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却擎起她的脸,搭住她的下巴,用姆指轻轻的摩娑着她的唇瓣,眼睛里阴晴不定,似在琢磨什么,离得这样的近,他的呼吸似乎都喷到她的脸上来,她紧张,暧昧的气息里,第一次的记忆让她身体发紧,还不及挣扎开,听到他说:“搬过来吧,和我一起住!”
程姿看到她在收拾行李,知道她的决定后,跳着脚骂她,程姿听别的人说有车接唐蜜离开她还不信。她然后问唐蜜,是不是那个臭男人对她做了什么,看着唐蜜不说话,程姿就打她,哭得比她还厉害,仿佛幻灭,唐蜜也哭,却不知道两个人为什么哭。
而后,姜浩辰派的车过来了,程姿也跟了去,到了姜浩辰的公寓,她还在骂,拽着姜浩辰说,唐蜜还没有毕业,你害了她云云。
姜浩辰只是皱眉,唐蜜拽开了程姿,姜浩辰说,这里你给我解决好,我不希望再看到这个样子。
程姿骂过她,就跑了,后来,程姿说,姜家的别墅怎么离市区那样远,她跑了半天,才找到公交站点。
那时,唐蜜已经做了姜浩辰的情人,程姿不原谅她,却又不舍得和她不做朋友,唐蜜请程姿在一家,她们以前只路过,却从没有进过的一家高档西餐厅用餐。
端上来的牛排嘶嘶的响,什么烧鹅肝,意大利面,程姿狂吃到狼狈,唐蜜见她转头,抹过眼角,回头,却向着她笑,唐蜜便觉得,这一切,什么豪华餐厅,西式美餐,都不如想象中的好了。
现在的她,回过头去看,那时的她,是多么的可悲可怜。
此时站在这栋给自己好多梦想的别墅里,二十六岁的她,不忍心去回忆二十二岁的她了。
她曾傻傻的,在清晨,穿着白色的睡裙在花园里轻跑,露水扫过她的裸脚,那时的她,把自己幻想成偶像剧里的女主角,除了要忍受姜浩辰偶尔临|幸时的粗暴,一切在那时的她看来,都那样的美妙。
而现在,她站在这里,望着姜浩辰,后者还带着那种薄幸又不屑的表情看着她。
“不这样的请你,你还真不来……”他浮佻的说道。
他眼中的她,其实和三年前,并没有什么不一样,他很奇怪,她竟将一张脸保持得这样的好,记忆里,她并不热衷于用各种的护肤品,上天总是会眷顾一点美人的,三年的时间,她只脸蛋稍瘦下来,除却去掉了那时的婴儿肥之外,竟没有多少的变化。
但尖尖的下巴,让她更好看了,一幅我见犹怜的样子。
他不喜欢她穿着死板的套装,相比之下,那时的她,总是穿着韩版的小裙子,更加的好看,那种将腰线提高,小碎花的裙子,带蕾丝的,有刺绣的,裙子的长度,都在膝上两指,露出她圆润的膝盖,她喜欢在别墅里穿着夹脚拖,脚踝上有着他送给她的脚链,他恶心的选了一款带个小铃铛的,她每每在别墅里走来走去,像只猫儿。
姜浩辰皱眉,原来听话的小美人,现在,竟也敢横眉冷对他了,瘦了脸之后,她的眼睛更显得大了,水汪汪的,不过,垂下来的时候,还有着美美的眼线,羞赧不己的样子,他还记得,她每次初醒时,眯着的眼睛,蹭着薄被的样子,慵懒至极,却也美轮美奂。
“姜浩辰,这样做,有意思吗?”她说,竟敢直呼他的名字了,那时,她总是娇俏俏的叫他,姜少……
“我说有意思,就有意思,别站在那里,过来……”他拍了拍秋千架的另一边,他旁边的位置。
他还记得,她当年最喜欢的事里,就有她倚着他坐在秋千架上。
不过,那时他没耐心对她,偶尔对她温柔些,都是心情极好的情况下。对于一个你花钱养着的情人,不必费太多的心思的。
不过,养着她这样一个情人,竟是颇廉价的,她跟他在一起的那一年,从不曾开口向他要什么。
连那脚链,也是他无意知道她的生日快到了,那天他好似完成了一笔重要的生意,所以心情好,就叫司机将她从别墅里带出来,一直开到首饰店里,让她随意的挑。
好多的柜台小姐,带着艳羡的眼神望着她,她却忸怩着,看了看柜台,半天憋出一句话,你送的,我都喜欢。
其实对他来说,是很打击的,千金掷一笑,她从来没有给他过这样的快感,得到她,拥有她,都太容易了,她不是一个会拿捏男人心的情人,也许是她太小,她那个好朋友骂得对,她还是个孩子,没毕业的孩子,乳臭未干,对于做情人这一个角色来说,她还太少心机,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她还没有历练到利用美色来摆布一个男人的地步。
他恶趣味的选了那款脚链,其实也是不菲的,大师出品,同一款的还有手链,项链,他却只选了脚链,她说的,他选的,她都喜欢。
而且,她当真喜欢,一路宝贝似的捧到了家里。衣服未换,就将脚链系上了,伸出脚丫子给他看,问他好看吗?
当然好看,他喜欢她身上的一切,玉一样的,干净得带着婴儿一样的纯净,伸着嫩嫩的脚给他看,竟如挑逗一样,他扑过去,要她的时候,随着动作,那铃铛竟响个不停,竟多了许多的趣味,是他始料不及,给她的礼物,却让他得了实惠,她总是不会算计他的。
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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