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结婚’为理由打消他的提议,是再好不过的了。
果然,他沉默了,犹豫了,脸色也变了。
她就知道……
果然是他一时新鲜提出的建议罢了……
“你早些回去吧,我也该回去了。”一直没有回去跟父母做个交代,也该回去了,免得他们一直拿这件事出来做文章,她迟早会暴走的。
就在她转身想离开时,肩头忽然被大力地拽回,连带她整个人也被扯了回去。
她恼怒地挣脱,“你干嘛?!”
“要结婚才算负责是吗?好,结就结。”
明萱在一瞬间石化,随即憋红了脸,激动到想要拍飞他,“欧诺尚,你神经病,我说结婚,你还真要结婚?我说让你去死,你是不是真要去死?”
她都把话说的这么清楚了,他到底要闹哪样?!
谁知,欧诺尚就喜欢不按牌理出牌,突然弯下身子,轻捏住她下巴的瞬间,低头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晚安。”
说完后,他朝她眨了眨桃花眼,然后迅速放开她,转身离开。
明萱怔怔地待在原地,过了足足五秒之久才回过神来,顿时脸颊上整个都红了。
她河东狮吼道,“喂,欧巴桑,你是聋子吗?没听见我刚才说的话?喂,你站住,我话还没讲完呢!”
欧诺尚坐上车,远远地朝她丢来一记飞吻,然后驾车扬长而去。
“……”
明萱呆若木鸡,就像是心脏钉了木棍的吸血僵尸,煞白着脸看着他消失在视野里。
………………
整整一个星期了,陆宝贝这几天一直很忙,用她的话说,她忙得像一只狗。
她给自己定下了目标,一定要做一名合格的服装设计师出道。
即使有范娜教授协助,但她应付起来仍然很吃力,因为服装设计师并不只是靠努力就能做到的,还需要天生敏锐的时尚视角。
为此,她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在逛街上。
她在一周内走掉了三双高跟鞋,之后每次出门都会换成平底鞋。
而且,她花费更多的时间泡在各种秀场上,花费更多的时间在工作室里,创作设计图,将各种颜色的衣料制作成衣服。
不满意时再拆掉,重新又做,如此反反复复,有时候甚至可以在工作室内一坐就是十多个小时,不吃不喝,偶尔打个盹小睡一会儿。
有时候实在是太想念皇甫冽了,就会把他留下的那封亲笔信打开,反复一遍遍地浏览。
一开始总是会不知不觉中流泪到满脸泪痕,之后,看那封信似乎成了她开始每个新的一天时,必须做得第一件事。
它就像是她的精神寄托,每当她感到累,或是感到迷茫的时候,只要拿出它来看一看,心里就会舒坦很多,就会把那些轻愁淡怨全都压下去,然后埋头专心再战。
因为总是随身带着那封信,信封信纸都被反复褶皱得有些破旧了,信纸也开始发黄。
陆宝贝担心它被撕坏,便找来保鲜袋将它密封起来,这样就不用担心它被撕毁了。
可以说,这一个星期对她来说,简直是漫长的七天。
ps:男主终于要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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