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有整整一支军队,怎么打?我还是想潜伏进去,把晓雯救出来,人要是再多,就很容易会露出马脚。真的打起来的话,我们能就真的出不来了。”辰逸瞪着金珠子的眼睛,认真道:“你真的要去吗?我还想请你收养唐豆豆那个女孩儿呢。”
金珠子没有回答辰逸的这个问题,道:“下一个,我们要飞一趟澳洲,这个人我没有见过,是我的一个姐妹推荐给我的一个杀手,三十岁,说是这辈子最会干的活,就是杀人,是西班牙人,姐妹们把他安排到澳洲了,我们去看看吧。”
辰逸道:“你都没见过,不会是你的姐妹故弄玄虚吧?”
“放心……”
在巴西机场,辰逸换了一声装束,白色背心,一件蓝色的衬衫,带着鸭舌帽,带着墨镜,脖子里带着的,是那块儿他从小就带着的不知道来历的牌子,上面写着他的生日,还有那一段,没人知道意思的铭文,“听说娑婆无量苦。家家未免为商贾。出入江山多险阻。非吾土。磨牙噬肉遭人虎。魂魄欲归迷去所。烟横北岭云南坞。一望连天皆莽卤。知何许。荒村飒飒风吹雨。”
外表看起来,没有西方男人的那种像是肉蛋的魁梧,但是那结实的身板,笔直的身形,帅气的小伙子,时尚的装束,一路上,引来了不少的口哨,有些小女孩儿,单单看辰逸一眼,脸马上变的通红。
这就是传说中的回头率。要是别的男人,这个时候肯定是愉快的不亦乎,但是,辰逸越是感到这些洋妞的眼神,就越是担心苏晓雯,不知道她走丢几天了,不知道她是什么情况,他想起在邯郸的时候,晓雯被她哥哥抓了之后的样子,就是满心的烦躁,但是,他知道自己现在就算是烦躁,也一点儿用都没有,上了飞机之后,他就睡觉,只是闭上眼睛睡觉,因为他知道,消磨时间最快的方式,就是睡觉,那个小雨给的时间是一个月,先在已经过去了十二天的时间,还有八天,金珠子找来的人,才能全部会和,用一两天的时候进行磨合训练,才以去行动。
有人说,当一个时代渐渐的没有人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神的时候,就是这个文明的终结时刻,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如果没人相信世上有神明,心中没有了敬畏,就会为所欲为。肯定会被大自然淘汰,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所有人受到现代文明的熏陶,个个有礼有节。
地球上现在六十亿人口,主流就是有礼有节,从飞机上的那些空姐就以看出来,晚上的航班,一个个漂亮的更一朵花儿似的空姐,手中捧着一个个毛毯,为一些睡着的乘客盖着毛毯,在她们走到附近的时候,一个个低声争吵,都要去给这个来自亚洲的帅小伙子盖上毛毯。
金珠子没有入睡,听着这些别人要一个签名都不得的空姐,竟然为了给辰逸盖一个毛毯而争吵,金珠子不由的看向了辰逸,确实是变化太大了,金珠子见过苏晓雯给辰逸的照片,那是辰逸刚从二十八里村出来时候的照片,简直是一个小乞丐,衣不遮体,不知道多少年没有洗澡,皮肤黝黑,现在,机会是变了一个人一般。
是,他应该是宁愿回到之前的那种生活吧?现在是变干净了,得到了别人的尊重,得到了晓雯这样的娇妻,得到了那么多肝胆相照的兄弟,是,他失去了那随心所欲的自由。
金珠子甚至是以想象到辰逸之前的那种的生活,虽然苦,有时候吃不上饭,有时候穿不暖衣服,但是谁能想象到一个满山跑的猴子的幸福呢?把晓雯救回来之后,她们就好好的在一起生活吧,什么都不要管了。
金珠子看着辰逸的脸颊,他睡着的样子,真的很好看,空姐还为谁给辰逸盖上毛毯争执不断,金珠子起身,走到了空姐的边上,报以歉意的微笑,用英文道:“那是我姐夫,我们需要一个毛毯。”
那些空姐的脸色变了又变,每一个都是满满的醋意,但是又能怎么样呢?人家是有妇之夫,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金珠子把毛毯盖在了辰逸的身上,望着机舱外面,若隐若现的光点,是那么美,这瞬间的安稳,让她觉得也有一些疲倦,她不由的想起了在海军陆战队的时候,有一次执行任务,也是在这飞机上,那时候,姐妹们一起谈论以后嫁人的问题,那时候说好了,要嫁就嫁同一个男人。
想到这里,金珠子的脸上不由的露出了一抹红晕,当时的一句玩笑话,在苏晓雯选择了陆凯之后,就彻底的忘记了,现在,因为辰逸而又想起来了,她轻声道:“晓雯,我借你男人的肩膀靠靠……”
女人啊,再强,终究是一个女人,需要一个男人来保护。
晓雯,你这次才真的选对了男人,那时候,我们都骄傲的单身,但是却总是用《长恨歌》来笑话自己,还记得《长恨歌》吗?我们最喜欢的那几句……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我们都说你如汉宫飞燕一样,回眸一笑百媚生,你说,希望找到一个为了自己不早朝的君王,以和你在地上做连理枝,在天上做比翼鸟。
晓雯,我知道你虽然有不凡的家世,但是你过的比谁都苦,和辰逸一样苦,你不能没有辰逸,辰逸也同样不能没有你。
你要好好的,慢慢的等,我们马上就来救你了。
(今天是小瑜的生日,一直支持我的读者姐姐,因为遥远,我没有什么礼物送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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