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健拿了温水过来,很自然的递给了乔月。
“给我干嘛?”乔月搞不懂他的意图,拿都拿了,他递过去不就得了,多此一举嘛!
曹健愣愣的看她,憋了几秒,认命的把水端到封夭跟前,“你真悲哀!”
封夭笑而不语,端起水杯一饮而尽,“麻烦你再拿一杯。”
喝了水,干的冒烟的嗓子,总算好多了。
封夭总共喝了五杯水,才算喝饱。
“你们刚才的话,我都听见了,动手之前,务必要把刀子放在火上消毒,或者在沸水里煮上半个小时,彻底杀菌,我腿上伤口腐烂的面积广,但是不深,只需要刮掉表面即可,所以危险性不高,还有,能不能问问这家的主子,有没有酒!”
封夭的面色还算平静,声音却有些虚弱。
我去问!”乔月还是出去了,反正执刀这种事,也轮不上她,石磊跟曹健的刀法都不错。
更重要的一点是,封夭伤的是大腿。
是大腿不是小腿。
就算她觉得无所谓,难保封夭不会有心理阴影。
乔月走到院子,一股冷气扑面而来,挺冷的。
她身上穿的不多,而且也不是厚衣服,真是想念封少的怀抱。
“你怎么出来了?快进屋,外面很冷,”少年端着一个大盆,从厨房走出来。
“没关系,我不怕冷,你这是做了什么?”乔月闻见了香味,是清水煮南瓜的味道。
“对不起,我家里没有大米,也没有白面,我们在家里,主食吃的就是这个,明天一早我就到镇上换大米,到时再给你们煮米饭。”
“不用,吃这个也挺好,碗在哪?我来帮忙拿碗。”乔月被他的热情好客打动,这个少年是一个好人,希望以后能遇到一个真心对他好的姑娘。
“我家里的碗不够,爷爷出去借碗了,你先进来吧!”少年把锅放在堂屋的桌上。
“对了,你家有酒吗?我们的人,可能需要酒,因为他的腿需要处理。”
“酒?”少年犹豫了下,还是用力点头,“有,你等着,我去给你拿!”
说完,他跑出了屋子,外面漆黑一片,也不知他跑哪去了。
过了一会,少年满手泥巴的跑进来,手里还抱着一个坛子。
“这是我爷爷埋的,我出生那一年埋的,说是要留给我将来娶媳妇的时候再打开,你们拿去用吧!”
“啊?那怎么行,你快埋回去吧!”乔月被他的热情,弄的有点无措,人家埋了十几年的酒,怎么能因为他们就给用了。
少年却很执着的把酒递给她,“这酒是我爷爷自己酿的,不止这一坛,你朋友的伤更重要,在我们这样的穷乡僻壤,最怕生病了。”
乔月根本拒绝不了,但是心里又很过意不去,“回头等他的伤好了,我会让他回报你们。”
“那倒不用,我们在这儿过的很好,爷爷说,外面太乱了,还是待在村里安全。”
正说着,老爷爷拎着个篮子,从外面回来,见到乔月手里的酒坛,一眼就认出来了,“哎呀,这不是我埋在地里的酒吗?”
“爷爷,只是一坛酒而已,不用大惊小怪,他们当中有一个人受伤了,一直高烧不退,要是不能及时处理,那条腿就要废了。”
沐青箫在路上的时候,看到了封夭的状况,多少也了解一点,剩下的一半,是他自己蒙对的。
老爷子一听说,拿酒救人命,立马痛快的答应了,“拿去吧!我家里的草药如果不够,我就到隔壁去借,明天一早,再让青箫去采。”
乔月心里暖暖的,“谢谢老大爷,您放心,这酒用不完的。”
等到乔月拿着酒进屋,老爷子欣喜的拍了拍孙子的肩膀,“这姑娘真不错,很懂事,但是爷爷也得把丑话说在前头,她跟你不是一条路上的人,别想了。”
老爷子活的年头久,看的自然也更透彻。
沐青箫无所谓的笑了下,“爷爷,你真的想多了,就是觉得她长的好看,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可不得没有吗?
同一时间,远在塔卡的封瑾,此刻正坐在异域风情小酒馆。
狂放不羁的翘着腿,身子慵懒的蜷缩在沙发里。
百无聊赖的看着眼前的灯红酒绿,银乱不堪的画面,只觉得一阵厌恶,恶心!
塔卡镇上的人,有一半干的都是做不法生意。
剩下的一半,还除去老子孩子,就只有病的跟残的了。
所以塔卡是真的乱,也腐烂到了骨子里。
“帅哥,我能请你喝一杯吗?”金发碧眼的美女,端着两杯酒走过来。
封瑾记不得这是今晚第几个,但是他的拒绝还是一样,“我喜欢一个人,我可以走了!”
每当他说出这句话时,女人即便有点畏惧他的冷酷,但是飞蛾扑火,也要尝试,否则真的叫人很不安心。
“帅哥,来了这里,怎么会喜欢一个人呢?如果我不喜欢聊天,我陪你坐一会,也总过好一个人太寂寞。”美女奔放的低下身子,露出形状姣好的美胸,足以让男人移不开眼睛。
“滚!”封瑾面无表情的举起桌上的枪,枪口对准了他。
美女被吓跑了,封瑾放下枪,还是原先的那个样子。
“阿默,你这样可不好!”一脸银色的男人,重重的倒向沙发,衣衫不整,一看就是抱着女人搞艳遇去了。
不过也可能是搞男的。
这帮人,玩腻了女人,就跑去玩异性,只是为了寻求刺激。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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