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根臂儿粗的老竹,因为竹壁很厚,年份很久,其硬度,丝毫不比一般的木头要低,因此进可以之攻,退也可用其守。
装上匕首,那就是一个锋利的刺刀。而受到攻击时,用竹身一拦,也能把任何狼的攻击给挡开。即便是用它打狼,一棍子抽下去,也能把狼抽个头昏脑胀。
余乐先把竹身剥干净,方便手握,又把竹头一端的一个竹节削平。
这里的这节竹洞,不大不小正合适,正好可以卡进匕首的把柄。
是卡!
不是放!
一放就能进去的,那没有用。
你想想,一刀扎进狼身中,然后往外抽时,刀与竹竿两分离,匕首抽不出来,那管什么用。一下子就把这柄武器最关键的部件给弄丢了……
因此必须是卡的十分严实的才有用,要与竹竿连在一体,轻易不脱落,这样才算一把名副其实的刺刀。
余乐以竹尾顿地,好一顿工夫才把匕首的柄给卡进竹洞中,为了防止战斗时竹壁破裂,他还特意在外面缠上一层兽皮,用绳子绑死。
李志在一旁完全搭不上手,只看着他一个人在熟练地制作,赞道:“行啊,小余,你这个手艺还蛮不错的,以前是干什么的,猎手?”
余乐抡着刺刀刺了几下,试着手感,闻言摇头道:“不是,以前是当兵的,这种东西,在林子里生存时倒是做过,用来打猎的。”
想起狼群的事,又问李志道:“李哥,你觉得,这狼群是什么缘故,要一直纠缠你们呢?”
李志道:“是结怨吧,我说过了的,我们杀了它们的两条幼狼,狼这东西很聪明,也很记仇。不过第一回肯定是没仇的,我们刚走出荒滩,来到丛林落居时,那一次,它们应该是想狩猎我们,结果没占到便宜,反被我们弄死了两只,这仇于是才结下了。”
余乐说:“可我好像记得,狼不是一般不主动攻击人的吗?”
李志扶了扶眼镜,道:“这个我觉得,得分两头说吧,要是那些祖辈生活在人类活动范围附近的狼,它们见识过人的厉害——人会用武器,有刀啊枪什么的,当然比它们厉害,相遇的话肯定也是它们吃大亏,要是那种狼,有了一种祖辈遗传下来的惧怕人的基因,那是自然见了人就绕道走的。可是这里的狼,你觉得我们这里附近有人类活动吗?反正我觉得没有,我怎么感觉这里就像一块新大陆似的……这里的狼,从来就没见过人,所以自然也就说不上怕了。它们在不确定咱们人类是猎物还是猎手之前,它们肯定会尝试接触一下的。”
余乐听着他的分析,道:“可我有一种猜测,不知道对不对,我们是不是侵犯到它们的领地了,所以它们才要无休无止地驱赶我们?”
李志听了,摸了摸胡子:“这个么……道理也不能完全说不对。不过我对狼也是有一定研究的,狼的领地意识确实挺强,但那是对于它们的同类来说的。一般两个狼群,是不能相容于一块地盘的,二者之间会有明确的领土界线。此外那些脱离狼群的独狼,也是不被认同的,这些独狼不能随便进入有主的地儿,不然会被这块领地上的狼群攻击而死。但是……我却从没听过狼会因为争地盘,驱赶别的物种呀?它们会觉得我们这群人,是在抢占它们的领地吗?”
原来这位工程师,对狼还挺有研究,这可不是余乐这门外汉能比的,他以前也就是在野外遇到过一两次狼,相关的书籍,可就从没看过。
余乐笑了笑,道:“那应该是我想岔了。”
李志笑道:“可现在无论如何,不管是争领地,还是想狩猎我们,这仇算是结下了,我们作为万物灵长,也不能被这群畜生给欺负不是,它们要来,我们也只能被迫接招了。”
他接过余乐递去的刺刀,也学他一样刺了刺,道:“不错,还挺实用。只可惜咱们身上没带枪啊,要是带着把步枪就好了,就这群畜生,我早就给它打死了,哪像现在这样给它们赶得这么狼狈,逃了好几百里地,都没逃掉。”
余乐呵呵一笑:“原来李哥也会玩枪呢?”
李志道:“玩过,经常去俱乐部玩,另外我在野外也是打过猎的,当然了,肯定比不上你这正规军啦,你给透露一下,你在你那部队里,都碰过什么制式的?”
余乐想了想:“嗯……只要是没退役的,部队里有的,基本都碰过吧。”
李志一竖拇指:“行家啊!那以后回去,一定得找你玩玩枪械了。”
余乐笑笑:“好!不过我也就在部队里玩,出了部队,我却是什么门路都没有的。”
李志道:“门路这个没关系,我有,你只要带我玩,就行了。枪这一门,学问可深着呢,我也就刚刚摸到个门儿,很感兴趣。”
这……还真是挺有趣的一个工程师。
两人各自弄好趁手的武器,天快黑的时候,又让女人们在木屋的附近,起了几个火堆。
为了打狼,这火堆起得就要讲究了,既要照明整个战斗场所,又不能吓住狼的脚步。
狼是怕火的,火堆分布得太均匀,哪头都是的话,狼就不敢靠上来了。
所以,要给它们留一条通道,让它们可以放心地进犯。
而余乐他们要做的,就是等着它们的进犯!
入夜的时候,女人们就被赶去睡觉了,除了安排一两个人,陪余乐和李志一起巡逻。
女人的木屋,做得十分牢固严密,整个结构,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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