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盛大的婚礼上,辛甜没有做伴娘,她帮着主人家招呼客人,新娘故乡过来的亲戚不少,她得陪着他们一些,免得他们觉得人生地不熟而心生落寞,她是新娘的闺蜜,一定会说好听的话跟他们说,让他们开心一些。
瞧瞧那对新人,才说了“我愿意”便吻在了一起。
辛甜想,这时候的阿璇一定幸福极了。
真好,那个在车里哭得快要休克说要去马赛生一堆混血宝宝的女人,再也不会那个样子出现在她面前了。
裴锦程一定很爱阿璇,瞧瞧,那男人的都快哭了。
不过是一个吻而已,一个仪式上可有可无的吻而已,那个吻着新娘的男人,已经哭了。
真讨厌,大喜的日子,害得她也想哭了。
海岛上的阳光直白通透,照在辛甜的脸上,可以看到皮肤上细小的粉质和绒毛。
因为自从有了小豌豆,她总是家和医院两点一线,忙得觉得全天下只有t恤牛仔还有板鞋是最仁慈的衣服,若不是小豌豆喜欢拉着她的头发睡觉,她很想一刀子剪了那头需要天天扎起来的长发。
已经很久没有像今天一样悉心打扮过了,在私人订制的礼服店里,形象设计师给她做了个松松的绾发髻,端庄淡雅之余,脸显得小而精雅,造型师当时拿着眉笔站在她面前,一阵阵的为难,轻笑间又啧啧称叹,“辛小姐,你这眉,可叫我怎么画啊。”
连阿璇都说嫉妒她生了一双这样的眉眼,眉笔和睫毛膏根本不知道作用在哪里,但就算如此,以前她出门,还是必须要化妆。
很久都没有像今天一样认真照过镜子了,曾经那个连阿璇都说风情万千的女人居然变成这样了,或许是因为天天对着小豌豆,所以她的眼神和笑容比以前干净了不少。
不曾想,原来她也可以像阿璇那样,偶尔一眼尽是没心没肺,曾经的自己,过得那么累干什么呢?为了引起那个铁石心肠的男人的注意,不惜作贱自己,哪里鱼龙混杂,往哪里混,生怕他不出现,不来狠狠的训她一翻,然后故作柔眉细语的回戗,“哟,云大少,你个大忙人,还有心情来管我的事?”
天知道她有多想他来管管她的事,他多正义啊,永远都是把外公搬出来,说她应该顾及老人家的感觉,这么大的人,一点也不懂事,以为自己是永远长不大的小孩吗?
那时候看着他俊脸铁青,她就觉得心疼得很,是谁在小的时候经常拍着她的背哄,“甜甜,你以后就在莫家住着吧,不喜欢回去就不回去,等我以后工作了,就养着你,不花辛家一分钱就是了。”
她长大了,却要自食其力。
那时候自己好傻,除了让他出现来骂她,训她,她竟连想好好跟他说话的机会都找不到。
那个时候她眼里心里除了那个人,还有什么呢?虚伪做作的妖媚,虚伪做作的事故,虚伪做作的多情,而在外人面前,她眼里连他的影子都不敢放进去。
而他呢,这家千金不满意,又换一家,从未断过美人如烟或如玉,只是现在学得长情了,温岚是他交往得最久的一个女人吧?
还好,如今她的眼里心里除了小豌豆,还是小豌豆,他长不长情,又关她什么事?
今天的礼服裙,是小豌豆挑选的,抱着她在展示厅里走了一大圈,最后选了这条米色带纱的小a礼服连衣裙,内里抹胸,外覆轻纱,纱面做成圆领无袖,性感又保守。
裙边还有手工扎成的细小碎花,又串起来编成的小花边,昂贵却又少女情怀。
因为小豌豆喜欢花边边,喜欢蓬蓬纱,喜欢一切和小公主相关的元素,所以小豌豆将整个礼服店挑下来,挂在衣架上的一整排裙子,全是纱,纱,纱。
天哪!她真是受不了小豌豆,一定要让她穿粉红色的那条。
怎么可以?
若是三年前也就算了,现在是她已经是两人岁孩子的妈妈了,再穿粉红色,一定会被人笑死。
想着曾经白色之夜顶层的装修,那些白色,粉色的元素,算了,下次还是满足一下小豌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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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外,两道颀硕健实的男人身影因为出色,很难不引人注意。
云烨呡了一口香槟,目光落在穿梭在申家人之间那抹米色身影上。
以前的辛甜,会穿这种保守裙子吗?
她真是变了。
变得冷漠了很多,穿得再温柔甜美,都是一样……
今天的婚礼请了凌家的人,她居然尽在申家人那里忙活,真有意思,还把凌家人哄得好好的。
呵,他怎么忘了,g城最会交际的女人,不就是辛甜吗?哄哄凌家的人,她信手拈来。
为了不让凌家人知道那个洋妞的存在,她居然可以做到这么半天,都不过云抱小豌豆一下,这样的女人!真是父亲的外孙女吗?
他想找支烟。
林致远抬肘撞了一下云烨,“阿甜是不是跟你吵架了?”
“没有。”云烨淡淡回复。
林致远似乎并不在意云烨回答的内容,精炼的眸瞳微微一缩,看着那方正准备举行中式婚礼的新人,悠悠道,“锦程现在想做一个项目,你知道不知道?”
云烨看着不远处的红毯上已经没有工作任务,却依旧还在将撒花进行到底的两个孩子,就不由皱眉,辛甜带这么个孩子回来,真是让他心里堵得慌!很想把那个洋妞扔到海里去填海!到时候凌家若是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g城非得翻天不可!
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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