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行子。”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吐出这三个字,这张清冷淡漠的脸何曾出现过如此浓烈的情绪,瞧得谢爻有些恍惚。
怔愣了片刻,他瞧见自己手腕脚腕残留着缠香丝暗红的勒痕,终于回过味儿来……夜行子素以采阳精臭名昭著,加上先前被误会为自尽未遂……实在有点儿像被糟蹋的姑娘,顿时觉得滑稽,失笑道:“你呀……想什么呢……我并没有被他凌*辱,倒是夜行子被我重伤了呢~”
谢砚闻言蓦然抬起脸,双眸都亮了:“当真?”
谢爻抬手拍了拍他脑门:“混小子,你九叔我像是被霸王硬上弓之辈么?”
兴许是他用词太过直白,谢砚微微红了脸,有些不自在:“侄儿还以为……”
“混账,瞎想什么。”谢爻真觉得又气又好笑,气他在侄儿的印象里这么羸弱,笑对方对自己也算得上有情有义十分够意思了。
……
以鬼血做药引,又日夜以灵气相渡,谢爻躺了两日便恢复了大半。
刚开始谢砚还只是割破手指朝汤药里滴几滴血,后来越发放肆,将割破的手举到九叔唇边,用一种期待又欢喜的眼神盯着他……盯着他……
谢爻怔了怔,看着殷红的血汩汩往外冒,不知所措。
“新鲜的,疗伤效果会更好。”谢砚平静无波的说出这句话,便将染血的手指涂到九叔唇上。
“……”谢爻被他逼得开了口,试探性地含住修长的手指,谢砚的血毫无腥气,甚至是甜的,初入口有种草木的清香,回味却近似于鲜乳的馥郁。
平心而论,挺好喝。
谢砚也很安分,手指探入九叔口中就不敢妄动了,任对方很克制的吸允,移开眼,浓长的睫毛簌簌垂下,黛蓝的眸子落在深深浅浅的阴影里。
鬼血下肚不到一个时辰,狰狞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出新肉,两个时辰便愈合得差不多了。
谢爻总算明白沈昱骁为何要将谢砚拴在身侧不肯撒手,赏心悦目的脸,逆天开挂的武力值,滋味甜美可疗伤解毒的血,看似淡漠清冷实则有情有义的性子,沉稳牢靠知恩图报的性格……堪称完美。
每次食用完鬼血,谢爻就替对方仔仔细细的包扎伤口,觉得温暖的同时心中很是愧疚,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也会和沈昱骁一样,以谢砚的血作为疗伤的药。
鬼血养人,却不能常喝,谢爻害怕自己上瘾,而谢砚巴不得他上瘾。
船顺水而行,谢爻伤愈的同时,也抵达了长乐城。名不见经传的洛以欢锋芒初露,获得灵试第一的事儿,早已传得沸沸扬扬,甚至被编成了话本故事。
比起初露锋芒的新秀,众人更关心的,其实是灵试第一者能娶到宋家大小姐这消息。就在众人纷纷羡慕洛公子一朝夺冠,从此便能坐拥长乐海时,他,应该说是她,消失了。
于是,传奇又添了一层传奇的色彩,无人猜得透洛以欢的身份。
“预料之中的事儿。”谢爻在街市买了把鲛骨扇,装模作样地往掌心一敲,煞有介事道。
“为何。”午后湿热,众人都一头一脸的汗,唯独谢砚依旧清冷干净,抹额随微风而动,抖落草木的沉香,是种让人赏心悦目的清凉。
“宋家怎容一女子做他们乘龙快婿?”嘴上虽那样说,谢爻认为洛以欢消失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她本身就是个bug,这种碾压主角光环的存在,怎么可能长久?再说,宋大小姐是要嫁给挂哔沈昱骁的。
顿了顿,唇角扬起:“说不定,会让名列第二的沈小公子顶替呢。”
如此说着,他悄悄看了眼谢砚的神情,看他毫无触动,才稍稍放心了些,看来自己的掰直计划,进行得很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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