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承初冲过来,一把从冯明瑞怀里抢过呕血晕倒的沈奴,横抱起她就往外跑。
外面雨停了。
急诊楼外,沃尔沃还停在急诊门口的台阶下,陆清臣下了车,站在后车门边上。
男人单手插兜,站姿挺拔随性,一袭白衬衫,衬得他越发清冷雅致,皎如凉月,惹得路过的行人纷纷侧目。
“五叔!”陆承初人还没到门口,就扯着嗓门开始喊,“五叔快,快帮我开下车门!”
陆清臣闻言转身,看见陆承初怀里抱着的人,插兜的手拿了出来,朝他走了几步。
门诊大门口的台阶上铺了瓷砖,刚淋了雨,又湿又滑。
陆承初心里急,脚下更急,下台阶时没注意滑了一下,他都没反应过来,人已经直挺挺摔倒,后腰磕到台阶边沿,痛得他整个腰都麻了。
而他抱着的人,已经落到了陆清臣怀里。
陆清臣沉眸注视着怀里的人儿,女孩潮湿又冰冷,肌肤苍白没有一点血色,唯独唇边染着几缕鲜红,分外触目。
她闭着眼眸,泪痕犹在。
“怎么回事?”陆清臣转头问陆承初,嗓音格外低沉。
陆承初正坐在地上龇牙咧嘴地揉腰,闻言,顿了一顿,声音闷闷地说:“庄严死了,她伤心得吐血晕倒。”
他挺难受。
不是因为情敌的生死,他难受的是喜欢的女孩为了别的男人这般伤心。
伤心到吐血,那该是怎样的伤心?
陆清臣听了这话,一向波澜不惊的男人,眸光微微滞了滞。
陆承初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手上沾到的污水,又在裤子上蹭了蹭,伸手来抱沈奴,一边说:“我们赶紧送她去华和医院,请最好的医生,住最好的病房!”
华和医院专为京城有钱有权的上流人士服务,不管是医师团队,还是医疗设施和就医环境,在京城乃至全国,都是最好的。
但他接了个空。
陆清臣侧身避开他伸过来的手,冷冷地瞅了他一眼,转身走向沃尔沃,司机很有眼力见地帮他拉开后车门。
男人身材高大挺拔,衬得怀里的人儿小小一只,陆清臣弯腰把沈奴放进去,关上车门,绕到沃尔沃另一边。
陆承初还没反应过来,沃尔沃就已经开走了。
他有点傻眼,慢了好几拍才感觉到哪里不对劲。
话说他家亲爱的冷面堂叔,到现在没走,不是为了等他吗?
他还没上车呢!
……
华和医院。
陆清亨接到陆清臣电话,提前做了安排,沈奴一到这,就有医生推着她去做各项检查,淋了雨的石膏也被处理好了。
一顿忙活下来,已经一个多小时之后,被送进vip病房时,她还在昏迷。
护士帮她换上病号服,盖好薄被就走了。
陆清臣站在病房外,眉眼沉冷,也不知在想什么。
男人身高腿长,一身清辉,只是往那一站,便如风前玉树,吸睛无数。
但他身上散发的强大而冷漠的气息,又叫人望而却步。
一个穿黑裙子的年轻女人第五次从他面前‘路过’,陆清亨过来了。
他一来,就戏谑,“你是到我们医院开桃花来了?”
陆清臣双手插着兜,抬眸淡淡看了他一眼,没搭理。
陆清亨手里拿着沈奴的各项检查单,见逗不动他,也就不逗了,手指弹了下那一小摞检查单,“小丫头没什么问题,吐血应该是情绪波动过大,气血攻心所致。”
说着,他把病房门推开一道小缝,往里面看了看,床上的女孩安静地躺着,长发铺在枕头上,很长,发梢垂在病床边,过堂风拂过,缓缓摇曳。
雨后黄昏,夕阳漏进来几许,正落在她苍白的小脸上。
“早上刚出院,下午就又住进来了,这是走了什么霉运。”陆清亨唏嘘一句,带上门,忽地看向陆清臣,“我说,你什么时候跟沈家这小丫头这么熟了?”
提前打电话安排,又亲自把人送来,亲自抱下车,这可不像他认识的陆清臣。
他认识的陆清臣,冷面无情,绝不会多管闲事。
大概三个月前吧,方达集团千金在一场酒会上对陆清臣一见钟情,多次制造偶遇,也没引得他的注意。
后来不知道听了哪个军师的建议,在他面前上演一出苦肉计,咬着牙当着他的面‘失足’摔下楼梯,为求够逼真够可怜,那一摔可真的狠,当场就昏了过去。
而这个铁石心肠的男人,连个眼神都没施舍。
听说那方家千金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出院后就脱粉了。
陆清亨动作儒雅斯文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细框眼镜,狐疑地看了看陆清臣,又看了看陆清臣,“老五,你不对劲。”
陆清臣不接腔,只是从西装裤代里掏出手机,走到一旁拨了通电话。
……
晚上十点,御河堡。
一辆低调的黑色沃尔沃驶进别墅大门。
陆清臣很少来这,上次过来,还是从加拿大回来的第二天。
回到房间,他习惯性摘下腕表往床头柜上搁,目光却再次触及那张被他扔过两次小照片。
那是张一寸证件照,蓝色背景,女孩穿着高中蓝白校服,扎着马尾,对着镜头浅浅笑,稚嫩青春,脸颊淡淡粉。
他放下腕表,伸手过去拿起那张小照片,沉眸看了看,拉开床头柜下的抽屉,放进去。
……
而此时,医院里的沈奴发起了高烧。
十点半,陆清臣洗完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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