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问题更在帝国本身。
实际上,波斯帝国过于庞大,结构则极其复杂。埃及、巴比伦、埃兰、腓尼基、以色列、希腊、印度,哪一个没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和文明,岂能只靠强权统合在一个圈子里?就算可以车同轨,恐怕也难书同文。
波斯帝国的统治基础,其实是脆弱的。
马其顿的基础就更脆弱,庞大的帝国几乎完全系于一人之身。因此亚历山大一死,他的帝国就分裂为马其顿-希腊、托勒密(埃及)和塞琉古(叙利亚)等独立王国,再也没有一种力量把他们重新整合起来。
有此力量的,是中华帝国。
中华帝国有此力量,是因为帝国之前有邦国,郡县之前有封建。邦国制或封建制的紧要之处,则在于诸侯的国,大夫的家,都臣属于天子。有这样一个天下共主,就不难实现文化认同。有同一文明做基础,发展为统一大帝国就顺理成章。至少,嬴政或刘邦称帝,远比空降一个波斯皇帝或马其顿皇帝要容易得多,也稳当得多。
何况此前的春秋战国,还在为帝国的诞生做准备。
天下共主,文化认同,五百年的预备期,这些都是亚述、波斯、马其顿没有的。所以,尽管中华帝国的初期并非没有纠结,要封建还是要郡县也曾经引起争论,但项羽的分封天下终于失败,韩信和英布也都没能变成亚历山大死后的托勒密或塞琉古。中央集权大局已定,留给汉武帝的问题,是如何对付同姓诸侯王。
把王侯变成羔羊
同姓诸侯王是封建制度的后遗症。
不能说刘邦当年的决策是错误的。毕竟,从西周封建到秦汉建国,有八百年的历史。封建和邦国,也未尝没有制度的优越性。何况功臣要酬劳,不能不封异姓王;空白要填补,也不能不封同姓王。
更何况,分封只是分权,不是分裂。有一个“王国与郡县并存”的过渡期,比波斯帝国和大秦直接实行郡县制要相对稳妥,更比马其顿帝国的分崩离析好得多。
然而分权就不能集权,集权就不能分权。帝国与邦国不能兼容,王国与郡县也不能并立。任由王国发展,势必尾大不掉。因此,分封同姓诸侯只能是权宜之计,彻底废除封建制度则势在必行。
是的。封建制或邦国制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必须死在沙滩上。
只不过,最好是安乐死。
于是,汉武帝给了温柔一刀。
这一刀,叫推恩。
推恩,是汉武帝元朔二年实行的政策,设计者叫主父偃。主父偃是纵横家,他的设计也堪称权谋的代表作。具体做法,是让诸侯王分出国土,封给自己的子弟。换句话说,就是把浩荡皇恩推广到下一代,所以叫推恩。
这当然行得通,因为诸侯王的子弟都拥护。这也讲得过去,因为符合儒家父慈子孝的精神。这又是对帝国非常有利的,因为不费一兵一卒,诸侯的实力已被削弱。
所以,汉武帝立即采纳。
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出这主意的主父偃,跟当年力主削藩的晁错一样,也无辜被杀。而且,极力主张杀掉主父偃的,正是新儒家公孙弘。
公孙弘为什么要杀主父偃?
因为主父偃把事情闹大了。
前面说过,公孙弘是新儒家,主父偃是纵横家。纵横家都喜欢惹是生非,主父偃也不安生。他先是揭发燕王刘定国,后来又整治齐王刘次昌,罪名都是yín_luàn。
结果,燕王和齐王畏罪自杀,王国归了中央。
说起来这两个家伙胡作非为也不奇怪。七国之乱以后的诸侯王,既无权力治理王国,也不能任命高级官员,实际上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们在帝国中央派去的国相监视之下,饱食终日无所作为,不yín_luàn又能干什么?
何况国王有罪,正好夺其王国,汉武帝求之不得。
所以,他并不打算杀主父偃。
公孙弘却慷慨陈词。他说,害得齐王身死国除的,就是主父偃。不杀了他,没法向天下人交代。
汉武帝当然不能说齐王自杀正合朕意。而且,从韩信之死到晁错之死,大汉皇帝从来就不在意兔死狗烹。于是主父偃被灭族,时间也在元朔二年。后来,司马迁把公孙弘和主父偃合为一传,则更是意味深长。[3]
不过,主父偃虽死,推恩法却大力推行。
推恩法的紧要之处,是诸侯王的子弟只能封侯,不能封王。侯的封号由汉武帝确定,封国则改属中央,不再属于原来的王国。很清楚,推恩法的最大受益者,其实是汉帝国,只不过侯国在名义上仍属于诸侯王子弟。
所以,汉武帝还要巧取豪夺。
夺国的最好办法,当然是找茬治罪。正好,汉文帝曾经规定,每年八月大祀宗庙时,诸侯和列侯都要献金助祭,叫酎金(酎读如宙)。汉武帝的办法则是:酎金分量不够或成色不好,取消侯爵封号,收回侯国。
那么,分量够不够,成色好不好,谁说了算?
汉武帝。
这实在太方便了。结果,仅元鼎五年,因为酎金问题而被夺爵的列侯,一次就多达106人,丞相赵周也因此搭上了性命。然而终武帝一朝,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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