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流民,到叛军,然后叛徒,再回到流民;从陌生人,被希冀为大侠,紧接着幻化成盗马贼,再变成江殊。
精彩的变化,唯一不变的是,两天的时间里他仍然饥饿,没往腹中添彩却赔了两颗牙。这样的不幸,也许大可放心地去习惯了,如此跌宕起伏,就算命运真的才高八斗也该稍稍江郎才尽一小会儿了。然而江十一迅速发现,命运老人这才刚刚抖擞了精神,他给江十一地下一个身份是:奴隶。
命运毫不犹豫地杀死了江殊,偷走了江十一偷来的白马,命运此时名叫公羊贤。
在到达龄郢的同时,江十一就被以一个很伤人的价格卖给了奴隶主,比伤人的价格更伤人的是,白马的价格是他的五十倍,说是人对畜生的高攀果然十分准确。
同样也伤人的是,江十一曾一度真的以为自己成了有身份的人了,然而公羊贤最后澄清了江十一的那副尊容从一开始就不曾成功骗过他,而江十一的自欺欺人无异于作茧自缚,于是公羊贤也就顺水推舟,欣然接受那匹价格不菲的白马,至于马上的人则与赠品无异。
自此江十一就在牢笼里目送笑得前俯后仰的公羊贤远去,虽然伤透了的心比起饥饿实在不值一提,可依然是构成了雪上加霜。
只好选择乐观并且极致乐观到心理变态的江十一庆幸自己居然还能卖上价,无论多少,至少还算有。然而这样的乐观也马上被摧毁,因为他得知了自己真是以肉价按斤卖的,比狗重却比狗便宜,残存的道德还是让人肉无法与狗肉相提并论,这事实在不忍再联想到味道上面去。
告诉江十一这个事实的是身边的一个同类,而江十一也很难不相信,因为他们真的跟一群狗关在同一个笼子里。如果这样算是刻意的侮辱,那还能让人好受些,起码摧毁尊严前提是还有尊严,可压根没人有兴趣侮辱一堆肉,那很无聊。
这样的同类——当然不能包括狗,总共有两个,都是腿脚不利索的老人,弱肉强食的世界里确实老而无用,而年方三八的江十一已经无力再去在意这份悲伤了。
“年轻人,哪儿来的?”
老肉戳了戳嫩肉,嫩肉决心安分守己好好做一堆肉,谁也不想理。
不知者无畏的狗肉还能逞逞口舌之快吠几声,趴地上都咬不过狗的江十一只能选择就地死亡,比死还死的那种死,然后自知无趣的狗肉们把江十一变成了狗不理。
“年轻人,动一动,别让人觉得你病咯,有病的会先被拉去宰。”
这样的规劝很有用,江十一立马大病初愈,为了可能多活的哪怕就一小会儿。再怎么贱的命总还是想着活,于是很贱的命就变得更贱。
“这样就对咯嘛,年轻人就该有年轻人的样子嘛。”
老人操着一口浓厚的廷州口音,满口的叨叨絮絮,自认为能够提醒眼前这个年轻的同类还没到时间成为一堆真正的肉,还有的活,哪怕一小会儿那也是活。并且他也渴望得到回应,之所以他会觉得江十一需要,是因为他自己也需要,但愿给予的又何尝不是自己所愿,谁叫他们是同类呢?
“你叫啥?打哪儿来?咋就被抓来喏呐。”
江十一正在思索他的问题,他便自顾自接了自己的话。
“咱喏,姓孟,廷州人。咱年轻时是个道士,后来嘛道观遭军咯,没得办法咱喏就去帮死人招魂。可是呐死人的勾当也得有活人愿意招,死的人太多咯,一家人死的比活的多,便招不起魂了。倒是死人在那边招活人喏……那儿也难有咱这儿苦嘛……”
“然后就被抓来啦?”
“人喏,难哦。难。没生意做了咱们一行人饿得慌,饿疯咯饿成恶鬼咯,咱…咱……撞见咱娃娃吃人……”
悲怆的语气,悲惨而毫无新意的故事,江十一以为老人在哭了。可是没有,老人的眼睛毫无生机,对他说话却不曾看向他,江十一终于恍然大悟!
他瞎了。
“咱招魂所以咱信呐,杀人要下地狱,吃人要变猪狗,咱想呐想,最后是想明白咯,咱要瞎,咱要当猪狗给人吃,是给咱娃娃还债呐……”
江十一明白了,老人无所谓对谁说话,他只是在跟自己对话,他无所谓谁懂了自己,只是他自己没懂,因为无数次没懂,所以不断复述,最后成了叨絮。
谁又不是这样。
“娃娃。”
他唤道。
江十一不敢确定这是不是喃喃自语。
“娃娃,你在听吗?”
“啊。”
“咱名叫孟延寿,咱,咋死都好,咱想有个人记着。”
江十一确定自己会忘记,也许他会牢牢记得公羊贤,人总是会善于记仇而疏于记恩,更何况老人并没有有恩于他,但他还是不介意撒个谎。
“记得了。”
“那就好,那就好。”
有意义吗,让一个行将要死的人记住自己,与让一个死人记住自己无异,这也只是需要回应的喃喃自语罢了。
谁又不是行将要死的人呢?几十年跟一小会儿真的有区别吗?可是江十一真的目睹了老人的喜极而泣,那早已没了生机的双眼在述说悲哀的时候依旧干涸,却在得到一个毫无意义的回应时流下眼泪。
老人随即被带走了,之后的命运无需赘述,江十一静静地在狗吠中等待自己的殊途同归。
并不焦急的等待中,一个魁梧到惊悚的身影引起了江十一的注意,赤裸着苍白的皮肤,拖着锁链被人押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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