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我们通常喜欢的人,是那些也喜欢我们的人。他们不一定很漂亮,或很聪明,或者很有社会地位,仅仅是因为他们很喜欢我们,我们也就很喜欢他们。这个规律叫做相互吸引定律。那么,我们为什么会喜欢那些喜欢我们的人呢?因为喜欢我们的人使我们体验到了愉快的情绪,一想起他们,就会想起和他们交往时所拥有的快乐,使我们一看到他们,自然就有了好心情。而且,那些喜欢我们的人使我们受尊重的需要得到了满足。因为他人对自己的喜欢,是对自己的肯定、赏识,表明自己对他人或者对社会是有价值的。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都会说:“我宁愿选择喜欢我的人,也不要选择我喜欢的人。”人都有惰性的,无休止地付出却得不到回报,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件极其痛苦的事情。而和喜欢自己的人在一起,就会感到非常轻松快乐,因为他时时刻刻都在用心地对待你,让你开心,把你放在心上,你会有一种被重视的感觉。
有些人很善于利用这个心理定律去赢得别人的好感。那就是,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就表现出喜欢对方的样子。
比如推销员,他每天要面对许多从未谋面的人,他也许并不了解那些人,但是,他必须表现出对对方的喜欢,这是为了让对方也喜欢他、接受他,他的生意才好做。
可以说,这个规律在社交场中很具有实用价值。这是赢得别人好感的捷径。你可以经常表现出对别人的兴趣,这就表明你对他有好感,就会很容易赢得他同样的情感回报。
回想一下我们自己,当别人表达出对我们的喜爱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欣喜,会心花怒放?我们会不自觉地对他有着更深的印象,有着更好的感觉,甚至会不自觉地对他也产生好感?
这种心理规律,在某种程度上,也和人们的自信缺乏有关。一个人如果自我尊重程度较强,较为自信,那么别人表示出来的对他的喜欢和赞扬,对他的影响就不是很大,人际吸引的相互性原则对他的作用也就不是很大。
而那些具有较低自我尊重的人,往往不喜欢那些给他们有否定性评价的人,因为他们极不自信,所以特别需要别人的肯定,特别看重别人表达的对自己的喜欢。
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就是两个人的相互喜欢是由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单方面喜欢开始的。比如一个女孩开始时对一个男孩并没有多少好感,但是这个男孩子表现出了对她特别喜欢的态度,久而久之,使这个女孩也对这个男孩动心了,最后接受了他的追求。
有一个小伙子固执地爱上了一个商人的女儿,但姑娘始终拒绝正眼看他,因为他是个古怪可笑的驼子。
这天,小伙子找到姑娘,鼓足勇气问:“你相信姻缘天注定吗?”
姑娘眼睛盯着天花板答了一句:“相信。”然后反问他:“你相信吗?”
他回答:“我听说,每个男孩出生之前,上帝便会告诉他,将来要娶的是哪一个女孩。我出生的时候,未来的新娘便已经配给我了。上帝还告诉我,我的新娘是个驼子。我当时向上帝恳求:‘上帝啊,一个驼背的妇女将是个悲剧,求你把驼背赐给我,再将美貌留给我的新娘。’”
当时姑娘看着小伙子的眼睛,并被内心深处的某些记忆搅乱了。她把手伸向他,之后成了他最挚爱的妻子。
增加见面的次数
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包二奶、包三奶、包四奶……的现象,男人们好像永远都是见一个爱一个。新欢总比旧人吃香,自古至今,都是如此。正所谓:“只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喜新厌旧、见异思迁,是人的天性使然。
心理学家查荣茨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先向被试出示一些照片,有的出现了20多次,有的出现了10多次,有的只出现了一两次,然后请被试评价对照片的喜爱程度。结果发现,被试更喜欢那些看过很多次的熟悉照片,而非那些只看过几次的新鲜照片,也就是说,看的次数增加了喜欢的程度。
这种对越熟悉的东西就越喜欢的现象,心理学上称为“多看效应”。
人的心既坚强又柔弱,是一个很奇妙的存在体。有些感情因素,比如喜欢,会在不知不觉地在接触中产生。接触频率越高,或者说见面次数越多,就会越喜欢。
有位社会心理学家为了证明这个效应,曾做过一个实验。在一所大学的女生宿舍楼里,他随机找了几个寝室,发给不同口味的饮料,然后要求这几个寝室的女生,可以以品尝饮料为理由,在这些寝室间互相走动,但见面时不得交谈。一段时间后,心理学家评价她们之间熟悉和喜欢的程度。结果发现:见面的次数越多,相互喜欢的程度就越大;见面的次数很少或根本没有,相互喜欢的程度也较低。
仔细回想一下,我们对有些人的印象一般,但是随着经常接触的人,是不是会越看越顺眼,甚至会越来越喜欢?
有些人我们第一次可能会觉得她不漂亮、不温柔,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但是天天见,时间长了,是不是也会越看越觉得她很漂亮、很可爱呢?
聪聪、小华和明明三个人在高中念同一个班,彼此都是很好的朋友。但是高考之后,聪聪和小华都考在了同一所大学读书,而明明则考到了另一座城市的一所大学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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