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一瓶老村长几乎大半进了沈平军的肚子,这个木讷话语极少的男人变得有些啰嗦起来。
“在沈家庄我沈平军好歹也算个人物,可在这南平,在这清水!我算个逑!”仰脖把杯中一两多的白酒吞下,沈平军双目赤红,用手点点酒瓶,示意沈战满上。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仍!在老家人眼里我沈平军混的算是人模狗样,走到街上撒着这里寻常人抽的最低等的南平125,也能换来那么多的羡慕。可有谁知道,在这里受尽多少屈辱才勉强混到现在?”
沈战从沈平军的脸上看出一股难以掩饰的疲惫,他不知道沈平军絮絮叨叨说的这些话是这些年没人倾诉,还是下午遇到了什么困难才会这样。一个在陌生地拼了十几年的男人给人感觉应该心智很坚韧才对,可今天沈战才发现,事情远远不是人们意料之中的想当然,而是每个人都会有脆弱的一面,只是平常隐藏极深罢了。只有当真正找到倾诉者,真正压抑不住的时候,才会酣畅淋漓的发泄出来。
“在清水十几年了,做梦都想做到这地方最大!可是……”沈平军狠狠抽了口沈战带来的大槐树,一脸愤懑的颓废。
“见过蚂蚁搬家吗?当初就是这么一点一点一点的,我从这么点——”沈平军伸手比划了一下,然后滂湃激荡的手臂对着整间屋子一挥。
看得出,沈平军对自己从白手起家到现在这种地步很有成就感,毕竟不是那个人都能做到这一步,尤其还是一个大字不识几个从乡村跌跌撞撞闯进都市的土包子。沈平军有着沈家庄人不服输的一面,也有着小农意识的自得其满。
对于倾诉自己发家史的沈平军,沈战并没有和一个喝醉酒的人争执什么,他狠清楚即便平时再文质彬彬怯弱的人一旦沾上这玩意,也会变得口舌犀利气势嚣张。况且,沈平军的确也是自己钦佩的人之一,当然,沈战的心里一直对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沈平士念想更大。
“你叔咱是从土坷垃里爬出来的,即便这些年也能说着一口流利的南平话,可是跟人家本地人还是无法相提并论。这也注定,这辈子就这么大能耐!真他娘的憋屈!”
“怎么?”沈战是个优秀的倾听者,他知道什么时候该插嘴,什么时候只要带着耳朵就行。而此时沈平军那一脸愤懑,沈战情知从民风彪悍的沈家庄走出来的人都带着股不服输的狠劲,即便沈平军再老实一人,对于财富积累渴望从这些年从无到有就可见一斑。肯定必有隐情。
“人脉这些年也积累了一些,不然生意早就垮了下来。可是也只能止步于此了。”沈平军抿了口杯中酒,一块肥硕猪头肉扔进嘴里,狠狠的咬出一腮帮子油。
“在这个勾心斗角的都市,你不想被人撕成碎片想往上爬就得比别人更狠!当然前提是你得有狠的资本。现在这年年代不是单凭着好勇斗狠就能有自己的一碗饭,还得有背景才行。不然,不知道哪天就死在那个垃圾堆里或者臭水沟中。”
“我不想做大么?做梦都想!也想跟南平人一样,甚至比他们更好!住着大房子,开着豪车,停车找零给二十都不带要的,睡着这里一掐就好像嫩的冒水的最好看的娘们!”瓶中仅有的一口酒被一口灌下,激昂中的沈平军呛得顿时从鼻孔里往外喷酒水。
沈战没有阻拦沈平军把剩余的白酒一股脑倒进他的肚子,静静的看着这个在沈家庄人眼里光鲜无比,此时却把自己无比落寞的样子展现出来。或许这些年真的把这个老实敦厚的农民变得有些狡诈,却依旧保留着骨子里的朴实无华。
没同意醉的一塌糊涂的沈平军再开车,沈战扶着他踉踉跄跄走了半个小时之多,来到沈平军租住的房子中。
房间两居室,没有任何装修,空荡无比。仅有的一个家电就是摆在一张矮凳上的破旧大屁股的25英寸彩电。屋里充斥着单身男人独有的邋遢味道,狼藉遍地。
把沈平军扶到他的房间,小心弄上那凌乱不堪的床铺,顷刻间鼾声如雷。
红塔山的味道沈战始终不习惯。就跟原本习惯了杂面馒头,却对着有着南方特色带着甜味亦或咸味的所谓馒头味同嚼蜡难以下咽。时间尚早,站到阳台上抽着不入口的红塔山,俯瞰着脚下的灯火辉煌,沈战回味着沈平军的话,这才知道,在这时尚光鲜明亮的都市,也有着一股不为人知却不能忽略的暗潮!
和沈无言自小打过无数次架的沈战何尝不知,即便自己和沈无言无敌于沈家庄方圆几十里十几个村庄无人敢惹,可是个人再如此勇猛,即便是一头狮子冲进狼群,也会被无情撕成碎片啮噬骨头都不剩!
赤手空拳独自一人的沈平军初到南平可以想象是何等的艰难!甚至在南平这个大都市里别说是什么过江龙,可能连条虫都算不上,随意一个人都能毫无顾忌的踩上一脚!沈平军其实不傻,他选择在沉默中一点点积累属于自己希望的根基,哪怕直到现在也没能做出在清水让人惊诧的事情,不过相比于沈家庄世代贫瘠的旮旯,已经算得上是光宗耀祖了。
沈战不知道能否超过沈平军,他觉得两个性格迥异的人没有任何可比性。现在唯一的念头是在摸索中找到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对于以前和沈无言在无数次打架斗殴中,能敏锐寻到绝佳时机一击得手的沈战,自认为对于时机机遇的把握,自己这条在南平实在算不得也摆不上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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