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昨天,那个叫宋辞的青年给她打了电话,说是合约已经好了,他今天就送过来给她。
“那咱们找个餐厅见面吧,这次我请客。”她立刻顺势邀请他吃个便饭。
任何女人都会对相貌英俊、举止得体的异性产生好感,程红也不例外。但她也很知道这种好感是需要分寸的,因此立刻补了句:“就当是我谢谢你,帮我搞定这么大一件事情。”
或许是因为曾经的金主都姓楚,程红对他总有一种“同病相怜”的共情。
人总是下意识地以己度人。
她认定,这个青年和她一样,都因为渺小而被迫在这污糟的世界里挣扎沉浮。
电话那头,宋辞婉拒了她,说是下午有事儿,吃饭怕时间过于匆忙,于是约定好午餐后直接在程红家见。
于是程红临时抱佛脚,起了个大早开始整理屋子。拖了地,洗了衣服,甚至把厨房橱柜里好久没用的茶具拿出来,仔细地洗了一遍。
等她换了身体面的衣服,补好妆,门铃就响了。她习惯性地看了眼墙上的挂钟,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了五分钟。准时是个好习惯。她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头发,满脸笑意地去开门。
门外站着青年人个子很高,戴着口罩,头上深色的鸭舌帽帽檐被压很低。程红的门刚开了一条缝,就发现了不对劲。——来人并不是宋辞。
她的心重重地一跳,下意识地就要关门。
可门外男人的动作比她更快,她还没来得及关上门,男人的脚尖已经伸了进来,用力地抵住了门角,下一秒整个身子都探了进来。
程红满脸写着恐惧,死死地抵住门做最后的抵抗。她几乎就放声要尖叫了,这个人杀气腾腾的,一下子就让她想起了当年的惨案。
男女的体力悬殊巨大,她没能抵抗几秒就放弃了,转身要逃进卧房。
可却被人在背后狠狠一推,俯着摔倒在了客厅里。戴着口罩的男人像猛兽逗弄猎物一般,握住了她的脚踝将她拖行到自己面前,大咧咧地往沙发上一坐,命令她:“跪下!”他说话时,面无表情,漆黑的瞳孔里也没有任何的情绪起伏。
这不是正常人该有的表情!这人肯定是个精神病!!!程红立刻明白过来了!那些人又发现她了!这个人是来杀她的!
这个可怕的精神病举着尖刀,见程红迟迟没有动作,冷冷地问:“你想死吗?”
程红浑身一颤麻溜地跪下来,小声地求饶:“求求你不要杀我,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那男人暴躁地压了压帽檐,冷不防地一脚踹过去:“闭嘴!”
他的动作并不重,恫吓的作用远远大于实际伤害。
程红被他吓得浑身发抖,跌在地上像片风中的落叶。
坐在沙发上的男人气势汹汹地暴喝:“跪!”
程红吓得半死却也只得忍着痛,低着头爬过去,重新跪好。
那个喜怒难分的神经病撑着脑袋、握着刀看她,眼神浑不像在看一个活人,而是一头待宰杀的猪。
“你是范芳。”他说。
程红立马摇头:“我叫程红,你认错人了吧!”
那个神经病也跟着摇头,很是笃定地说:“我认识你,你就是范芳。”
认识我?程红或者说范芳像是抓住了一线生机。“你是谁?”
“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你只要回答,你到底是不是范芳。”
“我是!你和我是不是同期在康仁待过!咱们认识的,或许还是朋友?”
范芳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她提出这个假设,尽管她心里也并不确定,因为这个男人看上去很年轻,可能还不到三十岁。不过,如果真的是认识的人,那肯定是当年在地下室里的同伴!
那个阴冷潮湿黑暗的地下室里关过形形色色很多人,男的女的都有,大家同病相怜、相依为命感情不错......
“你是范芳。”那男人脸上挤出一个怪异的笑容,“可我们却不是朋友......”他突然暴起,举起手里的尖刀,“我看过你的照片!我是来杀你的!哈哈哈!”
他扑上来,范芳立刻死命地挣扎,可却失败了。他的手劲太大了,并不很瘦的范芳被他一只手牢牢地按在地上,动弹不得,闪着寒光的尖刀被高高地举起,眼看就要落下来。
会死的!今天就要死在这儿了!
范芳绝望地闭上眼睛。
可想象中的剧痛却没有出现,随着一声巨响,温热的液体滴落到脸上,她睁开眼睛,破门而入的宋辞和戴着帽子的男人已经扭打作一团,刚刚洒在她脸上的应该是宋辞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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