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枫,诗诗这段时间的改变你也是知道的,她好不容易才开朗乐观起来,你真的想要因为这么一件小事,摧毁前面所有的努力、让她变回那个郁郁寡欢的样子?”
秦枫沉默了,显然他是不愿意的。文诗诗抑郁自杀,最心疼、最难过的人,无疑是他。上一次侥幸把诗诗救回来了,但是天知道会不会次次都那么走运。
兰沁跟他说了半天,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秦枫表示:“只要诗诗开心,就随她吧……”
成功了!
兰沁把这个消息转告给紫涵和诗诗以后,两个小丫头开心得一蹦三尺高,看得她都禁不住纳闷:不就是搬出去住么,至于开心成这样?
“某些人”听到这个消息以后,脸色黑得跟锅底似的,意味深长地看了兰沁一眼,什么都没说就默默地走了。
兰沁故意冲着他的背影哼了一声,同样无比傲娇地回了自己的房间。
云紫涵和文诗诗兴奋得睡不着,大半夜的就开始打包,折腾了好几个小时,大包小裹地顺着墙边摆了一溜儿,眼看着都后半夜了,才磨磨蹭蹭地去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她们才发觉忘了装乐器,于是又折腾了半天。文诗诗的吉他很好携带,但是云紫涵的架子鼓可就麻烦了,装了n个鼓包,还有架子以及镲片……就算她们俩什么行李都不拿,光是这些玩意,都未必能一次全搬走。
云紫涵对着那一地大大小小的鼓包,后悔地感叹:“我应该买便携的电鼓才对……”
文诗诗好奇地问了一句:“那你在国外玩乐队的时候,架子鼓都是怎么携带的啊?”
“我有保镖啊,让他们替我搬就好了嘛。”云紫涵说得一脸理所当然。
“好吧,你赢了!”
除了搬家的过程艰辛了一点以外,其它的事情都还是很顺利的。晚上八点,两个小丫头如约到了“夜色酒吧”。
演出时间是一开始就商量好了的,九点到十一点,薪水很是不错。
第一天的演出挺顺利的,民谣摇滚的风格比想象中更受欢迎,酒吧老板在台下冲着她们直竖大拇指。
文诗诗抱着吉他边弹边唱,酒吧迷离的灯光下,她如玉的面庞恬静而又美好,像是一个纯洁的邻家女孩,非常能够激起男人们的保护欲。
台下有人疯狂地吹口哨,大声地呼喝着什么,文诗诗全都没听到,一心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
太久没有唱歌了,她的声音稍微有点抖,带着一丝紧张和羞怯,却意外地给她的演唱增添了一丝不同寻常的魅力。
没有人注意到,有一个穿着黑衣的男人刚刚走进了酒吧,在一个角落里坐下,目光一瞬不瞬地望着台上的诗诗。他的手机界面上,显示的是江城的地图,上面还有一个小红点在不停地闪动。
那是一款追踪软件,他就是凭借这个找到这里的。
黑色的暗影之中,秦枫低低地笑了一声,把玩着掌中的手机,忽然喃喃地说了一句:“真是个不错的‘兴趣班’呢。文诗诗,你好样的!”
台上的文诗诗唱的正投入,忽然不知为何打了个激灵,下意识地抬头看向某个角落。
台下一片漆黑,她什么也看不清。灯光打在她的脸上,将她的面色映衬得有些苍白。
就在刚刚,她感觉到有人在注视着自己。和那些普通的客人不一样,那道目光非常冰冷,让她一瞬间脊背发凉。这种熟悉而又略微有些陌生的感觉,让她瞬间想到了那个可怕的名字——
秦枫!
他来了!
文诗诗的手有些发抖,接连弹错了好几个音,台下立马嘘声一片。
她更紧张了,直直地看向某个方向,连歌都忘了唱。
云紫涵在她的斜后方,小声地叫她的名字,焦急地让她赶紧继续演出,可是她连一个字都没有听到。
她的脑子一片空白,呆愣愣地看着那个人从黑暗中走出,一步步走到她的面前。虽然他在台下,而她在台上,可是却打心底里觉得,在他的面前,自己是那么的渺小,卑微而又无力。
像一只随时可以被碾死的蚂蚁。
音乐声停了,世界都仿佛在这一刻静止。文诗诗感觉周遭所有的一切都在淡去,只剩下秦枫一人,以及……他嘴角挂着的冷笑。
他说:“下来,跟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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