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战后一个时辰,宣室殿内。
刘协身着龙袍,头顶冠冕,透过眼前的
“陛下,敌我战损已清点完毕。”大战三天后,宣室殿内。
刘协身着龙袍,头顶冠冕,透过眼前的十二道旒珠,不停扫视下方众多官员。
其中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
刘协在穿越后闲余时间基本上书不离手,不为其他,而是想进一步了解汉王朝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是怎么运转的。
大战后几日刘协一直在思考着怎么恢复朝廷中的基本运转,说简单点就是怎么封官,合适的人坐上合适的位置。
尚且说来,东汉的中央政府组成沿用基本西汉官制,以三公领九卿为基本架构。
但实际政治权力已经完全转移到尚书台。
东汉皇帝即位,往往以太傅或太尉录尚书事,总领政务。
御史台体制贬损,成为少府属官。
侍中从西汉的加官转为正式职务,设侍中寺作为侍中的正式官署,隶属少府。
太傅一职在东汉一朝,由于讲求经术,太子宫臣中以太傅为首。
太傅借此向太子灌输自己的政治理念。
太子即位后,往往以太傅录尚书事,成为事实上的丞相。
历史上,赵熹、邓彪、张禹、冯石、冯鲂、桓焉、赵浚均以太傅录尚书事。
太傅死,即除此官(不再任命),以示崇重。
汉灵帝时,以陈蕃为太傅录尚书事,后来陈蕃被处死,以胡广继任,这是唯一的例外。
与西汉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上公不同,东汉唯以太傅为上公,无太师、太保官。
当然董卓自任太师,位在太傅上,这是权臣擅权所为,只是个意外,死后即废。
据《汉官》记载,太傅所属官吏有:长史一人,秩千石,掾属二十四人,令史、御属各二十二人。
长史为太傅府群吏之长,掌章奏、顾问。
掾属是比较高级的属吏,分曹办事。
令史、御属是比较低级的吏员,办理文书、车马等琐事。
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位次上公。
三公师长百僚,名义上为最高官职,其实并无实际权力。
东汉任命三公多以知名经师为之,以宣扬经术治国的理念。
其实不过是政治花瓶而已。
皇帝以尚书参决政务,并不以实权付三公。
因三公以硕儒经师居官,所以往往要为很小的差错承担非常严重的责任,以示高节。
例如:宋弘为大司空,在位五年,因考核上党太守无所依据而免官。
伏湛行大司徒事,以冬祭高庙(汉高祖刘邦的宗庙),因河南尹与司隶校尉在庙中争论失仪,而伏湛没有上奏此事,免官。
汉光武帝对大臣非常严厉、苛刻,韩歆为司徒,以直言忤旨,免官遣归乡里,与其子皆自杀。之后,欧阳歙、戴涉相继任大司徒,下场都是论罪下狱、被处死。
所以三公是个高风险的职位,既无实权,又得小心翼翼。
太尉:
汉光武帝即位,置大司马官,负责全国军官的考核,每岁末,评定等次,上奏皇帝,作为军官升迁、降调的依据,当时有大司马吴汉。
《后汉书·百官一》太尉条原注:“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即奏其殿最而行赏罚。”
建武二十七年(51年)改大司马为太尉。
按东汉制度,三公掌谋议国之大政。
太尉的主要参政途径就是与司徒、司空共同讨论皇帝交议的国政,定议后会衔上奏。
东汉一朝,仅见牟融、徐防以太尉录尚书事,与太傅参决政事。
这说明太尉除非被任命为录尚书事,并没有决定政务的职权。
按东汉以三公领九卿的制度,太尉领太常、卫尉、光禄勋三卿。
太尉府属吏有:长史一人,秩千石,总管各曹事务。
各曹掾、史、属共二十四人。
在诸曹中,西曹负责太尉府官吏的任免;东曹负责二千石的迁调;户曹负责户籍、祭祀、农桑;奏曹负责奏议;辞曹负责审理案件,接受上诉;法曹负责驿站事务;尉曹负责士卒和囚犯的征调、运输事务;贼曹负责缉拿盗贼;决曹负责裁决刑法;兵曹负责军事事务;金曹负责货币与盐铁事务;仓曹负责国家仓库事务。
此外,还有黄阁,主簿,是阁下诸吏的长官。
另有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阁下令史负责太尉的仪仗执事;记室令史负责太尉府的奏章等各种文书的管理;门令史负责太尉府门卫。
其他令史分隶诸曹,办理文书事务。
从东汉太尉府诸曹的设置以及职掌来看,太尉的管辖范围似乎非常广,但那都是名义上的东西,太尉诸曹所领事务,或受制于尚书台,或仅仅为文牍往来,本身并没有可否之权,而且太尉对本府诸曹事务并没有实际节制的权力。
司徒:
汉光武帝即位,置大司徒官,负责人民教化,掌礼仪诸事。
与太尉、司空共同讨论皇帝交议的国政,定议后会衔上奏。
《汉官仪》:“王莽时,议以汉无司徒官,故定三公之号曰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刘秀庙号)即位,因而不改。”
《后汉书·百官一》载:“司徒,公一人。本注曰:掌人民事。凡孝民孝悌、逊顺、谦俭、养生送死之事,则议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
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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