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男人就是这种东西。
除非把他的第三根腿打断,不然他总是吃着碗里,再看着锅里的。
十几分钟后,李南方悠悠嗒嗒的走出了连锁酒店,顺着人行道信步向西前行。
肋下夹着杨逍偷来的那包衣服,鞋子。
几乎是陪着夜神姐姐睡了一整天,虽说他没少干那种有损体力的活,但因身体素质超级变态,此时不但没有该有的疲倦,反而精神百倍的。
可能是因为肚子太饿的缘故?
一整天都和花夜神腻在床上,水都没喝一口,又是在重体力下,肚子不饿才怪呢。
前面不远处就是一家小饭馆,李南方决定先去那儿垫垫饥。
手里这团衣服怎么办?
不能总夹在肋下吧?
堂堂一大老爷们儿的,却夹着一身女人穿过的行头招摇过市,会被人误以为坏人的。
根据李南方对女士服装的眼光来判断,这身衣服自然不是太贵重。
但也不是打工仔舍得买的。
仅仅是这双鞋子吧,没有个三两千的是别想买得到。
所以李南方能断定,这身衣服的主人,肯定是个小资。
他倒是想把衣服还回去,也听杨逍说起过,这是从连锁酒店对过的医院里偷来的。
可他没法还。
一来是杨逍并没有说,是从哪栋楼的更衣室内偷的。
二来是失主肯定报案了,他这时候再去送衣服,就是自投罗网,要接受法律严惩的。
那么想来想去,李南方唯有把这身衣服扔掉。
再衷心祝愿那位丢衣服的美眉,赶紧去买彩票,说不定就能中大奖了呢。
快走到小饭馆时,李南方看到路边有绿色垃圾箱了。
小饭馆十五米内,必有垃圾箱。
“唉,抱歉了。”
李南方叹了口气,拿起衣服正要投进垃圾箱内时,却听背后有人冷冷地说:“一声抱歉,就能弥补蒋默然失去它的悲伤吗?”
李南方的眉梢眼角,猛地一抖,扔衣服的动作僵硬在了半空。
足有十秒钟后,他才缓缓回头,就看到一个算不上伟岸的身影,缓步走上了小饭馆的台阶。
和荆红命这种人在一起吃饭,就是一种折磨。
第一,他总是会主动请客,却不会点能让人吃饱的饭菜。
第二,他就像个哑巴,吃饭时从来都不说话,细嚼慢咽还很有规律的样子,会让人觉得他就一台吃饭机器。
第三,他可能在生气。
在他走进小饭馆内时,李南方是有机会逃走的。
可他不能逃跑,不然用不了半小时,大街小巷就会贴满缉捕他的通缉令。
再说,这是真心关心李南方的人。
不然,人家为毛帮他养情人呢?
所以李南方唯有抱着衣服,乖乖坐在他对面,看着他那笔在菜单上,总是勾画那些姜汁藕,皮蛋豆腐之类的。
难道,他不知道李老板当前急需大鱼大肉来进补吗?
更可气的是,他就点了两个菜,要了一碗白饭,视服务生那几乎要翻出眼眶的白眼为无物。
这是摆明了他吃,李南方看。
李南方还不能发脾气。
长辈给你颜色看时,你却梗着脖子耍性子,那纯粹是找抽。
幸好,荆红命也不是太冷血的人。
用了足足半小时,才把两个盘子,一个碗都吃的比狗舔的还干净后,才拿起纸巾擦了擦嘴角,对一手捂着肚子,不住咽口水的李南方说:“等会儿,会有人陪你吃饭,喝酒。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哪怕用酒水洗澡,那个人也只会花痴的看着你。”
他没说那个人是谁。
李南方也没问——在外面时,荆红命就已经说过了。
“十叔,我现在不想暴露回国的消息,倒不是故意瞒着您——”
李南方刚说到这儿,就被荆红命打断:“我知道。不用说了。”
李南方还是说:“我也不知道这身衣服,会是、是她的。这衣服,是一个大魔头替我偷来的。”
“你先闭嘴,听我给你讲个故事。”
就在李南方刚故作随意的去拿水杯时,荆红命却抢先端走了水壶,开始给他讲故事。
荆红命觉得,李南方唯有在又累又饿时,才会对蒋默然的故事记忆深刻。
李南方只好挠了挠耳朵,表示洗耳恭听。
刚开始听时,他还因肚子越来越饿而心神不定。
但听了片刻后——相信有人拿刀子搁在他脖子上,让他去吃饭,他也不会吃了。
得知蒋默然对他这样用情,把对他的思念都寄托在那双鞋子上后,李南方假如还有心思去吃饭,那么他还算是个人吗?
“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你现在有什么感想?”
荆红命拿出香烟,自顾自的点上了一颗。
李南方想了想,才说:“我会告诉她,只要她不嫌弃我是个有妇之夫,我就会对她好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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