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栈有些简陋,却很整洁,马厩里拴着西凉和冀州的汗血宝马,威武雄壮,相比之下,荀彧胯下的“小白龙”逊色不少。
荀彧在客栈百步开外翻身下马,一进门就看见年纪不大,长相黝黑的店小二在树下酣睡,手抵在裤裆上来回抓挠,睡得正香,看来正在跟哪位俊俏姑娘滚被窝呢。
他轻轻将马拴在马厩,把那伙计踢醒,微笑道:“麻烦小哥来安排一下,我要住店!”
店伙计十分不情愿的睁开眼,斜瞥了一眼穿着普通的荀彧,气势汹汹的说道:“这位客官,咱们客栈店面虽然不大,但是住一宿也不便宜,看你这穷酸的打扮,恐怕连饭都吃不饱吧,住个鸟蛋的店?”
荀彧有些无奈,原来以貌取人在三国时代就已经这般流行,他正要后撤几步,忽见门口出现一位衣着华贵的丰腴女子,脸上的红妆有半斤多厚,瞪着那个瘦弱的伙计说道:“王汲,你这纸糊的过江龙又在陌生人面前耀武扬威,赶紧去干活,挡了老娘的财路,我抽死你!”
名字不俗的店伙计嘿嘿一笑,瞪着老板娘那沉甸甸的双峰就直咽唾沫,解释道:“我与客官说笑的,您先招呼着,我去喂马!”
店伙计一溜烟的跑去干活了,只留下长相一般却格外热情的老板娘,能在荒山野岭遇到这么俊俏的公子哥实在不易,家中老鬼几年前咽气了,都说没有耕坏的田,只有累死的牛,可这老鬼偏偏经不起折腾。
今天老天爷眷顾,来个老牛吃嫩草也是求之不得的事啊!
她浑身一震,屁股蛋和胸脯一起跟着颤抖,伸手招呼道:“公子快快请进,这小子平时怠慢惯了,您别和他一般见识,我马上给您安排房间,吃啥喝啥尽管吩咐!”
荀彧弯腰拱手,说道:“有劳老板娘!”
付过定金之后,荀彧有惊无险的步入到二楼的一间雅间,有这位“风情万种”的老板娘护着,也没遇到什么阻拦,他将不算重的包裹放在了桌面上,用清凉的井水洗了把脸,清水瞬间浑浊。
梳洗之后的荀彧倍感清爽,推窗望向窗外,这里景色极美,适合游山玩水,怡然自乐。
走廊里,万千风情的老板娘游走在江湖与庙堂的各个人物之间,插科打诨,这让荀彧长舒一口气,如释重负,看样子这里应该不是用人肉做包子的黑店。
他简单的整理一下,坐在椅子上细看水镜先生的《致幻》,这位老先生目前稳坐声名最高的钓鱼台,年纪轻轻就将整个天下视为囊中之物,荀彧自以为差了几百条街,自然不敢和水镜先生相提并论。
曾有战国鬼谷子先生,独居深山老林,四大弟子运筹帷幄,布局天下,如今水镜先生不为乱世所动,运卧青山,这才是出离红尘的清高名士。
自当黄巾起义被镇压之后,天下不仅不太平,反而愈发凌乱,红狐帮是一个不大的小帮派,由黄巾余孽构成,在这诸侯无暇顾及的犄角旮旯,王朝版图的偏僻地带,兴风作浪。
帮主名字叫做李孚,没有丝毫的名气,据说年轻时只是偶然救过张角一命,刻意被提拔为一方首领,长相一般,才能一般,言谈举止更一般。
在苍天即将塌陷的大汉天下,没有几个帮派响马敢在江湖横着走,大部分都想和诸侯将军们熟络熟络,打点好关系,为自己寻求一条退路。
红狐帮这次出行的目的是一位富家子女,据说公孙瓒的女儿公孙金陵来到了颍川,具体目的不得而知。
但如这些老爹是英武将军的将门子弟,身上所带的东西应该不少,金银珠宝,银白孔方,只要弄到手再高价转卖,不求没有营生。
更有人说公孙金陵长相俊美,身段窈窕,是看着就能把人第三条腿看硬的先天尤物,在这娘们并不多见的荒野地带,能在她的肚皮上滚滚真是做鬼也fēng_liú。
虽说这是刀尖上舔血的事,但干一次的利润足够几个月的开销,尤其这一次的目标是大名鼎鼎的公孙郡主,真的成功了,能做到公孙瓒的乘龙快婿也说不定啊。
这次李孚亲自出手,红狐帮的兄弟们不敢怠慢,虽说自己是没多大本事的宵小之辈,但肉都到嘴边了,再不吃就太没骨气了。
天色渐渐黯淡下来,客栈楼上的一间上房之内,漂浮着女人身体的香味,公孙金陵点燃了油灯,坐在桌子旁端茶啜饮,孤枕难眠,灯火的红光,生生刺痛他的双眼。
“玉环,这次我打算听我爹的!”
她身着一身粉色的纱衣,清澈透明,明丽的身影就像是出巢的飞鸟,向往着无限长空,并不想做寄人篱下的堂前燕。
侍女玉环十分不解的看着她,“郡主,婚姻大事,岂能儿戏?荀家是仕族的领袖,将军为了得到仕族的支持,就想让你嫁给那个叫荀彧的人,你与他素未谋面,根本谈不上爱慕,何况,人家也未必喜欢郡主啊!”
她没好气的道了一句,郡主是何等身份,竟然为了一首诗就对没见过的人神魂颠倒,何况那荀彧若是个如狼似虎的登徒子,岂不是委屈了我们家郡主。
公孙金陵盯着桌面素白棉帛上荀彧写下的几句诗,嫣然说道:“若我不叫公孙金陵,我爹不是幽州刺史,也许我会活得更快乐,若能以我一个人的姿容,让荀彧成为入幕之宾,不仅幽州可以傲立天下,也可保百姓的一方太平!”
玉环冷冷的撇嘴,卸下珠钗,与公孙郡主相比,她的姿容普通太多,好在郡主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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