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初沉默的越久,秦勇越忐忑。
他考虑了好几天,家里田地不算多,勉强够三口人糊口,若是以后有了娃,娘的岁数也大了,不可能让他们跟他一起吃苦。如果他去当兵,家里就两口人,莲也不用时时刻刻担心被娘逼着要孩子,过几年,莲的身体养好了,家里也有富裕钱,到时养个孩子也不是难事,可以说皆大欢喜。
这里面他唯一担心的就是老娘不同意。
毕竟他是独子……
锦初仔细的琢磨了一下,近五年这个国家虽是加紧练兵但是一直没有打仗,老皇上有野心有耐心,冷眼看旁边的几个小国打打闹闹,自己国家还算安稳,养兵几乎没用国库的银子,倒是为了练兵剿过几次匪,或者出兵帮某个小国助助威,总的来说,当兵是一条安全的出路。
“娘,这次机会难得,若不是大表哥在左翼小将军那边有了表现,他也不会把征兵的机会给大表哥。”就是因为国泰民安当兵福利好,所以很多穷苦人家都想把孩子送去当兵,可惜越是这样,越是选拔严谨。
像秦勇这种有些打猎的武艺却家中有孤母无子嗣的是万万选不上的。
“让娘想想……想想。”锦初本来借机把秦勇打发到他大爷爷家是有别的目的的,没成想引出了这么一段,许是李氏这两个月的表现让秦勇明白了什么,才会促进他当兵求谋生的念头。
委托者向来小气刻薄,到死都没跟婆家的亲戚再有过往来。锦初也是想着把秦勇支开,趁机调教李氏一段时间,才想起百里以外的这户亲戚。
误打误撞的,倒也不是不行。
这般想着,心头却像打了鼓一样。
她揉了揉佛珠,默念起清静经,将心中横生的不愿愤怒强压了下去。
莫慌、莫急,马上就到了事发的时间,让秦勇当兵躲开闲王也不是坏事。
如此劝慰着,果然焦躁不安的情绪好了些。
望着秦勇离开的背影,她捏了捏脑门,是时间该去把李氏的机缘断了。
李氏知道秦勇去串亲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
她不敢质问婆婆,自己守在屋中越想越置气,越想越觉得嫁错了人,天天打不起精神。
锦初并不管她,成天就跟自己男人莫名其妙的甩脸子,哄她一次两次行了,哪有时间成天的哄媳妇玩,秦勇也是被她的小情绪弄的没辙了,才另寻他法准备干点正事。
“去,把干粮给我打了包。”锦初将温水灌进水袋里,扎好袋口,头也不抬的吩咐在厨房收拾碗筷的李氏。
李氏一愣,把手擦擦,捡了两个菜团子裹了起来。
她接过放入竹篓里,背上竹篓,“你看着家,别瞎跑,仔细老娘回来看不见你打折你的腿。”
“知道了!”李氏赶忙点点头,家里没人她也不敢离开,前段时间婆婆买了几只小鸡长大了,可能要抱蛋,若是不看好了把蛋下到外边,那就糟了。
锦初抄起砍刀关上院门蹭蹭的上了山。
老太太农活干的利落,身子骨也不错,爬过整座山腿不软腰不酸。
当年秦勇他爹还在的时候,老太太跟他没少进山转悠过,所以李氏得到机缘的地方老太太并不陌生。
晌午过后,锦初随着委托者的记忆找到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这里虽是深山,可周围村落有不少打猎为生的人家,导致一些猛兽都进了更深的林子不爱出来。
方才锦初碰到过狐狸和野猫,形单影只的,见到人类嗖的没了踪迹,她怕是怕,咬咬牙,加紧步伐,倒也没有多余的心思。
这时到了地方,脊背湿湿的,她一摸发现走了一后背的热汗,忙不迭的用干净的粗布擦了擦。山间阴凉,容易招风,别到时东西没找到人却病了。
委托者其实也不敢肯定,还是锦初结合整个记忆缩小了范围。
闲王跟李氏调笑时曾经说过,李氏和他相遇的那处小溪是他的风水宝地,以后一定要在那片空地上起个大宅子给李氏。
挨近村子里的整个山脉只有一条小溪一片空地,而李氏又是从坡上掉下来得到的机缘,并在离机缘不远的地方碰到的闲王。
这样的地方锦初很快就找到了。
有坡、有溪、有空地,她打眼望去,没错的。
锁定的范围足有三亩地左右,锦初也有些茫然,大海捞针般找一个可能半埋土里的物件实在有点困难。
好在委托者偶然见到过把李氏改造成天仙的神秘物,当然老太太自己肯定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锦初从记忆里却发现,那个并不起眼的物件是突然出现在李氏身上的。它既不是秦勇送的,也不是闲王送的,闲王问起过李氏,李氏用娘给的传女不传男的祖传之物为借口打发了闲王。
别人不知道,锦初还不知道吗?李氏哪里有什么祖传的物件,整个人嫁进秦家时,只有一身衣服和两床被子。
若李氏她娘真给她一个镯子,她嫂子想必早就骗到手了,也不会给她留下。
锦初没着急找,先探查了一番,把提防蛇虫鼠蚁和野兽不爱闻的药沫沫又重新往身上擦了一遍,这才开始找寻起能绊倒李氏的小土坡。
一忙就是一下午,期间有野兽来溪边觅水,锦初都是嗖嗖的窜上树,所以这功夫是费了不少。
好在不负有心人,她搜来搜去,在一个非常不起眼的树下,找到了半埋在土中灰头土脸的镯子。
这镯子说金不是金说铜不是铜,跟掉了颜色似的,一看就不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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