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们没有人选择退缩,除了顾及军法以为,那就是出于他们大明将士的尊严,出于男人的尊严,他们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这个世界的所有人,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男人,必将会把所有的绊脚石都踩在脚下。
大军没日没夜地疾驰了八百余里,来到了一个瓦剌的小部落跟前,如此大规模的长途奔袭,保密自然是最重要的工作,因此在瞿能的默许之下,这五万明军没有丝毫手软,将这个部落里的男人全都杀死。
将他们的战马和骆驼等交通工具全部掳走,只留下了女人也一些生活物资。如此一来,就将这个部落变成了一个天然的牢笼,没有了牲口,这些女人哪里都去不了,只能在这里依靠着这些可怜的生活物资乖乖地等着,等着明军得胜归来之后,再将她们当成战利品打包带走,然后沦为明军的玩物和奴隶。
当年蒙古人征伐世界的时候,这样的事没少干,这次也轮到他们头上了,这叫明明之中自有报应。
一名明军的小校擦干了自己刀上的鲜血,从刚刚被他杀死的那具尸体上取出了一袋他最喜欢吃的牛肉干,放到嘴里咀嚼了两口,味道不错。
这名小校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笑着走到瞿能跟前,行了一个军礼,道:“启禀大将军,都处理干净了。”
瞿能仔细环顾了一下四周这血腥的环境,眉头紧皱,异常认真,倒不是在悲天悯人,他是一名武将,打了一辈子仗,对死人这种事早就麻木了,而是他出于天性的谨慎和用兵的慎重,不得不重新审视一下战场,生怕再出现什么纰漏,在确定没有问题之后,沉着脸问道:“跟上来多少人?”
那名小校在马上施了一礼,道:“全部五万!”
“哈哈哈!”瞿能骑在马上纵声狂笑,大喊道:“都是好样的,兔崽子们,跟本将军去立头功吧,直捣王庭,沿途下马者,斩!”
随后,又“驾”了一声,骑着他那匹高头大马向扎布汗河的方向疾驰而去。
“驾!”“驾!”五万明军稍微收缴了一下战利品,便随着瞿能向马哈木的所在地奔驰而去。
经过这几年的惨淡经营,肃国的马政取得了辉煌的成果,以山丹军马场为代表的军马场给肃王朱楧生产了大量的马匹,数量完全不输北方的少数民族。
因而,这十万明军都是装备的双马,一匹马跑累了,立即可以再换一匹,效率十分高,基本上可以不间断地去跑。
路上,瞿能等人遭遇了马哈木的斥候,在他的指挥之下,明军干净利落地将他们全部俘虏,并命他们前面带路。
在瓦剌斥候的带领之下,瞿能于洪武三十年腊月的一个清晨抵达了马哈木的大帐附近。
这一天似乎是天助我也,老天爷下了场大大的雾,使得明军的行动更加隐蔽。
“将军,那里就是我们可汗的大帐。”一名瓦剌斥候畏畏缩缩地说道。
瞿能的热血早就沸腾了,奔袭千里,封狼居胥,永清大漠,是武将的最高荣誉,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能赶上这历史性的一刻,他感谢命运,更感谢王上,他决定要把这个机会牢牢得攥在手里,对当年犯过错误的指挥使袁大同说道:“你带一千人为前锋,攻打他们的营门,攻破之后,鸣长笛为号,我再率大军突击。”
这可是个立不世之功的机会,袁大同在这个指挥使的位置上待的够久的了,上次大战回鹘后来他也是立了一些功劳的,但是由于之前犯的错误,功过相抵,不予批评,不予表彰,还是让他接着干他的指挥使,这一干又是好几年。眼看着之前的同级兄弟都因为立功得到了升迁,他心中又怎能不羡慕,不眼气?早就憋了一肚子劲了,大声地喊道:“末将领命!将军,你就放心吧,末将这次一定拿下马哈木的首级!”
“少废话!快去!”瞿能板着脸,大声喝道,时间紧急,他可没有功夫在这里听袁大同表态,一脸严肃地催促道。
“末将遵命!”袁大同向瞿能行了一个军礼,然后点齐一千精兵,悄无声息的向马哈木的大帐进发。当年蓝玉和王弼奇袭捕鱼儿海,灭亡北元的丰功伟绩,令每一个大明武将神往不已,虽然蓝玉和王弼最后的结局都很凄惨,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们对这两个人的崇拜,人生在世不过数十年光阴,只要能一朝青史留名,就算是上断头台又何妨?
运气十分地不错,漫天的大雾遮蔽住了明军的身影,他们像死神一样,悄无声息地向马哈木的大帐内靠近。
而此时的马哈木正在搂着他的老婆孛儿只斤氏睡觉,说实话,明军一开始那么大规模的动员,他不可能没有耳闻,只是他认为明军若想进击大漠,粮草的筹备和运输都是十分困难的问题,短时间内不可能完成。
因此,他认为明军短时间内不可能打过来,最起码这两天不行,实际上他已经准备搬家了,他认为以自己目前的军力无法与肃国抗衡,跟自己的老婆商量了一番后,就决定跑路。
这两天他的部落都在收拾东西,再过两天就收拾好了,收拾好了就跑,打算让明军劳师动众一番还扑个空,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在罐头这种便携式军粮的帮助之下,明军已经彻底解决了运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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