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好厉害的嘴皮子啊!”
丽娘心里淌血,面上还得假装不在乎,她吃的盐,比丫头片子米吃得还多,何必和小丫头一般见识。
丽娘改主意了,丫头片子太可恨,既如此,就绑了小丫头,让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和她男人欢好。
这样,似乎更加刺激。
蛮子都喜欢这么干,尤其在部落,买来的小娘子,服侍一部落的男子,直到被玩残为止。
这些假装清高的货色,最后也迫不得已地做低贱的活计,想活着想死,自己看着办。
都说女子失名节后想不开自尽,反正她当初被骗卖肉,的确有那么段日子,陷入低谷,每日只想死。
她不但想,还付诸行动,用头撞在墙壁上,头破血流。
后果是额角上留了一块疤痕,她不但没死成,却反倒觉得活着,多么可贵。
这么多年,那块疤痕只剩下淡淡的印子,她还是习惯用厚厚的粉遮盖。
想开了,人生苦短。她和姐妹们一样,风吹不着,日晒不着,躺着就把银子赚了。
李海棠戳中丽娘的软肋,干这一行,怕老,很怕,她怕自己哪一天葬身荒野,找不到收尸的人。
若是活着,就要体味一个人孤独终老的滋味。
入行,一脚踏进深渊,出不去了。
“这是第一次到邻居家做客,空手上门,真不好意思。”
几句话而已,丽娘见怪不怪,捂着发疼的胸口进屋找人。
屋内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房间收拾了,其余房间布满尘土和蜘蛛网。
没藏上面,却保不准藏在地窖里。
丽娘没发现,她借口,借一颗大白菜。
几年都没人住过,地窖满是尘土,丽娘从上面爬出来,露出黑色的爪子。
“夫君,地窖有妖怪!”
李海棠惊呼一声,站在一旁怡然自得地看热闹。
丽娘灰头土脸,把脸上的白粉蹭成了黑粉,一条一条的。
有些人,你根本不用去琢磨坑她,因为她自己就找到一条作死的道路,并且坚定不移地往下走。
李老太太是,丽娘也是。
之前,李海棠“好心”地告知,地窖几年都没有下去过人,家里更没有所谓的白菜。
“我看是你们抠门吧,不肯借给我。”
丽娘本不打算下去,听李海棠这么一说,看她面色有些许的恐慌,直觉反应下面有点事。
结果,是她失算,何止是没有白菜啊!绿叶都没一片,里面走一步,漫天飘灰,呛得她睁不开眼。
“啊!”
丽娘在李海棠诧异的眼神中,掏出小铜镜,被镜子里的女鬼吓一跳。
就这样还想勾搭汉子?不行,她要赶紧回到家里,洗漱,换衣服,熏香,上妆,不然没脸面见人。
所以,夫妻俩就目送丽娘,如风一般小跑,然后只听“咚”一声响亮的脆响,她脑袋撞到了门。
“连门都要和老娘作对!”
丽娘额头肿气一个大包,变成独角兽。她气个半死,刚刚被灰尘迷得睁不开眼,根本看不到前面的门关了。
“我是想提醒你,可是婶子跑得太快。。”
李海棠摊手,显得相当无辜,她转头问自家野人夫君,“我记得门是开着啊。”
“风太大,刮的。”
萧陵川背着手,看着一眼远处,摇摇头,转身进门,而李海棠则是囧了囧。
野人夫君该腹黑的时候,做的真是不留痕迹,她还是太小儿科,有待加强。
丽娘刚走,李海棠打开所有的窗子,散那浓重的脂粉香气。
肚腹空空,她先是填饱肚子,而后和萧陵川讨论离开的细节。夫妻俩又一次发生分歧。
本着和平讨论的原则,相互说服对方。
“那么多东西,你带着走,还有我,我们一起,根本爬不了城门。”
或许萧陵川能做到,却有难度,毕竟那些东西,比她还重。
要是把宝贝留在泗水城,李海棠不甘心,这些马上就能在黑市换银子,能解决一部分私底下的征兵的军饷。
她知道,自家夫君也很需要钱财。
“我把你送回去,而后我再回来取。”
萧陵川思虑片刻,给出一个相对而言两全的答案。
“不好。”
若是平日就算了,眼下是非常时期,野人夫君是地下城要追杀的人。
偷了宝贝,不赶紧跑,还要二次上门,这不是等着入陷阱吗?
最好的办法,他们分头行动,各走各的,只有彼此都没有负担,承担同样的风险。
“之前在地下城,我们分头行动,可是你遇见危险了。”
萧陵川强烈反对,无论如何,自家娘子为首要,其余全部不重要。
银子没了可以赚,不行还可以再偷,孰轻孰重,他分得清。
夫妻俩深情凝视,李海棠拉着他的大掌,用手摩挲着着粗糙的老茧,她只是不想成为一个累赘。
她虽说不够强大,却一直在努力,跟上他的步伐。夫妻之间,步调一致才能走得长远。
萧陵川可以爬城墙离开,而她,选择走城门,光明正大才是最安全的方式。
两国开战,她一个小娘子出城容易被关注,所以,她决定拉上丽娘。
“丽娘多次进城,和城门的人熟悉了,和她走很安全。”
当然,这有一个大前提,前提是,丽娘不坑她。
李海棠忽悠人的本领一绝,到时候哄骗丽娘,等过了桥之后再分道扬镳就好。
若丽娘有歹心,她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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