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面对她一日日的敏感,如同神经病一般的神经质。
在别人面前的时候,她像一只温顺的猫咪,然而当面对他的时候,她便炸了毛,好像一条受伤了的疯狗。
他当然是心疼她的,但是她天天这样闹,谁都会受不了,更何况,他还是一个总经理,公司上万人,谁敢这样同他说话?唯有她。
有时候他稍稍流露出一丝不耐烦,她便记下来,然后受伤很深很深。
还记得那一次,他想要带她去看看心理医生,她咬了他一口。
最后,他吻住了她唇……
许久,她才安静了下来,然后睁着眼睛流泪。
他慢慢的温柔了下来,然后吻着她的眼睛,说对不起。
她跟他说分手。
第二天,他发生车祸,不治身亡。
人生就是这样的狗血,她哭了很久,辞去了工作。
最后在这座城市,她实在是待不下去了,这次买了机票去旅行。
在她正常的时候,在他们两个还相爱的前期,他曾搂着她说要带她去旅行,带她去浪漫之都巴黎看看,然后在埃菲尔铁塔下的樱花树下亲吻。
埃菲尔铁塔下有没有樱花,她不知道,所以她想要看看。 她还记得当时她告诉他铁塔下没有樱花树,他说,若是那铁塔下没有樱花,他就在那里买下一片地,然后种满樱花,他为她种了没有呢?那里究竟有没有樱花树呢?
她都不知道。
因为她没有见到樱花,也没有见到铁塔,更没有去到巴黎,她还在途中,就遇上了十年难得一遇的强气流。
飞机失事的几率那么小,但是被她遇到了。
她那时候其实挺庆幸的,死的一刻她都在庆幸。
庆幸终于能够跟他在一起了。
她知道自己是一个懦夫,她没有勇气去殉情。
若是能够这样去陪他,那也不错。
没想到,醒来后,她还真的见到了他,可惜,关于他的一切,她却是都忘了。
忘了前世,他们曾经是那么的相爱,忘了前世,他们曾经是那样的痛彻心扉,忘了前世,他们爱的那样压抑,又是那样的欲生欲死。
她很庆幸,她是以这种方式遇到了他,否则的话,她那骨子里面的自尊,不知道会不会又跑出来闹一次。
她很庆幸,这辈子,终于能够跟他在一起了。
这一次,她希望是一辈子。
她暗暗的发誓,无论如何,都不会在与他分开了。
“看什么呢?”就在牧晚歌想着这些的时候,沈辙也睁开了眼。
见到牧晚歌怔怔的看着他,眼角还挂着泪的时候,他有些吓坏了,“想什么呢,眼泪都出来了。”
他温柔的给她逝去眼角的泪,她在他的耳边轻轻的念了起来,“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天地合,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
“怎么突然唱起这歌谣来了?”沈辙听到牧晚歌突然念起这古老的歌谣,心中不禁是一怔。
“就是突然想到了。”牧晚歌说道。
沈辙摸了摸牧晚歌的头发,牧晚歌便转头同他道:“你说有没有可能,我们上辈子就在一起?”
“没可能吧。”沈辙说道。
“为什么?”牧晚歌听到沈辙的话后,有些不高兴。 沈辙却是将她楼的更紧,只道:“这辈子能够拥有你,就是我的幸运了,我怎么还敢奢求下辈子呢?上辈子若是拥有你,上天都会嫉妒我们的,肯定不会让我们这辈子
再在一起。”
“若是我们上辈子只在一起没多久呢?”牧晚歌说道。
“那我宁愿不要认识你。”沈辙答道。
“若是拥有你,只能够拥有一会,那我宁愿从来都没有拥有你过。”
这样深情的话,从沈辙的嘴中说出来,牧晚歌的眼睛的一下子又湿润了,这辈子,可能真的是老天爷补给她的吧。
幸好,幸好,她抓住了这个机会。
如果你爱上一个人,一定一定不要放手哦。
身世不是问题,贫富差距也不是问题,问问自己的内心,你爱他吗?你想要跟他在一起一辈子吗?如果是的话,那就勇敢点,主动出击吧。
在爱情里面,不需要太多的矜持,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
“好了,早点起来吧,我们今天还要去给爹娘他们敬茶呢。”
就在牧晚歌沉溺于这种气氛,感动于这种爱,无法自拔的时候,沈辙却是提醒了她。
她突然就想起一事来,她摸出了床上垫着的帕子。
“这东西,等下嬷嬷需要的。”牧晚歌扬着手中洁白的帕子说道。
“别担心。”沈辙说了一句,起身从桌子上取来一把水果刀来,将之递给牧晚歌,道:“来,取走我的心头血吧,这是我对你的爱。”
“你瞎说什么呢?”牧晚歌见到沈辙这样郑重其事的动作,又配上他这话,一时之间,都不知道他究竟是想要做什么了。
“有人说,女人只要得到了男人的心头血,就可以跟他在一起三生三世。”沈辙说道。
“可是我跟你严格算起来,这已经算是第三世了啊。”牧晚歌说道。
“哪三世?”沈辙问道。
“前世,你是沈辙这一世,还有你是沈浩这一世。”牧晚歌说道。
沈辙便双手扶住了牧晚歌的肩膀,道:“你说沈辙跟沈浩算是两世我可以认同,但是前世又是什么?你这么笃定我们前世一定在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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