嗅觉也远超常人,能够分辨很多常人无法察觉的气息。
普通人在他面前,缺陷会被无限放大。
什么美人,不能脱去凡身,都是红颜枯骨!
也就月婵仙子、魔女这样修炼有成,才貌双绝的天之娇女,牧九歌才有些兴趣。
这次前来,其实是牧九歌少时观看神话,心中留有遗憾,否则他手底下掌控诸多世界,亿万生灵等着安排,哪有闲工夫来这个灵气近乎绝迹的低端位面。
高要可没有牧九歌的实力和心态,只挠了挠头解释道:“男朋友,就是……就是,就是那种关系嘛,你可以理解是未婚夫!虽然没有结婚,可我怎么也算是他半个大舅子吧。”
“结果他跟我妹妹交往期间,在外面沾花惹草,还把我带到了这个地方,我找了他整整三年,走了上千里路,多少次差点挺不过去......”
高要说往事,都是一把辛酸一把泪。
以前他好歹也是个大厨,起码衣食无忧,自从来到这里,为了寻找易小川,他就没吃过几顿饱饭,要不是命硬,估计早就暴尸荒野了!
吕公闻言,对高要行了一礼:“高公子,实乃重情重义之人!”
高要擦了擦脸,连忙扶起吕公:“我对易小川可以说是掏心掏肺,可是易小川呢,看他先前的神态,估计早把我忘了,根本没把我当回事,我算是把他看透了!”
吕公等人闻言,回想到当时易小川见到高要的神情,心中大致已经有了判断。
这个时代,侠义之风盛行,对于重情重信之人都会佩服,对于易小川这样无情无义之辈,则会加以鄙视。
“这个易小川白有一副好皮囊,却不想是狼心狗肺之人,高公子与他割袍断义,却为明智之举。”
“是啊!”
吕公一家对于易小川的印象都跌至谷底,这对他们来说算是好事,否则真和易小川走近,少不了要家破人亡!
牧九歌见几人聊得起劲,看了看天色,说道:“易小川此人是天煞孤星的命格,能避则避,话已至此,既然你们没事了,那就此别过。”
牧九歌说完,转身就准备和高要离开。
“等等,恩公请留步。”
身后传来吕公的声音。
牧九歌转身看着吕公:“还有事?”
见牧九歌似乎平易近人,比较好说话,吕公言道:“恩公前行的方向,可是前往沛县?老夫等人也正好前往沛县,如今老夫的随行护卫死的死伤的伤,若是在途中遇再到歹人,必然凶多吉少,所以老夫厚颜想请恩公同行,待到沛县之后,老夫定当报答大恩。”
吕公是个明白人,并没有隐瞒自己心中想法。
一来确实是害怕遇到其他的山贼土匪。
二来则是看出牧九歌不凡,想要结交。
“那便同行吧。”
牧九歌信手一挥,地上的尸体被沉入地底,算是入土为安。
起码比曝尸荒野,比野兽啃食的强。
吕公见此一惊:“这是仙术,恩公果真是神仙,老夫眼拙,还请仙人莫怪!”
“只是一些小法术而已,不必在意,你也别老是恩公恩公的叫着,吾名牧九歌,你也可以跟高要一样叫吾牧神。”
牧九歌并没有扮猪吃老虎的打算。
隐藏自身,只是因为自身不够强。
在神话世界,牧九歌是绝对无敌的存在,根本没有必要隐藏。
吕公等人上车,牧九歌取出一张飞行符,带着高要坐到上面,随着车队慢慢前行,顺带晒晒太阳,补充能量,少是少了点,总比没有好。
见牧九歌拿出如此神异的宝物,吕公等人心中已认定牧九歌就是仙人,不敢有丝毫不敬。
吕雉和吕素则是不是透过马车的帘子看向牧九歌,眼中异彩连连。
她们已经到了适婚的年龄,也见过不少世家公子,可是无人可以与牧九歌相提并论。
现在的问题是,对付是高高在上的仙人,她们可以高攀吗?
“妹妹,你觉得牧神怎么样?”
吕雉觉得牧九歌完全符合自己心目中夫君的标准,不止符合,甚至还超标了。
若能为此人之妻,此生足以!
她的性格比较外向,胆子也比许多女子大,敢爱敢恨,心动了,就想要展开行动。
吕素和吕雉的性格不同,比较内向,但外柔内刚,而且对爱十分认真,一旦认定一个人,便会生死相随。
可她觉得牧九歌抬高神秘莫测,进而感觉自惭形秽,有了自卑的感觉,低着头说道:“牧神风度翩翩,乃是谪仙临尘,跟我们不是一路人!”
吕雉并没有注意到吕素的身色,一双眼都放在牧九歌的身上,越看越着迷。
就像是私生饭看到爱豆一样,我感觉对方全身都是闪光点。
周围的一切都瞒不过牧九歌的感知,他自然发现了吕雉炽热的眼神。
对方就是馋他身子。
对于优秀的异性,产生好感是本能,牧九歌现在完全可说是顶级人类。
仙帝之境,对于异性的吸引力无与伦比,还不是牧九歌收敛气息,可以让追求者围绕地球转三圈。
只不过牧九歌对于一般的庸脂俗粉,早就没了兴趣。
完美世界的仙子、圣女,只要牧九歌愿意,都可以任君采摘。
如果是刚刚加入答题空间的时候,牧九歌或许还会对吕素、吕雉有想法,现在却看淡了。
女人只会影响他拔刀的速度。
到达沛县,坐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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