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雨交加,狂风大作,黑色轿车停在伦敦郊外的古堡下,车门打开,从里面下来一个人,黑色风衣被风扬起,他用衣襟掩住怀中的襁褓,为她遮蔽风雨,佣人打扮的女人从里面跑出来,撑着伞接人进了古堡。
黑漆木门关上,佣人阖上伞放在门口的伞架上,男人抱着孩子朝楼上走,脚步急促。
“安迪先生,这孩子是……?”佣人疑惑问。
安迪绕过楼梯转角,声音从走廊内飘过来,“我女儿。”
佣人:……
安迪将旅行包放下,从里面拿出奶瓶和奶粉,动作娴熟的冲泡奶粉。
拿下婴儿头上的帽子,孩子像个蚕蛹似得拱了拱,小嘴不丁点一口,弯起来笑得人心都化了,安迪的唇角也不由得被她牵起,扬起好看的笑意。
‘叩叩叩’房门被敲响,安迪起身走过去,脚步声被厚厚的地毯掩盖。
打开门,佣人问:“安迪先生,您的晚餐好了。”
“端上来。”安迪说完,关了门。
佣人愣了下,讲究礼仪的安迪先生竟然要在房间里吃饭?这还是第一次。
安迪转身来到桌边,奶瓶的温度适中,拿起走到床边,抱起床上的孩子,将奶嘴凑近她唇边,孩子对吮|吸的yù_wàng是天生的,张开小小的口含住,一下下吃着。
吃过晚饭,安迪吩咐佣人上来收走餐盘。
夜里,响了几声惊雷,楼上传来孩子的啼哭声,安迪抱着孩子轻轻拍着,哼着他记忆中曾听过的摇篮曲。
孩子第一次哮喘病发作,安迪忙碌了一夜,抢救工作结束后,他疲惫的坐在地上微微喘息,背上的衬衫被汗水浸透。
雨下了一夜,安迪不眠不休的照顾她一夜。
他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祖父生前就是一名闻名的内科医生,地下室被他改造成医疗研究所,那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设备及仪器,虽然设备有些年头了,但都是祖父生前亲自设计定制的,所以精密度可想而知。
早餐时,安迪眼底一层浓重的黑眼圈,佣人说:“您昨晚一夜没睡?”
安迪垂着眼,优雅的吃着早餐,轻嗯了声。
古堡是安迪祖父留下的遗产,很久没有人来住了,甚至在安迪家族中,这座古堡早已被世人遗忘,只留下一个佣人负责日常打扫。
“安迪先生,一会儿我照顾孩子,您去休息会儿。”佣人说。
安迪放下餐叉,拿起餐巾印了印唇角,“不用。”
起身朝楼上走。
佣人收拾东西,古堡里再次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安迪下楼,递给佣人一个采购清单,上面全是一些婴儿用品,“去镇上买这些东西回来,问起你什么,不要乱讲,也不要跟任何人提我回来的事情。”
“是,先生。”
佣人是古堡老管家的女儿,在这里多年,是个恪尽职守的佣人,对主人忠诚。
“她叫伊莎贝尔,刚出生不久。”安迪如是说。
佣人开着一辆suv离开,安迪则转身去了地下室。
推开地下室的门,中央一个玻璃房子里躺着小家伙,带着氧气面罩。
伊莎贝尔先天性哮喘,比铭晋要严重许多,这件事也归咎于那次收到的怀孕消息,此后,安迪一直关注秋静好的孕检情况,在宁智的电脑收到秋静好的彩超单时,安迪的电脑同样也收到一份。
这种隐疾非常不易察觉,尤其是婴儿还在母体内,一直到秋静好八个月时,安迪看了她的孕检报告,确信这个孩子如果不进行长时间的治疗很可能未满月便夭折,但就算得到长期的治疗,只有百分之三十的几率能活过三周岁。
所以,这孩子治与不治,她的生命都可能止于三岁。
他太了解秋静好,她对孩子的爱完全超过了爱自己,将孩子视为自己的生命,就像当年的铭晋,她瞒着所有人,把孩子藏得滴水不漏,如果这个孩子夭折,她很可能会接受不了这个打击。
在让她痛心绝望与痛恨他之间,安迪选择了后者。
佣人很快购买完清单上的东西,返回古堡,她将东西一件件送到地下室,看着安迪在玻璃房间里照顾孩子,心里不由得疑惑,难道孩子生了什么病?
之后的一个月,安迪吃住都在地下室,而伊莎贝尔的病情时好时坏,几次危机时刻,都是安迪及时抢救挽回她的生命。
四十五天后,伊莎贝尔被抱出隔离室,住进了安迪的房间,方便他时时照看。
古堡的佣人琼斯也是第一次见到了这个孩子,当她接过孩子,看清孩子的脸和瞳色,不由得一愣。
安迪清楚她在怀疑什么,只淡淡的说:“她长得像妈妈。”
琼斯点点头,“太太是个东方人?”
安迪微微一笑,看着窗外的初阳,“伊莎贝尔的妈妈是a国人,很漂亮的女人,也很聪明。”
琼斯没问太太为什么不跟着一起回来,这是主人的隐私,而接下去的话,安迪也没有说,伊莎贝尔的身世就此成了一个谜。
琼斯私下想过,安迪这么优秀,恋情也会是不同寻常的,也许对方身份或是背景特殊,不能与安迪长相厮守,又或是她跟着安迪私奔了一段时间,给他生了个孩子便走了,亦或是旅途中的一段新鲜刺激的爱情,激情过后,生活索然无味,留下这个孩子给了安迪独自抚养。
毕竟安迪带回这个孩子的时候,才刚刚出生不久,哪个狠心的妈妈会将初生婴儿丢下不管的。
以上种种都是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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