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致远的回答很简练,也意味深长:“我想尽可能保有私生活,因此不愿意让太太暴露在媒体关注之下。我已经三十岁了,老话说得好,三十而立。过去我的生活重心是事业,三十岁之后,我想放慢脚步,欣赏人生路上的风景。我很爱薄云,她使我的生命更加完整,她带给我欢笑和激qing,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男人。”
顾情眼睛湿润:“冰山好爱薄云哦,你看这话——她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男人!”
文浩然大笑:“你们女人啊,三两句甜言蜜语就昏头涨脑。”
“你嘴笨,不会说!你要是每天对我说这些甜言蜜语,我肯定乐开花。”
文浩然无奈地耸耸肩:“嗯……每对恋人都是独一无二。我不是宁致远,所以我只能用我的方式来爱你。”
顾情往他怀里钻:“我知道,我喜欢你爱我的方式。”
薄云从八卦杂志上消失一年之后,再度被捕捉到身影,却是在一个意外的场合。基本恢复健康的孟琪雅,选择在纽约和麦克完婚。她对婚礼的要求,用她自己的话说——严重缩水。可是她大病初愈之后,深觉人生无常,不如珍惜眼前人,加之宁致远也步入婚姻,对她触动颇深,她很想在三十岁这一年出嫁,踏入新生活。薄云很意外,孟琪雅选择她做伴娘。
“我感觉怪怪的,我真的可以当伴娘吗?”薄云陪孟琪雅在vera婚纱店中试穿订制的礼服。
“为什么不呢?”孟琪雅问。
“最初,我算是你的情敌,破坏你和致远的关系。后来,我的身世揭穿,我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从理应由你全部继承的家产里分一杯羹。我母亲曾经介入你父母的感情。不管从任何角度来说,你都有理由恨我。”
孟琪雅神情恬淡,专心从镜子里查看礼服的每个细节,平静地说:“你跟我早就扯平了。我的刻薄气死你母亲,而你冒着流产的危险救了我的命。不管过去恩怨,我们俩体内流着同一个父亲的血,这是不争的事实。我现在不恨你,也不讨厌你。当然我不会假惺惺地跟你演出姐妹情深的戏码,我俩合不合得来,日后慢慢相处之后才见分晓。这次我选择你做伴娘,是想给你一个名正言顺的机会,融入孟家。我父亲有意让你以干女儿的身份,毕业后进入孟氏地产工作,从现在开始,你就要习惯参加我们孟家的社交活动,我的婚礼只是开端。”
薄云心跳得很快,努力压抑情绪:“我没想那么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孟家就两个女儿,不是我就是你。我的心思不在家族企业上,更别提我如今的健康状况不能负荷高强度的脑力劳动。我巴不得享受几年平静的主妇生活,当麦克背后的女人。所以,父亲现在对你期望很高。你的学业要抓紧,最好再读个管理学位。”
试好礼服,薄云的伴娘服也敲定。二人坐下来喝一杯咖啡,孟琪雅从手袋里掏出一个礼盒递给薄云:“送你的,你当伴娘的时候可以佩戴。”
薄云打开一看,是一枚有点眼熟的胸针,小仙女造型,彩色宝石镶嵌其上,灵动华美。
“我好像在什么图录上见过……”薄云努力回想。
“嗯,你还在n大读书的时候,致远看见我的艺廊有这枚胸针,想送给你作为交往一周年的礼物,他说你在拍卖手册上最喜欢的就是这件珠宝。当时我很不高兴,心想你哪里配得上这样昂贵而高雅的饰物,于是私下把胸针扣留,骗他说已经卖给别人。”
薄云恍然大悟,微笑说:“那现在怎么又舍得送给我?”
“时移世易,你我的身份地位早已天翻地覆,有血缘关系,亦有朋友情分。你曾救我一命,此物就当我聊表谢意吧。”
薄云想一想,很大方地取出来,马上佩戴在衣襟上:“那我就不客气了!我想致远也会很高兴的。”
胸针反射的灯光在薄云的脸颊上投射出五彩光斑,既熟悉又陌生的一对姐妹相视一笑,泯却过往仇怨。
婚礼在纽约举行,宾客云集,豪奢异常,因为孟家是华人圈里颇有分量的富豪世家,而麦克的父母在纽约也是体面人物,婚礼名流云集,因此国内的媒体削尖了脑袋,想方设法拍到婚礼的照片。宁致远知道肯定有记者,对媒体多有提防,婚礼并未带他们的小怪物出席,只有他们俩。
孟琪雅的公关手段炉火纯青,早收到风声,在加强安保工作的同时,将正式的婚纱照和婚礼花絮照片交由快客网独家发表,照片中巧妙地嵌入麦克、宁致远和薄云都使用q手机的特写镜头,高明的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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