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靠咱们在满蒙的那点旗兵,杀不光野鹿一样蹿过来的野毛子,要把这些野鹿屠光,就得发动满蒙老少爷们一起上。有那造一堆小船的银子,不如用来放猎头赏。”
元吉对沙俄并无恶感,减丁的提议不过是就事论事,为了维护满洲对盛京的统治,为了地广人稀的边疆区长治久安。
如果移民同化政策效果更好,即便他个人再痛恨沙俄,也一定会倾向怀柔,与斯拉夫兄弟手拉手,心连心,满俄一体,无分彼此。
可此时的大清国体,满洲族别文化与盛京地区的人口,都不具备迅速同化斯拉夫人的条件。
既然条件不成熟,斯拉夫人在盛京就没有生存的必要。即便他个人对斯拉夫人如何喜爱,也不会允许满蒙诸部对斯拉夫人在盛京的移民点,采取默许态度。
就是辽对金,金对蒙古的减丁政策,日益废弛,才造成了金与蒙古的崛起。明出墙烧荒减丁,犁庭扫穴政策的趋缓,同样造就了建州诸部的崛起。
如果罗马不姑息日耳曼野蛮人,如果西班牙不姑息英国,如果英国不姑息美国,如果当年北洋可以炮击长崎,何来覆灭于黄海?
敌人的姑息,换不回我们的怜悯。
怜悯,从来只有弱者才配享有。
对斯拉夫人怜悯,才是对沙俄的不尊重。
“等罗刹人被杀破了胆,咱倒是可以捕点野罗刹,编列些罗刹佐领,补充长江以南的驻防八旗。”
元吉平静的叙述道,“盛京,是不能让罗刹人定居的,那就会像一条搭在水盆上的毛巾,把西方的罗刹人源源不断的吸入盛京。
汉人,朝鲜人,同样暂不适合定居盛京,不在土地而在民风。汉风太软,一旦让汉俗与朝鲜习俗在盛京蔓延开,就会影响咱的兵源质量。
咱得让他们先忘了他们是什么人。”
清宁宫正殿内实际正在开的就是满洲议政王会议。
议政王会议的议员,不用是“王”,只要加个“与议政”,也就是后来的“南书房行走”,就是议政王会议的议员了。
议政王会议里不光有皇族宗室,八旗固山额真,副都统以上都有“与议政”衔。
六部满蒙尚书,即便皇帝身边的内大臣,侍卫,包括亲王,郡王,贝勒府中的长史等,这些人都位列满洲议政王大会。
汉臣中的范文程,宁完我,也有议政王大会议员资格。
议政王大会讨论军事为主,包括了对高级将佐官员案件的审理,陪审团制度,看集体意见,不看什么法律条款的。
宗室,满蒙汉勋贵子弟的袭爵,军务,边疆与外藩事务等,都在议政王大会处理范围。
入关的决策就是范文程上书多尔衮,奏请立即出兵伐明,夺取天下,列举了入关的政策与统治基本方针。
要满洲对汉人少杀的人,恰恰就是汉人嘴里的汉奸:范文程!
康熙方才说的范承谟,就是范文程的儿子,浙江巡抚,官声不错。原历史被耿精忠囚禁,宁死不降,慷慨就义。
对汉人少杀,尽量不屠城的方针,就是范文程建议的。一经被议政王大会采纳,这就是满洲八旗入关的军纪了。
军纪与是否劫掠,爱民无关,军纪是遵守条例,服从命令,即便命令是屠城,坑俘,执行命令就是守军纪。
满洲不是腐儒,沙场征战,各为其主,屠城灭国是武勋,夸功封狼居胥,勒石燕然,太庙献俘才是武将荣耀,不会把荣耀看做丢人的。
“良知超越法律”的法学框架,要到纽伦堡审判才初现端倪,之后,西点军校才将“拒绝服从不正当命令”纳入了其道德哲学的必修课。
那还是人类社会人权发展最前沿的少数几个国家,才能秉承的准则,在世界范围内且不具备通行意义,更遑论用现代人权准绳,衡量古代战争行为了。
少屠不等于不屠,扬州十日嘛,下令者为多铎,随后发布了“维扬可鉴”的公告,没有隐瞒,告诉你原因。
秦,汉,唐,蒙古,清,哪个屠的不是光明正大?白起,卫青,霍去病,成吉思汗等,没人会觉得屠敌有什么错的,陈汤一样会公示:“宜悬头槁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为什么屠你,屠完会告诉你,光明正大!
就是因为有军纪约束,多铎才发布公告,把原因说一下。征蒙古,朝鲜,藏地,回部,杀戮比汉地大的多,就不用公告。
能把敌人屠城灭国,不是武功,难道还是丢脸的事?
被不负责任,付不起责任的士大夫,害的家破人亡,赞扬的是不负责,负不了责的士大夫,恨的是暴行?
战争不就是暴行与恐惧的总和么?
就许你出墙烧荒减丁,就不许我入关?就许你犁庭扫穴,不许我暴行?就许你把我当夷狄,不许我把你当下等人?
这不是输不起是什么?这不是弱者思维是什么?春秋秦汉唐的时候,有这个思维?
多铎是清军一方的统帅,对清军有责任,对汉人有什么义务?他吃的是“明”是“汉”的饭?
带领清军获取荣耀,获取利益,从胜利走向胜利,才是多铎的责任,他履行了他的责任。
当清替代了明,前明的敌国百姓,就变成了大清的子民,这时候才从敌我关系,转变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拿权力义务时期的道德去评判敌我时期,就是吃饱了撑的,就是儒癌。
明军的士大夫统帅,他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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