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喜欢?”李郃低声问道,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灵儿虽还是只能说很少的话语,但是夏语却可以听得懂三四分了。
灵儿握住李郃另一只手,用不太标准的夏语道:“哥哥,唱歌。”
“嗯,好,唱歌。”李郃微笑答应着,看着回到自己手中,又变得通红的天仙剑,道:“这剑我看不该叫天仙剑,叫变色剑还差不多。”
风姨道:“杀意重者握剑,剑红;心纯者握剑,剑白;志坚者握剑,剑蓝;姓傲者握剑,剑金黄。此剑可变万千颜色,但最重要的是它被疾速挥动起来时,如一条仙女的彩带一般。因为第一位得此剑的天山人是圣女,所以便取名天仙剑。”
“像仙女的彩带一般?”李郃喃喃道,忽然想起了自己曾答应过公孙无情,要给她找把好剑,这里不正有把现成的吗?舞起来如彩带一般,正适合她的公孙剑舞啊!反正灵儿也不喜欢剑,正好可以把它送给无情,她应该会喜欢的。
李郃将长剑挂到了麒麟的背旁,搂着灵儿低声唱起了歌:“别害怕我就站在你身边,心在一起爱会让我们勇敢。别害怕我就站在你身边,看黑夜无法吞没黎明的天。我坚定地不让泪水涌上双眼,付出一切只为生命的宣言。我微笑着伫立在生死之间……”
唱着唱着,灵儿也跟着唱了起来,接着一旁的婧姬不知不觉间亦合声轻唱。
唱着唱着,天秀和风姨也被音乐感染,低声轻哼。
唱着唱着,旁边的夏军士兵们都跟着唱起,有的想起战死草原的兄弟,有的想起自己血战时的辛酸,还有的则想到离家时媳妇的嘱托和不舍的表情。
不多久,大军就过了风壑镇,进入了夏国境内。
因为大夏北伐军在草原的辉煌战报早已传遍了全国,战报中的主要人物李郃连同他的一众外号和传说,也一并在大夏各地流传已久。
什么“扈阳铁郎华平野百万胡军中十进十出追祥瓒”、“虎威将军一斧万人斩胡军”、“无敌大将三千轻骑傲笑草原”、“迎娶天秀公主擒得天山圣兽”,各种各样的,多种版本的传说和演义,在酒楼茶坊间广为流传,为夏国子民们津津乐道。
也因此,得知虎威将军率军凯旋归来的消息后,大军每经过一座城池,虽从不进城,却总也能吸引大量百姓沿途驻足等候,为的便是一睹虎威将军风采。
而那些来看的人也确实没有失望,李郃虽没穿铠甲,但相貌英俊硬朗,身材高大强壮,又久经战阵,气质非凡,身旁更是美女相伴,一看就是威武勇猛的少年大将。更重要的是他的坐骑,那火麒麟庞大的身躯和威风的样子,都是让人一见之下便不禁由心地敬畏。
于是,传说更加离奇和夸张了,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没多久,李郃骑着火麒麟怒瞪双目手拿黑色长斧的画像就在市间热销起来。
据说挂在家中,不仅可保佑出入平安,还可辟邪驱魔。虎威将军的威名,一时间在夏国无能出其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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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世家中。
公孙无情在李郃走后,仍是每曰在自己的园中舞剑,几乎足不出户。不过以往她每曰好吃好睡,心态平和,每曰脑中便只有剑舞和剑,再无其他。可自从李郃夺了她的处子之身后,她就再不能保持这个心态了。
每天吃饭时会想起二公子,睡觉时会想起二公子,舞剑时会想起二公子,就连洗澡时都时常会不经意地想起那一晚那个坏家伙从房顶掉下来时的情形。
明明是被强暴,为什么现在想起来竟然还有些甜蜜呢?公孙无情每每这么问自己,总是会暗啐一口,暗骂自己犯贱。
在不知不觉间,她的姓格也开始有些变化了。虽然仍是那样不苟言笑,但感觉起来,却不再如以前那般冷冰冰仿佛不融的雪山一般。
本以为只要安稳地等过了这一年,李郃便会按约定来接自己过门,却没先到世事变化,胡人开始南侵。
半年前,听闻李郃随军出征北部三省后,公孙无情竟是破天荒地开始关心起时事和战况来。
公孙无远自然知道妹妹所想,他已经看得出来,二公子不仅夺了妹妹的身,还将她的心也俘获了。自己这妹妹的姓格他比谁都清楚,那倔起来是百头、千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只能是期望二公子别辜负她了。于是,每当北部三省有新战报送来时,他都会第一时间送去妹妹的园中。
好在北部三省的战役进展很顺利,李郃更是在华平野一役中大出风头,一夜成名,虎威将军的名号夏国中连三岁孩童都知道。
公孙无情松了口气,本以为他应该可以拿着战功凯旋而归了,却不想这不安分的冤家又带兵北上草原了。
如此一来,又是过了每曰关心战报的几月,终于,胡人战败了,虎威将军三千轻骑灭敌数万、攻破王庭、生擒胡族岑禺大汗的光辉战绩再次传遍大江南北。
仗打完了,该回家了吧。公孙无情总是在月光下想着,他该不会把我忘了吧?若他忘了我,我该怎么办?杀了他?
每当这么想时,她又总会自己问自己:“无情啊无情,你终是动情了吗?你喜欢上他了?除了剑舞外,你也喜欢上男人了?喜欢上了一个强暴过你的男人……”
有时又会呆呆看着手中的长剑自言自语:“他到底哪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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