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价值两万白银的梅花鸾鉴,阿秀都想把它当传家宝,魏澜却暴殄天物,用它做了褥子被子,滚得褶皱不成模样,最后又随手拿那华贵艳丽的料子做了汗巾。
阿秀趴在那片梅色中,看不见魏澜在她背后做着什么。
不知过了多久,快要睡着的阿秀忽然闻到一股熟悉的怪味儿。
睫毛动了动,阿秀悄悄抓起靠近自己脸庞的一片料子,挡在了鼻子前。
魏澜看见了,薄唇抿紧。
稍顷,魏澜将已经不能要的梅花鸾鉴卷成一团,丢到了屏风旁。
怪味跟着淡了很多,阿秀翻个身,躲在被子里楚楚可怜地望着魏澜。
两人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魏澜明白她的意思,走到衣柜前,打开柜子,刚想翻身阿秀的中衣,忽然瞥见里面挂了一套男子长袍。那颜色,与阿秀抱到山上去的料子一样。
脑海里涌现出阿秀席地而坐,认真为她做袍子的画面。
这一回忆,他在柜子前站得时间稍微长了些。
阿秀以为他没找到,小声提醒道:“中衣都在左边下面叠着。”
魏澜弯腰,抓了一套,关上柜门。
他将中衣丢到床上,阿秀躲在被窝里穿,魏澜去给自己倒了一碗茶水。
出了很多汗,他口渴。
阿秀更渴,魏澜只是出汗,她——
阿秀掀开被子,自己去喝茶。
魏澜还在桌子旁站着,他看着阿秀走过来,满面红潮。
等阿秀喝完茶,魏澜才问:“之前答应送我的袍子,还没做好?”
他居然还记着,阿秀放下茶碗,看向衣柜道:“好了好了,您现在就要看吗?”
“嗯。”
阿秀现在全身也热乎乎的,一点都不觉得冷。取出那件长袍,阿秀双手托着回到魏澜身边。
魏澜站了起来,背对她伸开双手。
阿秀伺候他穿上。
当时尺寸没量全,后来魏澜砍柴时阿秀偷偷观察他,用眼睛丈量地差不多,现在袍子穿在魏澜身上,非常合身。视线扫过魏澜宽阔的肩膀,想到刚刚她被他压了好久,耳边就是他浑重的呼吸,阿秀莫名又渴了起来。
魏澜瞥眼她身上的单薄中衣,脱下外袍道:“睡吧。”
阿秀点点头,接过他的袍子放回去,吹了油灯,摸黑爬回了床上。
不知从何时起,魏澜再过来的时候,两人已经睡一个被窝了。
阿秀才躺好,身旁的世子爷突然侧过来,从后面抱住了她:“上次为何不让我亲?”
他的呼吸拂过阿秀娇嫩的耳垂,阿秀缩缩脖子,小声道:“怕,怕端王他们看见。”
魏澜嗤道:“我既然敢那么做,就能保证他们看不见。”
阿秀轻咬下唇,他一心欺负她,怎么能保证?真被人看见了,最丢人的是她。
魏澜突然将手斜进她的衣襟,冷声道:“以后无论在哪,只要我想,你都不许躲。”
阿秀捂住他的手,眼眸湿漉漉的:“我知道了,您快睡吧!”
魏澜哼了哼,继续惩罚了会儿才放过她。
……
嫁进魏家两个月后,阿秀彻底适应了作为世子夫人的生活。
魏家人丁不算多,薛氏是继室,且与魏澜魏沉兄弟关系不睦,阿秀不必与薛氏母女多来往,只需每个月去给太夫人请安三次,然后便是照顾魏明珠。
外面都说魏明珠顽劣不堪,阿秀嫁过来后,发现魏明珠似乎读书很认真,每日除了一日三餐过来陪她,白日里阿秀很少能看到魏明珠的人影,问魏明珠都在做什么,小少爷气鼓鼓地说除了读书还能做甚,阿秀便觉得魏明珠其实还是很懂事的,否则以他的脾气,真要闹起来,夫子怎管得住?
魏沉一直都憎恨阿秀,但他是阿秀的小叔,年纪也大了,需要避嫌,没事不便来风波堂走动,阿秀与他暂且还算相安无事。
阿秀与魏澜相处得也还不错。
魏澜是御前红人,也是锦衣卫指挥使,他的差事很忙,有时还会奉命出京办案。魏澜离京,阿秀没什么感觉,反正他冷冰冰的,除了逢五逢十的晚上会来睡她,两人基本没说过什么话。但睡的次数多了,至少在那个时候,阿秀渐渐没那么怕魏澜了,譬如魏澜抓得她痛了,阿秀还会小声地抗议一下。
最初魏澜是粗鲁的,如今他只要没在气头上,对阿秀还算温柔,那时候阿秀既羞涩又如置身汤泉,魏澜胡来半个时辰,比梨落替她捶肩捏背一天都要舒服。
阿秀隐隐觉得,继续这么下去,早晚有一日,魏澜会用上他的——
阿秀挺期待的,她想要个孩子,最好是女儿,女儿又贴心又乖巧,没有魏明珠那么霸道,一身小少爷脾气。
……
十一月中旬,京城下了一场大雪,厚厚的雪积满了院子,足有膝盖那么深。
雪后又吹起了大风,冷到魏明珠都不愿离开景园了。
整个京城,能不出门的闲人都不出去了,有钱的抱着铜炉守着炭盆取暖,没钱的白天也躺在被窝里御寒。
国公府里上上下下都抱怨今冬太冷,阿秀竟觉得这个冬天过得真是舒服。
原因无他,以前她是刘家姑娘,家里烧不起地龙,虽然洗衣做饭有杜鹃伺候,可遇到降雪天寒,阿秀只能坐在炕头裹紧被子扛过去,别指望做什么针线活儿。现在她住在风波堂,地龙烤的屋里跟春天似的,炭盆里烧的也是传说中不冒烟的银霜炭,只要不出门,阿秀过得就跟神仙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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