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着眼睛的陌南秧,看不到秦慕泽此刻的表情,恍惚中,她似乎听到男人轻笑了一下,然后,接踵而至的,是男人分外疲惫的声音:“你和她其实,一点儿也不像。”
言罢,他转身出去了。
后来,陌南秧一直在细细的品味着秦慕泽的这句话,一共十一个字,翻来覆去,拆开又组合,可始终无法猜透这其中的含义。
这是在说他喜欢她,并非是因为她长得像南沐珂吗?毕竟,若是她们一点儿都不相像的话,她这个替身,又有何意义?
可是自始至终,男人并未对她说出“喜欢”二字,这又让她不敢妄下结论。
夜色越来越深,陌南秧有些疲惫的瘫倒在浴室里,双目空洞的盯着远方,看了许久许久,未曾动弹。之后,陌南秧和秦慕泽便陷入了冷战,两人虽然表面上没有什么,还是照常吃饭,上班,工作,但是从那晚以后,秦慕泽再也没有踏进陌南秧的房间里半步。
以往,深夜里,即便秦慕泽不做什么“坏事”,也是一定要抱着陌南秧入睡的,可如今,白天或者晚上都很少能见到那个男人的影子,恍惚之中,陌南秧甚至有种回到了过去的感觉,以前还是陆明翰的正牌太太的时候,就是这样,自己的名义上的那个老公,从来不给自己一个笑脸,总是匆匆的来,然后在匆匆的离开,留她一个人孤枕难眠。
现在,他也要这么冷落她了吗?就像古时候后宫失宠的妃子一样,自此门前冷落鞍马稀,日日思君不见君。
她忽然有些后悔,责怪于自己怎么就这么的不懂事?非要和一个已经死了的人争风吃醋,现在闹成这个样子,要如何收场?
无可奈何,陌南秧只能把自己搞得很忙,每天工作到深夜,迟迟不肯回家,为的就是希望回家的时候,不要一个人对着空荡荡的屋子满心失落。
可是不知是因为秦慕泽最近真的很忙,还是因为他和她一样,也选择了用工作麻痹自己的神经,这几日,她回去的晚,他回来的更晚,常常到深夜一两点,才听到他小心翼翼开门的声音。
不过,好在男人每晚无论多晚都还是会回家的,这让陌南秧多少有些安慰,尽管那个男人回来后也不会过来拥抱她,但是能听到他开门的声音,她已经很满足了。
今日上班的时候,门突然被推开了,陌南秧下意识的抬起头,一张甜美羞涩的侧脸映入眼帘。
进来的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子,一双漂亮的眸子,妖异中,又带着几分清纯,陌南秧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才终于认出她来:这不是那天从孙五爷那儿带出来的那个小姑娘吗?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叫小百合?
小百合如今满身的淤青和伤痕已经消下去了,原本清秀靓丽的容颜,终于毫无保留的显露来出来,若不是那双眸子实在是太有特点,陌南秧还真是没认出来她就是当时那个满身是血,身上脸上都是淤青和伤痕的女子。
“小百合?”再次见到小百合,陌南秧心里还是有些高兴的,尤其是见到小百合现在过的似乎还不错,她心里就更高兴了。
“是你吗?”陌南秧站起身来,亲切的握住了小百合的手,笑道:“你这一打扮,漂亮的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小百合白皙的脸上显过几分羞涩,她低了下头,低道:“南姐,您叫我佰俪就好了。”
原来她的真名叫佰俪的吗?陌南秧稍稍有些诧异,不过还是笑着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其实,陌南秧不知道,小百合的真名并不叫佰俪,只是后来秦慕泽觉得小百合这个名字风尘味太浓,所以随口给她起了一个名字,叫佰俪。
“南姐,慕少把我救出来后,见我没地方可以去,心生同情,就让我留了下来,这几天,我跟着罗副主编学了许多东西,但是罗副主编说他身边不缺人,倒是南姐这里却一个助理……助理需要做的工作,我都已经学会了,所以我想……您看您能不能试用我一下,我会很努力工作的!”进来以后,佰俪低着头说明了来意。
难怪她今日穿着杂志社的工作装,原来,是想要面试她的助理。
说实话,陌南秧最近也正为缺个助理而分外头疼,上次当众顶撞她的那个小助理被她开除后,她一直也没时间去找新的助理,现在佰俪想要过来填补这个空缺,她心里自然是很欢迎的。
“没问题的。”陌南秧当即便答应了下来:“你一来,我也省得再去招人了。”
闻言,佰俪难以掩饰心底的幸福,一双澄澈的眸子,亮晶晶的:“真的?太好了!谢谢南姐!”
不知为何,看到佰俪那双澄澈的眸子,陌南秧脑海里突然闪现过照片上南沐珂不含任何杂质的眼眸,整个人,一阵恍惚。
——比起自己,似乎小佰俪的外貌,和照片上那不食人间烟火的美人儿更为相似。
同样澄澈的眼眸,白皙的皮肤,像是误入人间的天使一样不染凡尘的气场。
这样一对比,其实陌南秧和南沐珂并不是很相像,两人只是看起来都比较乖巧罢了,但实际上,照片上南沐珂的皮肤,是陶瓷娃娃一样的白皙,而陌南秧的皮肤,则是一种很不健康的苍白,就好像多年不见阳光的吸血鬼一样,手背上青色的血管,都显得很明显。
而且,比起南沐珂的不食人间烟火,陌南秧多少还是有点儿烟火味儿的,若是说相似,眼前的这位“小百合”才应该是替身整整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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