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各家都通了自来水,不过家里有井的人家还是习惯在某些时候使用井水,比如夏季泡西瓜。
“你儿子呢?”
“别提那臭小子,好不容易把他给哄睡了,我可得歇会儿。”齐静满脸笑容地抱怨说,“要不要进来坐会儿?”
齐静家院子里种了南瓜和葡萄,所以特意搭的架子上爬满了藤,看起来绿意盎然,又因为屋后有河,所以夏季的时候,只要不是最热的那几个小时,坐在院里里的架子下纳凉可是很惬意的,如若把前后门同时打开,还能享受到过堂风待遇。
顾霜晓看着,就觉得自己也该在前院里种点葡萄。她那边的前面院子里没葡萄也没南瓜,倒是有颗石榴树,现在正是开花的时候,远远看去恰似一小团一小团烈焰悬挂于树梢,煞是好看。等到九十月份,就有新鲜石榴吃了。
“不了。我还想再走走。”她拒绝了齐静的邀请。
“你往哪边走?”
顾霜晓抬手往东南方一指:“那边。”
“刚好,那边有个裁缝店,我托他们帮我改了件衣服,这个点差不多做完了。我和你一起过去吧。”齐静说着,就走出了院子,转过身将院门虚掩起来,又转头对顾霜晓解释说,“我老公上班去了,我公公婆婆孩子都在睡午觉,把门掩着就没人打扰了。”
齐静的丈夫不是教师,所以自然也就无法享受暑假待遇。
在镇子里,院门开着就等于“来吧,随意打扰吧”,反之亦然。
这是所有人都约定俗成的事情。
于是两人一路同行。
齐静习惯性地抬手挽着顾霜晓的手臂,其实后者不是很喜欢被人挽,但她知道齐静一直有这个“毛病”,改也改不掉,也就听之任之了。
说起来……
顾霜晓想起自己大学时脾气不算好,同寝的其他人都受不了她的“公主病”,反倒是隔壁寝室的齐静,不知该说是心胸宽广好呢,还是人有些迟钝,好脾气地包容了她的“小毛病”,所以两个人处的还不错。后来她结婚时,也是只私下邀请了齐静,可惜那时候齐静刚好家中有急事,实在没法参加。
虽然多年未见,如今她独身搬过来,齐静也是好脾气地帮这帮那。
顾霜晓能看得出来,齐静不是不好奇,但她还是选择了什么也不问。
只能说,有这样一个大学同学,有这样一个朋友,既是过去的顾霜晓的幸运,也是现在的顾霜晓的幸运。
“姨姨再见!”
“再见。”
顾霜晓挥了挥手,转身离开。
夏日日长。
顾霜晓带着黑狗回到家,天都还没黑。
直到她洗完澡,天才有了几分暗色。她随手将换下来的衣服丢进洗衣机,舀了两勺子洗衣粉,再打开开关,水流顿时顺着接好的水管流入机身中。她抬起右手放在洗衣机上,下一秒,令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涌动在洗衣机中的液体居然缓缓浮了起来,在她掌心下方汇聚成了一只篮球大小的水球。
顾霜晓摇了摇头,手轻轻往下一挥,水登时重新落入洗衣机中。她合上盖子,任由洗衣机自己运转着。若是换成灵气充足的世界,她顷刻间就能汇聚出一只足有人大的水球,然后用它直接洗衣服。事实上,在穿越过的某个世界中,“洁衣术”这门法术就是她“创造”的,灵感毫无疑问来自于现代的洗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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