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没有变,一切都没有变。我很庆幸我们的友情还继续着没有疏远。而我,一刻都不能忘记几年前答应魏星辰父亲的事情,同时,也一刻忘不了几年前的事。
这便是有缘无分么?我和他。
的确很诧异,他居然会和我最恨的江雨杉在一起,居然会和酿成那场意外的江雨杉在一起。
呵,这样了,已经这样了。
那么就这样吧,他的选择,我知道他的执着。
四年后的今天,城市还是这样,不过物是人非。
阳光似奶酪拉丝般粘稠,大雨过后路面早水积满凹凼,果冻一样凝滞的空气让人窒息。太阳折射出微风金丝边的形状。
我依稀记得,谁曾说过,最讨厌这种天气。
七月初,我没有告诉丛歌他们我会现在回来的事情,只是嘱托父亲,让他告诉他们我去了江苏,和男友一起旅行。
实际上我不是,我在上海找工作。
经回国那么一折腾,交给国内杂志的稿子被拖了好几天,再加上我找工作,拖期达到两个周。
“拜托,写稿的稿费就够你花的了吧?还要找工作?!别找借口快交稿!”
那个杀千刀的催稿人孜孜不倦,我索性把手机关机,拒绝登q。
于是,我疯了,尤其是我辛辛苦苦找到一份在外企公司的工作,却与于鑫安商谈的那笔订单一直没有结果!!这死伪娘硬是找我事情。一开始我怀疑是不是那编辑派人来刁难我的,但不是编辑干的,是他看我不顺眼才找我事!!
在他预料内的,我辞职了,浑浑噩噩地在家里呆了五天写完了稿打发走了那个编辑,事后不忘提醒我都以辞职来腾时间写稿了,你要多加稿费啊懂不?!
不过,我估计那编辑根本没听到我说啥,丫的气得我发誓继续找工作,不写下个月的稿子了!
于是乎,于鑫安就让我到“零下一度”冷饮店当职员了,很顺利,就这样。我还以为他的良心过不去,结果才发现原来有幕后主使者!后来想想虽然那个女人我非常恨她,但是总比没工作好是吧?而且这个于鑫安可以任我打任我骂,我不必为取悦上司而费尽口舌。
退出回忆,眼下,是唯美的景色。
现在已经是7月28号,我想,我该告诉他们我回来了。
打开手机,摁了一个电话,是陈健的。我选择第一个联系他的原因是因为他的性格不像丛歌那么火热,也不像杨忠佐那么冰冷。现在这种情况的我,适合温和的。
“喂?小瓷?”
昔日年少的声音一下子被大脑唤醒,我才恍然意识到,我与他们不再是大洲的距离,而是几条街的距离。
“小瓷?谢小瓷?!”电话的那一头大叫。
“陈健。”
“你回上海了?”
“你猜。”
“在哪?我去找你。”他直接否定了我在江苏的念头,张口问我。
“呃……我看看。”郁闷地一扫周围,看到于鑫安那栋大厦顶端那个很别致很标致性的球,“就是上面有个球的大厦,旁边有个天桥,我在上面。“
“你在那工作?”他的语气有点怪。
“没,一朋友在这里。”我一转身,倚着天桥旁边的栏杆,对着天桥的街道,漫不经心地捋捋头发,期待着他的到来。
可惜上帝不给我一个幻想的机会,直接给我上活的。
“我看见你了。”
我惊讶,猛地一抬头,左右张望,心想还真神速啊!
“这里!”
我循着声音,远远地,看见一个人穿着格子衫,逆着光,有些刺眼。
一眼,望穿四年。
作者的话:
这部书主角还是谢小瓷和魏星辰,只是魏星辰需要往后推才会出现。第一个出现的是陈健,5个人中的一个,是小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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