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甚至不确定自己到底是不是叫范芳。
她三岁时就被父母扔在了当时以“仁义”闻名遐迩的珍美精神病院的门口。
院长对眉目清秀的小姑娘向来来者不拒,于是慷慨地收养了她。
在珍美的地下室里还住着许多和她年龄相似的小孩。
但和那些孩子们不同,范芳并没有精神问题,她非常健康,也很愿意思考。而她之所以知道地下室里住着其他孩子是因为听来她房间里和她“做游戏”的大人们聊起过。
他们当着她的面夸其他孩子的活好。
隔壁住的大概是个傻子,听说是男孩,后面被弄出血来也从来不喊痛。
可范芳不同,她九岁的时候就知道要如何哭哭啼啼地喊痛,让压在她身上的男人们觉得厌烦,从而缩短停留的时间。
而十岁时,她开始琢磨着要如何从墙角的老鼠洞里逃出去。为此还藏了一把磨得很锋利的不锈钢勺子。可直到勺子掏断,那个洞也只比她的手掌大不了多少。
她也想过许多其他办法,但都不奏效。例如趁着“客人们”到访时,从他们之中的空隙里钻出去,然后赤脚飞快地逃跑,幸运的话,只要找对路,她就一定能从地下室里跑出去。但很快,范芳就知道这个办法行不通。
因为借着那个有客人来访时才会出现的缝隙,她发现客人们身后还站着一名神情警惕的男人。她不能从他的手中逃脱。
但范芳并没有气馁,她每天都在想要如何逃出去。
在她十四岁那年,有个姓楚的年轻客人来得很勤。
他是客人里长得最好看的一个,也是最讲道理的一个。
于是,她向他撒娇,说想去看看外面的公园。
楚振生那时也才三十多岁,他心里很清楚像自己这样的世家子弟喜欢yòu_nǚ是绝对不能让家里人知道的。
所以面对范芳的请求,给她买过书、买过电视机、甚至买过游戏设备的楚振生头一回犹豫了。
但在聪明的范芳眼里,犹豫就代表有可能。
于是她锲而不舍,软磨硬泡。终于有一天,楚振生心软,同意带她去一趟公园。
而她也抓准十年难得一次的机会,趁着楚振生帮她够树枝上风筝的机会,脚底抹油开溜了。
但讽刺的是,由于年纪小又没读过书,范芳并没有其他的生活技能。因此,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接客的老本行。
但尽管做的是一样的事情,但至少能呼吸到自由的空气。
地下室又小又臭,遇上雨季被子是湿的、连墙壁上都能长出了霉斑。而往往旧的霉斑还没剥落,新的就又已经盖了上去,就这么年复一年。
在外头,年岁就过得更快了,十九岁那年范芳才交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朋友,程红。
小姑娘是从农村来的,质朴又害羞。第一次接完客人回宿舍,躲在浴室里洗了一个多小时的澡。外头拿着盆排队等着洗澡的姑娘们炸开了锅。
这个催:“洗多久了都!这么几十分钟,老娘胎都堕好了!”
那个接着骂:“小浪蹄子洗一年也洗不成白莲花,赶紧出来吧!”
更有泼辣的,直接拨开人群拍门板:“滚出来,你死在里面这么久搞什么啊!我们还洗不洗啦!”
程红哭着咬住嘴唇不敢回应,宿舍里拢共有七个人,她今天大概是全得罪了。
等她穿着睡衣出来时,只有范芳没给她脸色。因为范芳那天接到了个特别阔绰的客人,出手就是两百小费,妈妈桑抽走了一半,她还能留一百,心情好的时候看蚂蚁都是漂亮的,因此她非但没和大家一起排挤程红,甚至还抬头对她笑了笑。
程红感激涕零,从那天起就成了范芳的小跟班。
后来,范芳被来找乐子的客人认出来。那人原来在康仁也就是以前的珍美做过保安,专门管理地下室的小姑娘,于是他不动声色地用范芳的行踪在院长那换了一大笔钱。
不管是在以前的珍美还是现在的康仁,范芳都是唯一一个逃跑成功的。院里不可能放任这么个定时炸弹就这么漂在江沪。
于是不久后,范芳就遭到了一名精神病病人的跟踪和追杀。在窄而暗的小巷里,她和程红都对方被刺中了。扑过来护着她的程红整个腹部都被匕首扎穿了,对方像个偏执的杀人狂在程红的身上疯狂地扎了六十多刀。
他把作案用的匕首扎在程红的身体里没有拔,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范芳多聪明啊,在被扎中第二刀时她就装作晕了过去,任由身前的程红挡在面前被捅成了筛子。
她知道动手的应该是个精神病,也知道精神病杀人也用不着偿命。这些都是以前还在精神病院里时,她们的管教喋喋不休挂在嘴边说的。
“你们千万别想着跑,外面不比这里好,这儿至少有吃有喝,外头呢?外头豺狼虎豹更多,吃人不吐骨头。你们要是出去了就算没在外头被人弄死,院里也有的是办法让你们变成不能说人话的鬼。这儿是哪,都知道的吧?精神病院,我这儿有的就是病人,疯子杀人不犯法!你们要是不信,大可以试试。”
管教趾高气昂的样子,令范芳忍不住暗自讥笑:你那儿有的就是人?说的好像你能做得到主一样。
她知道这个管教虽然在孩子面前耍威风,但不过是人家的一条看门狗。
零散收到的书和获取的一些知识让聪明的范芳学会了“读心”,她警惕而敏感善于放大他人话语中字眼,还能通过看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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