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喜欢,而是已经过了喜欢的年龄。
有过yòu_nǚ时期,有过豆蔻芳华。
9岁到15岁,应该是她最需要也最渴望这些亮闪闪的东西的时候,但是那个时候她很少有这些漂亮的花花绿绿的东西。
一个最普通的小女孩儿该有的,她没有。
在方家,10岁的小姑娘已经开始懂得爱美,那些亮眼的头绳,发夹一般最早的馈赠者来自于母亲,但是她没有。
同样的三个女孩儿,小棠10岁,向珊12岁,向玲11岁。
11岁的向珊不要说是普通的扎头发用的头绳和发饰,那时的她脖子上已经带着老夫人亲手给她挑的红玉。
11岁的向玲虽然没有向珊在老先生和老夫人那里得,可是苏佳慧怎么肯亏待她,“姐姐既然有美玉,妈妈给妹妹买钻石好了。”
方家是世家,钱,从来没有成为过问题。
向珊12岁得上好的红玉,向玲11岁有了耀眼璀璨的钻石。
10岁的小棠,有什么?
什么都没有。
不要说是昂贵的饰品,她连一根很普通的头绳和橡皮筋都是从姐姐那里拿来扎头发的。
小棠头发很长,但却不是因为想美。
为什么长?
因为没有人会带去理发。
孤儿院里还有老师会定期带着小朋友去剪头发,可是在方家没有人会带着她,更不要说去剪头发。
父亲方文斌再关注她,他毕竟是个男人,在女孩子成长这方面总有做不到位的地方,更何况那时候的他长期不在国内。
没有了最亲近的父亲,头发越长越长,长到乱的厉害,不扎头发像个小疯子。
其实,她不是故意不扎,而是不会。
可,不会总要学的。
被母亲忽视,她就只能自己学,头发该开始扎,扎地很乱总是被学校里的孩子嘲笑讥讽,但是时间久了就越来越好,头绳橡皮筋是向珊给的,花花绿绿的,她却只挑黑色,不是不喜欢那些鲜艳的颜色而是自己头发扎不好,在用鲜艳的颜色,更是难看。
小孩子心里别扭这个,喜欢,却不能用。
直到淡忘了对发饰的喜欢,可第一枚发夹却是有人送了她。
阿豪。
那一年她16岁。
阿豪送她发夹,帮她梳头,17岁少年的手指远比她要灵活的多。
她开始偶尔故意散了发,耍赖要他帮她梳头。
多年后的今天即便是和阿豪分开,小棠都是割舍不下的他的原因就在这儿。
她的成长,她的生活,点点滴滴的陪伴与快乐,家人没有给她的,阿豪全给了。
今天再看到这些花花绿绿的小玩意儿,她只觉得有些刺眼。
可是抱着她的人却兴致不菲,她看着王明轩的侧脸微微出神,一只手抱着她,一只手挑了发夹发夹先夹在她的衣领上。
抱着她的手臂是那么孔武有力,单单只一手抱她,他似乎很喜欢这样。
不知道是因为自己没有下楼迎接他的回来感到失礼,还是因为单纯觉得他赶航班太累,小棠没有拒绝他王明轩的怀抱。
让她坐着,搬了露台上的摇椅,王明轩又抱着她躺了上去。
小棠不明所以的要起来,却听他说,“阿棠不是要洗头吗,躺好了我们就开始。”
他说,“我们。”
王明轩要帮她洗头发?
算了,小棠断然拒绝,“不用,我自己来就好。”
他服侍她?
小棠觉得:用不起,用起来也非常的不习惯和尴尬。
温了热水的人看她不听话,脸色带了凛意,“我不在家,阿棠的头发也自己这样洗?”
他太能转移话题了。
小棠不说话。
见她沉默,他开始训她,“手臂上的伤口缠着纱布,你是怎么洗的?”
“我可以一只手。”
方先生怒前总先笑,“好样的!”
他不是夸她,他是讽刺。
“一只手蓄温水,一只手拿洗发露,一只手洗发,可以。”看着她,王明轩下颌紧绷,“自己洗,溅出来,扑腾出来的水花都是洒在别人身上的?左手臂沾不到一点?”
她更是不说话了。
他就知道,依着她的性子,不把全身扑腾湿了才怪呢。
她的烫伤严重地很,不能马虎。
要不是他和她关系僵化的厉害,不得不离开家,他怎么可能在她伤着的时候去了英国。
在伦敦,他没一日不担心,邢医生说,烫伤不是别的病痛,皮外伤除了按时擦药、控制好饮食别无它法。
用了最好的药,他牢牢记着让厨房的季让天天给她炖黑尾鲤鱼汤。
医生还说,最忌讳烫伤前期遇水,碰到水伤口会感染,会恶化,情况就会严重的多。
走之前他千叮咛万嘱咐,要她不要碰水,要程姨看好了她。
程姨见他担心,每次都说,“太太年纪小,但是懂事听话的很呢。”
懂事听话什么?
还不是一个只知道胡闹的小女孩儿一个!
重度烫伤还敢自己洗头发,怪不得快一个月都不见好。
见他莫名的生气,小棠不明所以,只能后退。
把她逼到墙角,一把扣住了她腰际,软腰被对方箍住,男人侵略性质的气息扑面而来,压得她几乎快要窒息。
几乎是本能的想要推开他,却被他逼到了墙角处。
“不用你,不用。”心中慌乱,脸上却强装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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