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三天的院,确实应该散散心,这有利于他的恢复。
戴安娜将她的手机交给了瑞德,严令他随身携带。那个孩子是个反电子主义者,但最近看来,他的情况似乎正在好转。
或许,她可以给瑞德买一部手机。
毕竟,还有几个月,他就要到外地上大学去了。
应该买什么型号的手机呢?
戴安娜陷入了沉思。
正在这时,门铃声响起。
戴安娜放下书,从监控器中,她看到门外站着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亚裔女孩。女孩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的模样,当然,也可能是亚裔的女孩要比实际年龄显得要小。而戴安娜不得不说,即使一直以来北美与亚洲在审美上存在一定差异,但如今站在她家门口的,也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姑娘。
娴静,优雅,是来自东方的魅力。
“你好。请问你是……?”
门外的女孩露出一个温温柔柔的笑容来,她深深鞠躬:“下午好,夫人。我的名字是瑟姆拉·格兰特。我在家政公司处看到您的信息,您需要一位负责家务的保姆?”
格兰特?
真是一个让人亲切的姓氏。
戴安娜打开门,她看着门外的少女有些迟疑。
“保姆,是的,我在三个月前登记过招聘信息。”鉴于她并没有多少时间放在家务上,而他们的家,独栋三层别墅外加一个小花园,对于只有两个家庭成员的家庭来说,有些空旷。
只是……
戴安娜面露歉意地道:“无意冒犯,可是,你……成年了吗?”
虽然很缺一个负责家务的保姆,但未成年人,还是算了吧。
*
内华达州某家汽车旅馆中,约翰·温彻斯特正在收拾东西。
两周前,他收到消息,兰瑞莎·佩雷斯死了。
兰瑞莎·佩雷斯死于失血过多,颈项被撕裂。她是bau手上资料标注的,内华达州那个变态杀手的第一个受害人。
一个无辜的,死于非命的女性。
她无儿无女,不曾结婚,家人早在十五年前便在一场入门杀人案中死去。她曾是遗孤,而到了现在,佩雷斯家不再存活一人。
然而,普通人并不会知道的是,那个姑娘其实是一个合格的战士,猎魔人。在她十三岁因为吸血鬼而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后,这个一直被家庭猎魔事业排斥在外的小姑娘成了一个专门猎杀吸血鬼的女猎人。
约翰·温彻斯特与老佩雷斯是好友,在兰瑞莎来到猎魔人酒吧,提出想要做一名猎人的时候,酒吧里的老家伙们都在劝她打消这个念头。
虽然他们对兰瑞莎的心情感同身受——做猎人这一行,或多或少都因为那些黑暗里的怪物失去过重要的人——但十三岁的女孩,花骨朵似的年纪,并不应该被复仇与鲜血葬送。
再者,当时并没有猎人看好这么一个柔弱的小姑娘。
只是,十年后,他们都不得不承认,当初是看走眼了。
不愧是老佩雷斯的女儿,她终究成了猎魔人中的佼佼者。
可现在,她死了。
警察fbi只当凶手是连环杀手通缉,却不知道犯下这等罪行的是吸血鬼。
约翰·温彻斯特想要做点什么。
比如说,抢在警察前,为那个小姑娘报仇。
另一张床位上,迪恩·温彻斯特同样在收拾东西,不,应该说整理武器更为确切。
匕首被绑在小腿处,装着银子弹的□□则被别在腰后。十四岁的少年有着精致好看的长相,碧绿色的眼睛就像是最上等的祖母绿。这个年纪的男孩本该上着初中,闲暇时打打篮球和学校的漂亮姑娘约会。但迪恩·温彻斯特却在不断的转学中渐渐告别自己本该平静的学校生涯。
他老练地整理地自己的武器,为的是尽可能在每一次的猎杀中活下来。虽然跟他一起狩猎怪物的是他的亲生父亲,但当形势危急起来的时候,他并不能够及时地保护他。
他也不奢望在猎杀中获得保护。
收拾完装备,约翰·温彻斯特背起背包,他看向迪恩,却发现他还在收拾东西,顿时就皱起眉头来,厉声道:“怎么还没有收拾完?!”
迪恩·温彻斯特立刻挺直脊背,他在约翰·温彻斯特的面前像是一个士兵一样笔直地站着,正如约翰一直教导的那样,说道:“对不起,先生。”
他的声音下意识压低了,因为房间里侧的那张床上,他十岁的小弟弟萨姆·温彻斯特正在睡觉。
“原因。”约翰·温彻斯特冷声说道。
“我们能带上萨姆吗?让他待在i里……”
“闭嘴!”约翰·温彻斯特严肃地说道,“这是猎魔,不是春游。你弟弟才十岁,还不是他参与进来的时候。”
“我并没有让他参与进来,而是萨姆不能在你我离开的时候,就这么关在旅馆里,连外卖都不能订,只能吃一些垃圾食品充饥!”
最重要的是,在他年纪还小,不能跟父亲一起去猎魔而在旅馆里守着萨姆的时候他就知道了。父亲的每一次外出猎魔,他说三天回来,结果五天甚至一个星期都未必能够及时回来。
猎魔的过程中,有太多的无法控制。
他就曾经因为父亲的迟到,他和萨姆身无分文无法买食物而不得不去偷,最后差点被人报警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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