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晚饭还是比较和谐的,起码相对于这些天我一直处于精神极度紧绷的状态里,今天晚上我吃饭的时候,我这个状态还是比较好的。
大概一次交心的聊天,对于两个人的关系,可以有很大的改善,起码表面上是这样的。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睡在床上,程澄抱了一床被子打了地铺,这让我松了一口气。
第二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程澄已经准备好了早饭,有豆浆和油条,还有一碗豆腐脑,程澄主动的对我道:“老是闷在家里挺不好的,我觉得我们的确应该出去走走,这样对你也有助于恢复。”
我都有些惊讶,他以前的态度不是宁愿我在屋里发霉,也不想让我出去吗?怎么突然就改变态度了?
不过这终究是好事,我真的不愿意天天被闷在屋子里,连看个太阳都要隔着窗户,其实人在养病的时候,才是最应该接触阳光的。
到外面走走,散散步,有益身心健康。
我的腿还不敢用力,伤筋动骨一百天这是起码的,更何况我是骨头断了,按照常理而言,这个时候我躺在床上其实是最好的,我之所以一直想出去走走,其实是想观察一下周围的环境,万一哪一天真的需要逃跑的话,我起码要熟知路径,总不至于绕啊绕,找不到路出去了,那多尴尬呀!
程澄扶着我,吃完早饭以后我们两个就走了出去,院子特别大,再往前走还有花园,花园里面种的植物并不多,而且都是那种生命力特别顽强的。
要知道这里是地下,其实根本没有阳光,唯一的光源是灯光,普普通通的花草树木,很难在地下生活太长时间,就会慢慢的枯萎。
因为没有阳光,根本就没有办法进行光合作用。
同理,其实人也不应该在地底生活太长时间,没有阳光的情况下,容易滋生细菌,寄生虫,进而产生各种各样的疾病。
免疫力下降,而且对视力等各个方面,也会有很大的影响。
我可以确定来的时候看到的,街上那些人,都在地底下生活了很长时间了,因为他们的皮肤都是那种很病态的白,双目无神,一看就很不正常。
这也是我不喜欢这里的重要原因之一,这里的气氛太让人压抑了,正常人根本受不了。
“要去花园里走走吗?”程澄低声对我道。
“那就过去走走吧。”在院子里转了一圈,虽然院子不小,但是说实话,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看,更关键的是,我要出去看看,观察一下具体的环境,毕竟我的目标本来就是熟悉一下这里的环境,熟悉一下逃跑的道路。
跑路什么的,必须要有万全的准备。
程澄的提议刚刚好,他搀扶着我进了花园,近距离的时候,更能够看到这里的植物大部分都处于不正常的状态,有一些即将枯萎,但有一些却开得特别娇艳,一点都不像是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地底。
说实话,这种开的特别娇艳的,其实是不正常,正常的植物在地底下,很难开花,就像开花的话,也会表现出不正常的状态,比如说不管什么样的花,花瓣都会呈现白色,再比如说,叶子发黄,而不是发绿。
可是这里有很多花,是鲜艳的大红色,娇艳欲滴,嫩绿的叶子慢慢地伸展了开来,看起来特别诱人。
我忍不住问了一句:“这是刚刚移植过来的吗?还是什么特殊的花种?”
“上次过来的时候就看到过,应该是一直种在这里的吧,可惜太大了,要不然我可以掐一朵,簪在你的头上,肯定是人比花娇。”程澄笑嘻嘻的道。
我打了一个哆嗦,头上戴朵花什么的,难道真的不会像如花吗?
“开的真好,没有阳光还能开的这么红,好神奇啊!”我因为腿的缘故不能弯腰,自然更不能碰触花瓣,但是可以想象,花瓣肯定特别娇嫩,是那种极好的手感。
“应该是用肥料吧,所以才长得这么好。”程澄眼尖,看到了一朵开的正好的蔷薇,粉嫩嫩的,花瓣上还沾着一点露珠,显得更加娇嫩了。
他采了一朵开得最好的,插在我的头上,笑眯眯的道:“果然很好看,比我想象的还要好看,不过蔷薇太粉了,你适合更红一点的颜色,而且要更艳丽一些,那样的花戴在你的头上,肯定格外的好看。”
“戴花好奇怪啊……”我试图伸手去摸,把它摘下来,却被程澄给制止了:“真的很好看,你要自信一点,其实你是很漂亮的女孩子啊,我永远都记得那天晚上,你站在鬼门之前,整个人漂亮得惊人,你真的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
我真的不知道程澄的审美观是谁培养出来的,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失去意识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但是江佐之曾经跟我说过,我失去意识的时候,双眼通红的好像在滴血,整个人特别疯狂,怎么也和漂亮这两个字搭不上边儿吧?
到底是程澄审美有问题,还是情人眼中出西施啊?
这样的我都能和漂亮两个字搭上关系……
他还真的是……很喜欢我啊!
“你是第一个说我那个样子很漂亮,谢谢。”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来。
“可是我说的都是实话呀。”程澄有一点点的娇羞,他低声道:“当时我就想,我一定要娶你,让你做我的妻子。”
“可是我已经结婚了。”嗯,冥婚也是结婚嘛,我老老实实的道。
可是他就像没听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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