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住院的日子,是洛十一从未享受过的清闲,的确是很闲的,不用担心任务,也不用担心其他,只需要安静地休息。
安静地享受他的陪伴就很好了,每天央央都会被带过来。
小家伙已经和洛十一越来越熟了,非常黏她,就像是知道这就是自己的妈妈一样,特别黏她,总是喜欢将自己啃得湿哒哒的小手放到洛十一的脸上,不然就是直接把湿哒哒的小手塞到洛十一的嘴里去。
就像自己的手是什么天下最美味的食物一般,一笑起来眼睛就弯弯的,水噔噔的一双眼睛又大睫毛又长,鼻子挺翘,皮肤很白。
非常非常好看的小孩子,虽然只有四分之一的白种人混血了,但是混血的感觉还是很明显,如同洋娃娃一般精致可爱。
任谁看了都喜欢得不得了的,洛十一这个做母亲的,自然是只要一抱着就撒不了手。
她这才体验到了初为人母的快乐,看着孩子笑,给她把屎把尿,也从来没觉得脏或者麻烦,拿着nai瓶喂她喝nai,用小手铃逗她开心,哄她睡觉,每件事情她都用足了十成十的耐心,只要抱着央央,她的脸上就绝对不会有任何不耐烦的神色。
杜洵就守在她的旁边,看着她看着孩子,哪里都不想去,什么也不想干,就陪着她们娘俩,这仿佛就成了最大的快乐,给女儿泡nai粉,给十一削水果,看着十一还是如同在病房初见时那般。
捧着水果啃着的样子像是小猫,又或者是某种松鼠之类的啮齿动物。
原本还担心她总是抱着孩子会不会太辛苦,想要接手一把的。
“抱这么久手酸了吧?把女儿给我吧,你休息一下。”杜洵这么对洛十一说了一句,就看到了她脸上不以为意的表情,“她能有几个分量,以前训练的时候,抱着几十斤的东西跑几个公里也是经常的事情。”
于是只要央央每天被一带过来,她就是见天儿地抱着不撒手,就连保姆都称赞她体力真好,毕竟一直抱着孩子,可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
如若不是医院的确不是什么好地方,央央又是早产儿并且不是母ru喂养长大的,所以体质弱的话,十一恐怕都不想让央央回去了,巴不得在病房里天天抱着女儿睡去抱着女儿醒来。
只是有女儿不能晚上抱着她守着她睡觉,洛十一心里头特别不好受,尤其是白天看着女儿一整天,晚上忽然见不着了,心里头的想念几乎排山倒海而来。
之前在监狱里头,是一直都没见着过,所以也就还算能够控制,现在连控制都难以控制,头几个晚上根本都没法好好睡觉,杜洵在旁边小床守着她就看着病床上的她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我好想她。”洛十一这么不会说话不懂得表达感情的人,都说出这样的话来,可见她对女儿的思念有多深,“杜洵,让我出院吧,我已经没什么大问题了,手术也做了,伤口也在恢复着了,在哪儿都一样是恢复没差的,给我办出院吧。”
中国一句老话伤筋动骨一百天,杜洵是很信的,于是说什么也不答应,好哄歹哄地算是稳住了,然后每天都要重复一遍哄着她不让她出院的步骤。
一来是为了让她乖乖留在医院养伤,二来,他也需要时间去准备结婚的事情。
他是个基督教徒,结婚自然还是需要准备一番的,他需要在这个基督教徒并不算多的国家里头,找到一个不错的教堂,从国外请来当初为他完成洗礼的神父。
教堂的各种布置,婚纱和婚戒的采办,都是他独自完成的,并且要撇开他大多数时间在医院里头陪着十一,能做这些事情的时间就更加不多了。
好在有岳岚在,有这么一个好朋友,的确是值得庆幸的,而且岳岚还嫁给了陆莫离,那个掌管了陆氏集团这么个庞然大物的男人。
很多事情变得简单轻松了许多,就连婚纱和婚戒的定做,也都只是陆莫离让岳岚拿来几本国外有名作坊的图册让他挑选。
从定做到付款,陆莫离都一手包办了,杜洵签过去的支票,怎么送过去的就被怎么送回来了,他的特助还给杜洵带了一句话,“这算是我欠你的,别客气了。”
让杜洵有些无奈却又无言以对。
这天一早起来,他就赶在医生查房之前准备好了早餐,医生来的时候,洛十一正在吃着,精神很不错的样子。
这么些天下来,医生每天过来查房,护士有时候还会过来逗弄一下小央央,所以也熟了,看着洛十一精神状态越来越好,也就笑道,“洛小姐恢复得很不错,伤口最近应该有些痒吧?不要去抓,忍过这段时间就好了,当初缝合得很不错,只要忍过了,不会留下太明显的疤痕,带色素的食物不要吃,尽量清淡为主,没什么大问题的。”
杜洵更关心的是她腿部功能恢复的事情,所以听了医生这么乐观的诊断,就问道,“大概要几个月才能开始复健?”
“这个,就只能看后续恢复得怎么样了,复健不能cao之过急的,不过,倒是不用在医院一直住着了,现在也半个多月了,术口长好了之后,再休息一段时间就出院吧。”说着,医生笑了笑,看向了杜洵,然后眨了眨眼睛,“就住够一个月吧。”
杜洵会心一笑,之前就和医生说过好话了,很显然,这医生非常明事理。
洛十一眉头一皱,侧目看了杜洵一眼,不懂这两个人眼神交流是在心照不宣些什么,医生走出病房之后她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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