第九百五十四章道不同不相为谋
“放了我师父,要不然我就杀了你女儿!”
将鱼叉放在许念乡的脖子上,丫头冷冷的对许攸朝说道,没想到这个刁蛮大小姐居然会帮自己。
许念乡的这个举动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念乡,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许攸朝恨不得一掌打死丫头。
一个sān_jí的菜鸟,现在却挟持了自己的女儿,而这个神助攻却是自己女儿给的。
“爸爸,你不要这样好不好,你这样然我觉得好害怕,我还是想要以前的那个你。”
许念乡一边靠在丫头身上,一边对许攸朝说道。
“你还记得我们以前没有来蓉城的日子吗?你还记得你有多久没有陪我说说话了吗?”
许攸朝是十年前来到蓉城的,也是来蓉城之后许家才越来越好,之前的十年日子过的还是很艰苦的。
以前虽然有了一些小钱做资本,但是海之都的经商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当年的许攸朝才三十岁,不但要做生意,还要照顾刚刚出生不久的许念乡。
一个人既要当爹又要当妈,还得去做生意赚钱。
许攸朝很爱自己的女儿,女儿就是他的一切,就是他在这个陌生世界活下去的全部希望。
一天天的看着女儿长大,开始学走路,开始学说话,许攸朝还教给她人类世界的知识。
后来小念乡长大了,还会帮着许攸朝吆喝卖东西。
记得那个时候,许攸朝弄了一些地鼠的皮毛卖,但是那时候的地鼠皮毛并不好卖。
是小念乡和一个贵妇人聊天,告诉她自己和父亲两人是如何进货,是如何走路一百多里来到那里的。
后来贵妇感动了,找到了自己的丈夫,贵妇的丈夫刚好是做衣服加工的。
于是把许攸朝的地鼠皮毛都给买下了,许攸朝开心的和女儿去吃了顿大餐。
不过做生意有好运气,也有坏运气。
有一次,两父女在魔兽森林外围被人打劫了,身上的钱全部被抢走。
两父女身无分文,只能在树林里睡觉,接连吃了三天的野果,晚上冷的时候只能相拥取暖。
这样不安定的生活他们过了十年,十年后终于来到了蓉城。
来到蓉城的一天,许攸朝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听城主说要扩建蓉城,当时的蓉城还没这么大。
知道房地产项目利润惊人的许攸朝一狠心,将所有积蓄全部买了蓉城外围的荒地。
三个月后,蓉城果然开始扩建了,让他的资产翻了二十倍。
赚到第一桶金的他并没有就此罢手,用所有钱买下了还没有建造好的所有店铺。
海之都的人就像许攸朝说的那样,根本没什么头脑。
所以当时的店铺非常便宜,根本没有人和他竞争,等他把所有店铺买下来之后大家才知道。
他没有把店铺拿来收租金,而是转手全部卖出去了。
资金再次翻了五倍,因为许攸朝觉得,只有钱在手里才能够赚更多的钱。
利用人类世界的赚钱手段,许攸朝就像开了外挂一样。
从开始的十多万铜钱,赚到了上亿的资金,后来的生意也越做越大,开始向各行各业发展。
但是随着生意的规模,陪许念乡的时间也就越来越少。
许念乡的同年是和父亲相依为命长大的,但是来到蓉城之后,她却是和下人们一起过的。
一年到头看不到父亲几次,更不要说陪她聊天了。
为了补偿女儿,许攸朝就不停的给她钱,许念乡也过上了挥金如土的生活,养成了刁蛮任性的性格。
“爸爸,我不想你赚那么多钱,我不想你带着我君临天下,我只要你陪着我就足够了。”
想到以前的日子,许念乡一脸泪流满面,她真的好怀念那段流浪的日子。
“我宁愿过着一碗面条两个人吃的日子,也不要满桌子的山珍海味一个人发呆的生活。”
“爸爸,放叶陵他们走吧,好吗?”
“不可能!”看着许念乡满脸的期待,许攸朝霸气的挥手拒绝了。
“我许攸朝这辈子都不想过那种日子了,我受够了白眼,我受够了没钱的日子!”
对于许念乡来说,那些日子或许是美好的童年回忆,只要有爸爸在世界就在。
只要有爸爸陪着,她就是最幸福的。
但是对许攸朝来说,那段日子却是最难熬的,是最不想重新去回忆的。
谁都不能理解他,谁都不能体会他的感受。
他要过有钱人的生活,他要让所有人都敬畏他,他要让这些低等的海族们仰望他。
曾经他没钱,没有吃的,还要带着一个嗷嗷待哺的女儿。
却要被那些低等的海族们嘲讽,被他们唾弃,那些都是没有进化完毕的动物。
就算现在夜里做梦,许攸朝都会梦见那些场景。
一张张丑陋的鱼脸,龙虾脸,乌龟脸,就是这些低等的生物都在嘲笑他,都在鄙视他。
“念乡,叶陵,你们看看这些人,这些带着鱼人脸,带着龙虾脸的所谓的人!”
“它们是多么的低等,它们是多么的卑劣,它们只配给我当下人,只配叫我主人!”
“我们才是高等生物,我们才是世间万物的主宰!”
许攸朝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叶陵不懂自己,就连自己的女儿也不懂自己呢?
和这些低等的人在一起,他们有足够的优势,因为他们是人类,是高等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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