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律师的形象,在老师那里我还看到了他对客户平易近人的一面,没有让人感觉到有高高在上的感觉,觉得就跟一般人一样。
曾有一位律师在讲到律师的形象时认为律师的形象值千百万,也就是说律师的形象很重要,我对此予以赞同。
前不久,全国律协的一次培训中,一位全国律协副会长讲到自己之前曾经有过穿西装、短裤的经历。他说,他就只穿过一次西装套短裤,可就在那仅有的一次,他遇到一位美国回来的客户,这位客户当面就指出第一次看到律师这样的装束。
同时,这位客户还告诉他,他在美国见到很多的律师,他们的装束都是很专业的,从来不会有西装套短裤的穿法。
因此,从此以后,这位会长就非常注重自己的穿着和形象,尽量让自己显得更专业。
我们知道在公众心目中,律师应当拥有良好的外在形象和内在气质,应当谈吐不凡,应当思维敏捷,应当追求真理,崇尚公正,应当一切行为对法律负责,应当给人一种深沉稳重信赖,衣着一定是非常得体的。
在衣着等这些方面,老师基本上都做到了,这对我后来在形象方面的注意也起到了很好的榜样作用。
因此,通过老师的形象展示和我对律师的认识,我体会到律师应当关注自己的形象,这种形象不仅要求律师在工作中要衣着整洁,举手投足均彰显律师的良好素养和品味,而且还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况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能够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同时还要在接人待物方面做到诚实信用、言出必行,保持守时守信的好习惯。
形象是一个人心理素质和修养的外在表现,他能反映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思想情感、性格气质、学识教养、处世态度等等,稍不注意律师就会被自己不良的形象所出卖。
就平时我所接触的不少律师,他们爱穿名牌,装大款,但是他们却很不注意衣着上的细节,往往给人的感觉是洋不洋样、土不土的,感觉很别扭,完全看不到律师应有的形象和气质,难得给人信任感。
有同行认为,一名律师能否为当事人所接受,是否具有人格魅力,关键在于他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如何。律师个人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与他人关系的性质、程度。特别是律师给人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很多时候第一印象就会决定客户是否会跟你建立合作关系。因此,有同行提出为了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展示自己的人格魅力,我们要优化自身的形象的观点,对这些我深表认同。
因此,在培养律师形象方面,老师要求我要做到:在精神状态方面要求精神饱满,神情自然,给人要有信心,让他们感觉到阳光、朝气蓬勃。
律师在社会交往中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饱满的热情、大方自然的神情,这是优化个人形象的首要因素。与人交往,神采奕奕,精力充沛,显得富有自信,就能激发对方的交往热情,活跃交往气氛,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至关重要。
老师说,假如一个律师给人留下的印象是萎靡不振、邋里邋遢、斯斯文文、病病怏怏的,没有朝气和魄力,你就会失去客户、失去市场,难以在律师行业立足。在仪容仪表方面要求律师要仪表端庄,衣着得体。
根据人际吸引的原则,一个人风度翩翩,俊逸潇洒,能产生使人乐于交往的魅力。衣着服饰能反映一个人的审美情趣和修养,如果一个人的服饰能与自己的气质、职业一致,与自己的形体、年龄协调,与当时的气氛和场合相符,那将使得他显得更潇洒精神,更使人乐于接近,更容易跟客户建立合作关系。
所以,老师的衣着基本上都是西装革履,寸衫、领带,从来不在穿衣服上有半点马虎和懈怠,随时都是保持自己的光鲜形象的。
对于律师的语言艺术方面,他要求要谈吐幽默,言语高雅,逻辑严密。
老师告诉我,谈吐能直接反映一个人是博学多识还是孤陋寡闻,是接受过良好教育还是浅薄无知。律师滔滔不绝的口才,能言善辩的才能会更加体现律师的风采。
一个不善言谈、沉默寡言的人很难引起他人注意和重视,难以给人留下深刻的映像。在社交中能侃侃而谈,用词高雅恰当,语言逻辑严密,言之有物,对问题见解深刻、独特,反应敏捷,应答自如,能够简洁、明了、准确、鲜明、生动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与情感,就能表现出律师不同凡响的气质和风度,这样的律师当事人是很难拒绝的。
除此之外,律师还应该举止大方,举手投足都要注意。朴素大方,温文尔雅的行为习惯,举止稳重,文明得体,坐、立、行的姿态正确雅观,能正确地表现出一个人的良好的教养,给人留下成熟稳重,值得信赖之感。
只有对自己充满信心,相信自己和自己能力的人,才能在社交中做到自然大方,挥洒自如。律师这个行业更是这样,这些都需要在平时的生活中、工作中积累。
律师这个职业社交活动性非常强,要在这个领域有所发展,很多社交礼貌礼节也不容忽视。比如,律师应当对烟酒文化有所掌握和了解,不能知识面过于狭窄,跟客户交谈时无话可说,或者一问三不知。
在我的记忆中,老师有抽烟的爱好,而且从不挑剔,无论在什么场合,对于别人递来的香烟都是礼貌的接受,并一边跟他们谈事,一边抽烟。他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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