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逸再也不敢冒进了,趁着硝烟弥漫,辰逸钻进了一个被炸弹炸的疏松的土质之中,静静的藏匿起来。
敌人还有两个,一个是远处的狙击手,另一个就是突击手了,上前查探情况这个光荣艰巨的任务,自然是交给突击手了。
炮火飞溅,他们还能隐隐约约的看到辰逸奔跑的身影,可是狙击手开了一枪之后,就再没有了动静,肯定是死了。那就冲上去看看呗,又不是阎王爷的小舅子,找找又不是找死!
辰逸一直在侧卧着观察这个迅速靠近的塔利班,在他靠近之后,他猛然从土堆中伸出了手,抓住了他的脚踝,将其摁倒在地,辟邪刀闪过一道寒光,隔断了他的喉咙。
这下有枪了,辰逸此时就像是一个剑客得到了自己的宝剑,心中顿时豪气冲天,这还干不过那个垃圾狙击手?
辰逸如同一头孤狼开始在这土地上奔跑,这个时候,狙击手就应该找个更好的位置潜伏,只要猎物不逃出自己射程,总有机会。
这个傻逼非得一枪一枪的打,让辰逸早已经看准了他的位置。
辰逸因为奔跑的速度太快了,身体必须前倾,才可以保持身体的稳定,可是他突然直起了身子,身体瞬间就因为惯性朝着后方躺倒,一颗狙击枪子弹顺着他的面门滑过,辰逸躺倒之后,凭借自己身体超强的协调性翻转过身体,没有凭借三点一线开瞄,直接端枪开枪,“哒哒”两声枪响之后,平坦的大地上安静了下来。
辰逸不停的喘息着,被炸弹炸的还不太清醒,他使劲甩了甩脑袋,耳中那“嗡嗡”的声音才有所好转。
心头一松,他身上的剧痛便特别的明显,他捂住了肩头的伤口。抬头,仰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发出“啊”的一声巨吼,山谷中不断的传来了回声。
这一路上,伏击战,迂回战,游击战,打了无数场,追过敌人,也被敌人追过,次次血战之后,辰逸和姜尚武谁都没有过改弦更张,另谋出路的想法。
这才真的是百战余生。可是到了这最后一步,在辰逸眼中最不该死的姜尚武却拼死杀了一个劲敌。就差一步啊。
辰逸望向了姜尚武的尸体,姜叔身边插着他的那把ak74,上面还挂着那面已经破碎不堪,印有六颗星星的国旗。
辰逸从小只听爷爷和王奶奶打鬼子的故事,民族大义有,爱国之心模糊,可是耳濡目染,他的心中又有了归属感,姜叔让自己找他的老部队,那里会成为自己的家吗?
不管如何,自己也得先到那个地方,了却姜叔最后一个心愿,还有一点,那就是把姜叔的尸体带回国。
辰逸把手里的枪插在地面之上,衣衫褴褛,棉衣已经大片大片的翻出了焦黄色的棉花,还有满满的鲜血,让他的衣服硬的如石头一般,不论是谁看见了,都会退避三舍吧?!
可是辰逸这个时候却满眼含泪的说道:“姜叔,你看我,像不像个英雄?”
“不像,像个小乞丐……”
“姜叔,让我们吼一嗓子壮胆吧。”
“唱什么呢?就唱《大刀进行曲》。”
耳边的声音是那样的飘渺,辰逸心如刀绞,查了查脸上的血水和汗水,辰逸说道:“姜叔,以后我再也不怕了,也不哭了,我要做一个像你一样的男人。”
辰逸抬起枪,在空中打光了所有的子弹,然后吼道:“大刀向鬼子们头上砍去。”
三个月的颠沛流离,淤血转战,辰逸整个人变得更加清瘦了,可是他身体上的每一个部位都如同百炼的精钢一样,处处透漏着爆发力,气势锐利,虽然头发凌乱,胡子也没有几根,但是完全不像一个十六岁几个月大的孩子,这个时候,就算是站在他最亲近的王奶奶面前,王奶奶也一定认不出他了。
稍息片刻,辰逸把姜尚武背包中的十一名战士的徽章都放在了自己背包中,把他的望远镜,还有他送自己的那把黑色,已经磨损的露出白色亮皮的沙漠之鹰找到,收好,才把他的那把绑着国旗的枪拔起,把枪头的那把刺刀擦的干干净净,露出森森寒气,背在了自己背上。
之后他把姜尚武的背包带子撕开,又取出了那根救过自己一命的绳子,把姜尚武的尸体死死的缠绕在自己的背后,走向了那乔戈里峰。
当日,在乔戈里峰的一处悬崖璧上,有一个缓缓往上攀爬的人影,每半个小时,才能爬上一米,因为每一步,他都要万分小心,保证自己能够站稳,不会滑下的时候,才继续往上一步,要知道,他这个时候可不是一个人,身上除了五十公斤的负重,还有一具尸体,一个不留神,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辰逸低下头,在他的脚下是一百多米几乎垂直的光滑冰面,山脚下的那些尸体都是那样的渺小。但是那一层融合了冰雪和碎石的大地,却突然变得狰狞起来。
辰逸几乎可以看到,如果自己真的失足摔落下去,他的身体的血和肉和这片高原上的雪与土整合在一起的凄艳景色。
一种生物面对近在咫尺的死亡,狠狠击中了辰逸,让他的双手都忍不住微微一颤,插在冰层里的军刀发出“喀啦”一声脆响,几片冰屑从里面飘出来,轻轻敲打在他的脸上,瞬间就被他皮肤的热度融化,和他脸上的汗水混合在一起,再也不分彼此。
但是他此时的脸色却比他看到的东西更加狰狞,“怕”字,已经从他的人生字典中删除。
再抬头看了看他上方的冰山,辰逸的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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