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的桃木剑一下子断掉的时候,胡六的身子向后摔了过去,现在现场就他对黑色骷髅的威胁最大,它跌跌撞撞地就向他走去,刀疤马上举起g36k向它射击,子弹并不能消灭它,最多让它的行为放缓一点。
用高热高压的东西应该能对付它吧?我想到,在这些怪物面前,常规武器根本对它们没有用处。
“不好了,水尸上岸了!”
老姜大声叫道,举起手枪就打中那些水尸,子弹打中在水尸的胸部时,流出一淌绿绿的液体,他又一枪打中水尸的脑袋时,对方的动作明显一缓,不过还是继续向前行走,越来越多的水尸爬上了岸……
高热高压?我一下子想起了佣兵身上的手雷,如果将手雷扔到黑色骷髅的身边,好像也炸不死它?只有一个办法可以试试,把手雷放到它的嘴里,那样的话就必须近它的身体。
刀疤正在射击,根本不能分心,我咬了咬牙,麻的,赌一次吧,我就不相信自己这么命薄,我一下子在刀疤身上取下一杖手雷,在所有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像找死一样地冲向那具骷髅,当的一声,拔开了保险。
叭叭叭……
“我打死你们这些怪物!”老姜叫嚣着,子弹狠狠地射向这些水尸,可是对方的数量实在太多了,打中一个,还有另一个,我们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小,一股绝望在所有的人的心中漫延,心中不由骂道,狗日的,这是什么鬼地方……
“黑国万岁!”
我在冲向那只黑色骷髅时,没由的叫了句,不知道那骷髅中的黑魂是不是听到黑国两个字,一下子张大嘴转向我,就是他转过来的时候,我将手雷一下子塞到它的嘴中,身子向一边一侧,向树后面跑去,边跑边大声叫道:“快躲开,要爆炸了!”
刚刚跑到树后,一声巨大的爆炸声传来手雷将那黑色的头颅炸得四分五裂,数片弹片直直的击中金栖香木的树杆上,发出崩崩的声音,我两只耳朵嗡嗡直响,好一半天才回过神来,跌跌撞撞地从树后走出来后,看到那具黑色骷髅早就不在了,那些水尸失去控制后,倒在地上,身体用一种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变黑,开始腐烂,空气中传来一阵阵让人作呕的尸臭味无……
“我去!刚刚老子就差点儿就义了。”胡六骂骂咧咧地从沙坑里爬了出来,看了我一眼说道:“还好我够快,唉,老姜,老姜,你快起来,没有受伤吧?
在爆炸前所有的人躲到小沙坑中,躲过了爆片,但是他们还是离爆炸中心太近了,一时之间双耳有些翁呜,看到倒在地上的水尸,众人知道这一劫过去了。
老姜看了我一眼,说道:“小兄弟,谢谢你啊,真看不出来,你还是高手,以前多有得罪,请见谅。”
嗯?现在知道谢谢我了,如果感恩的话,天一亮我就走了,我才没有那个好奇心去彩虹峡呢,带没有到目的地就遇到这么一档子,天知道接下来还会有什么事情呢?
刀疤看了我一眼问道:“你当过兵?“
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要知道手雷不是一般人用的玩意儿,没有经过训练的人,有的还不知道怎么拔保险,还有延时,看着他有些异样的上眼神,虚荣心多多少少得到了一点满足,便说道:“没有当过兵,就是多读了几本一个叫袁诺的人写的军事小说,看多了,就喜欢去研究,研究多了,多多少少就懂一点,不过,这是我第一次用这个。”
我当然不会告诉他,卡若拉冰川面对赤铁魔蝎脱险的时候,李查底早就教给我了,现在我发现一件事,虽然我们掌握了大量的高科技,军队的武器也越来越先进了,但在面对一些未知的事件时,科技代表不了一切。
与其说我们对未知事情还感到惊讶与不解,还不如说我们的知识还不够全面。
真希望有一天起,这世界不再有黑暗。
黑色骷髅消失后,在水中的水尸也腐变质,不一会儿,沼泽里的水全变成黑色,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味,还好佣兵们带上的防毒面罩,带上防毒面罩后,呼吸才好了一点。
第二天,当阳光照射在这个世界时,我们才感觉自己真的活了下来,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个漫长的夜晚,这些事,哪怕说出去,对于许多人来说,包括正在看书的你们来说,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对我们来说,这一切都是真实存在过的,以至于现在我在写出这个事实时,所用的语言已经算是十分保守……
对于胡六来说,这是一个十分好的养尸之地,昨天晚上那个黑色骷髅是僵尸的一种形势,他告诉我,在内地,他还是算有名的,许多人请过他,他也见过一些事,我笑了笑,说道:“那是,我以前只是听说过而已,没有想到真有这样的事。”
虽然老姜很感谢我,但是一听到我要走,几枝枪就准了我,麻的,我的一些招数对付一些脏东西还行,对付活生生的人就傻眼了。
老姜觉得这样老逼我不是办法,便说道,跟着他把白灵莹草拿到后,他会重谢我三十万欧元。我一听,三十万欧元,合着,差不多三百万人民币了,我的别墅,我的豪华suv,这些不是梦了,还能给老爷子的生活过得好一点,理论上作为本书主角的我应该视钱途如粪土的,但实现是如果我当了好人,当了英雄后就不用吃饭了?不用穿衣买菜了?天天喝西北风就饱了?
再加上这一单,我接也得接,不接也得接,不要看老姜像绅士一样,但骨子里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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