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日光穿过山野,透过树梢射入山林之中,斑驳陆离的光影下,我背着竹篓脚步轻快地下了山。
起了个大早,就为了采几株药,其中有几株是拿来治张伯的老寒腿的,剩下的则都是为了医治杜云烈的。
今早离开的时候,我给杜云烈喂了满满一大碗米汤,为了防止他吐出来,这三年来用嘴喂他吃饭,喂他喝药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有时候经常会想起认识之初,他中毒我用嘴喂他喝药的场景,那时候我并没觉得有什么,可是周围人包括皇上当时那震惊的表情,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
他们一定把我当成了怪物,哪有未出阁的女子不顾名节和男人发生肌肤之亲的?
可想而知,当时皇上之所以要给我和烈哥哥赐婚,恐怕也是因为这一点吧,他定是觉得除了杜云烈,我南宫允再也嫁不出去了,不过还真被他点对了鸳鸯谱,这个婚,不赐都不成。
三年前,我带着重伤昏迷的杜云烈来到这个偏僻的小镇,看中的就是它的幽静,是个疗伤的好地方。
杜云烈全身经脉受损,即便我拜托大师兄和我一起用傅家乾坤心法合力护住了他的心脉,可是若不及时医治,他还是必死无疑。
当年之所以走的那么决绝,是因为我真的感受到了他即将要离开我的气息,那种恐惧让我顾不得其他,只想带着烈哥哥远走高飞,心里想着就算他真的要死,也一定要死在我一个人的面前,死在我的手里。
这里是岭南一带,小镇被层层山林包围住,便于藏身,小镇上住的乡民大多都是逃难过来的难民。
他们看起来其貌不扬,但都是深藏不露之人,不然也不会帮着我在短短数日内在山上建了一栋竹屋。
既然在这里安了家,我总得想点谋生的办法,便在镇上当起了走访大夫,上半天给村民们抓药看病,下半天和晚上就照顾杜云烈,有时候遇到棘手的事情,村民们也很热心的帮忙,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着。
这里的生活节奏很慢,起初还有些不适应,感觉自己提前步入了老年生活,慢慢地,也就习惯了。
我真的把自己和杜云烈当成了寻常的老夫老妻,在这平坦无波的生活中一日日地过着,自己给自己找乐子。
或许是前半生活得太嘚瑟,也活得太辛苦,好不容易来到这世外桃源,便自觉屏蔽掉外面属世的一切,暗示自己不要去想许多,地球离了谁都会转,当初之所以果决地离开,就是因为相信江山代有才人出。
黎国即便没了我们,祈宁在祈佑和大哥的辅佐下也可以独当一面,这些年我在他身上花费的心血不会白费的,能教的我都已经教给他了,至于能不能做得成,得看他的造化。
没有人是不可或缺的,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之中,个人只是微不足道的沧海一粟,有的人或许在某个阶段很厉害,但是他也只不过是推动这条历史长河前进的小小虾米而已,重要与否,全凭自己本心。
太多数人想不通这个道理,傅残阳是这样,烈哥哥也是这样,他们心里的负担太重,以至于承受不起。
相比之下,这个小镇上的村民过得又是另一番生活了,他们刻意地放缓生活的节奏,就是想要肆意地放松自己的身心,忘却自己的前尘过往,只过好当下的生活,毕竟未来不可预测,过一天便算一天。
照顾杜云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虽然是大夫,但毕竟是个女人,即便懂些功夫,但是有些粗重活还是做不了的,村民们待我非常友善,也极为欢迎我这个从天而降,医术过人的大夫,时常送些吃的穿的过来,我没有什么后顾之忧,只专心医治杜云烈,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但也乐得自在。
或许是老天爷觉得我和烈哥哥以前分开的时间太久,现在就加倍地补偿我们,这三年来,陪伴杜云烈成了我生活的常态,从清晨到日暮,喂他吃饭、给他按摩、哄他睡觉便是我的日常,我并不觉得烦闷,因为单是盯着他的脸,我也能够看上好半天,即便是在病中,烈哥哥的容貌也不输当年分毫,英俊的可颠倒众生。
其实遇见他,是我这一生最大的意外和幸运,当然,能够遇到他,我一点儿也不后悔。
我背着竹篓缓缓地朝着我们的房子往上爬,太阳当空照,走了太久的路我有些低喘,其实三年前我就将内力尽数传到了烈哥哥的体内,现在的我,武功只余下了三脚猫的功夫,勉强可以防身罢了。
没有了以前飞檐走壁的轻松,脚踏实地地走路也没什么不好。
可算是到家了,我将竹篓放在门口处,用手帕涔了涔脸上的汗水,推开房门习惯性地喊了一句:“我回来了!”
即使知道烈哥哥不会应答,但我坚信他是听得到的,告诉他一声,也好让他放心。
和往常一样,习惯性地先去灶台舀水喝,一碗水刚下肚,我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再一抬头,见小厨房的角落里堆满了柴火,昨天用完了我还没有去砍新柴,这些柴火是从哪儿冒出来的,难道是张伯送来的?
我满心地疑惑,摇了摇头,可再一低头,又看到了锅里在往外冒着热气,我吓着差点摔了碗,将手中的瓷碗放在灶台上,上前揭开锅,居然看到里面已经烧好了饭,正在想难不成出了个田螺姑娘……
“你回来了。”一道清冷淡然的声音轻飘飘地传入我的耳朵,透着无比熟悉的味道,这分明,是我企盼了三年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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