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上的黑暗让人一下子就忘了白天的阳光都是那么刺眼的,蠢蠢欲动的邪恶正从四面八方包围他们,他可能已经察觉到了,而她还不知道。
因为当她发现的时候,已经迟了。她停下脚步,不是不想走,而是走不了了,那刀就抵在她的身前,她只要再走上前一步,那么她就要被刀刺入身体了。而那种被刀捅入的痛苦,是那样似曾相识,令她差点窒息了。她还能怎么办,现在她脸色苍白,把她的教官教她的防狼术全都还给了教官,脑里一片空白。
“要钱要命?”流氓说。他的脸影响在黑暗中,甚至让人看不清他的模样,只是林朵昔也用她的眼角努力去看他的样子,却只能看到他的帽子、墨镜和口罩。
杨南笙一旦发现林朵昔停下来的模样有些奇怪,就赶紧去到她的身边了。他抓着她的肩膀,叫了一句:“你怎么……”就看到了那个男人靠近她,而他的手里正拿着匕首。
“少管闲事啊,你有钱吗?两人的钱都交出来。”流氓阴暗地说着。他的语气是那样贪婪,就好像多了一个人,他就能得到更多的钱,他身上穿着的衣服不像便宜的衣服,可是他却要当流氓,杨南笙已经猜得到他八成会骗女人的钱花了。他一拳就揍了过去,另外的一手抓着林朵昔往他的身后一丢,就跟那个流氓打了起来。
林朵昔没站稳就跌倒了,只是跌倒在地上,仰望着杨南笙揍那个流氓,那个流氓用匕首狠狠地划向杨南笙的眼睛时,他瞬间就躲开了,伸手抓着流氓的握着匕首的那只手,疼得那流氓都握不住匕首,掉到地上了。紧接着,杨南笙一脚踹向他的肚子,看着他被他踹飞,还要走向他。
林朵昔这才知道原来他们黑帮的人打架那根本就不是被迫无奈,简直就是热爱打架。对方已经没有还手之力了,杨南笙还是不肯放过对方,亲眼目睹会有一种让人觉得他要置对方于死地的恐惧。
在杨南笙还没打算停下来的时候,林朵昔赶紧走上前,第一次主动抱着杨南笙的手臂,试着温柔地对他说:“好了,我们走吧。”
杨南笙还不想放弃,作为黑帮一分钟,对暴力和热血有一种莫名的向往,但是看到她都这样了,看在她的份上,他才收手了,临走前还不忘狠狠地剜了那流氓一眼,丢下狠话:“这个女人是我的女票,你下次再敢招惹她,我让你死无全尸。”
这话说地太狠了,就连林朵昔都忍不住缩回了她自己的手了,她怎么觉得杨南笙有一种杀人狂魔的感觉呢?该不会是她的错觉吧?还是说,每个黑帮混得还好的男人都是这副恶魔模样?如果说杨南笙和王越都是恶魔,那么在林朵昔眼里,温淡就是魔物了。明明讨厌她,还折磨她,还死不放开她,真是可怕的魔物。
只不过就算是这样,林朵昔还是不得不跟他们走在一起,因为她现在没有其他的路可以走了。如果还有其他的路,她又怎么可能跟这种人走在一起,那会让她感觉命悬一线,哪怕杨南笙在她的身边,不会让她受伤,可是她并不想跟这种男人在一起。
“你知道我在这个世上最喜欢的男人是谁吗?”林朵昔站在杨南笙的身边,还是要说这种话,她以为杨南笙很爱她,所以她以为她说这种话就能伤害到她,以为她这样子,他就离开她,可是她错了。
“你喜欢叶世风啊,那又怎么样。你跟我睡了啊,你就是我杨南笙的女人。”杨南笙说得那么理直气壮,差点就让林朵昔甩了他一巴掌,他还敢说出口,那分明就是乘人之危,他还敢这么理直气壮,他哪里做得对了?他居然一点愧疚感,一点罪恶感都没有,这是多顽劣的人品,多可恶的性格,才能说得出口。
杨南笙当然不觉得有问题,在他那崩坏的世界观和崩坏的爱情观来说,他认为所有抢到的东西就是他的,借给他钱,到了他手里的也是他的,就不准备还钱了,反正到了他的手里,别人休想再次从他的手里拿走了,他就是那样可恶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又怎么会顾忌林朵昔喜欢哪个男人,他就是掠夺的野兽,她不过就是只逃跑的兔子。
有只小猫,比如步幼京,也许会是个例外,可是她并没有出现在他的视线内,就不会影响到他的计划。按他的老大的原计划,林朵昔是他必须拉拢的人,到时要把她栽培成为二代魂异的,绝对不能有差错,就算是赔上他的‘爱情’,他也是毫不在意的。反正对他来说,他不可能守着一个女人的,他想要的就是无穷无尽的财富。而贪婪,就是他的本性。
林朵昔很想对他发火,因为他是这样坏的人,她又有些怕他,那火焰又消退了不少,像是这样的男人,她是要多讨厌他,才能让他离开她,她现在都在想着这事,如果她知道真相就是杨南笙装作喜欢她,她一定会笑出眼泪来,他装得还像真喜欢她一样。可是,她现在还蒙在鼓里,在那个人的伪装演戏之下,她现在烦恼的事情根本就没有烦恼的必要,可惜她还是烦恼了。
爱情里面的女人的智商通常为零,所以女人失恋之后都不会像男人失恋之后还念着前女友像是意犹未尽似的一样想男友,大都是对前男友一副被狗咬了一口还踩了狗屎的一副嫌恶的样子。
“你别这样可怜兮兮的表情看着我啊,我不是陪着你吗?你如果对我有什么不满意,你一定要告诉我,我会改的。”杨南笙过马路的时候伸手牵着林朵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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