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幸一个人安安静静的擦着地板,欢欢和阿南见她在屋子里,早跑去别处练习了。如今有了她,阿南除了替月恒的衣服上浆,其余什么都不肯做。欺生这种事那真真是没办法,哪个地方不欺生呢?何况在周幸看来也并不是什么大事。一个花魁身边统共能有多少事?月恒又没养宠物,连花都懒的养一盆。落到她身上,也就洗衣服擦地板搞卫生。这些活天天做,也摸熟了规律,不到一个时辰她就能做完。剩下的零七八碎,譬如怎么倒茶之类的学习,也撑死了一个时辰。一天除去夜晚的工作,有将近四个时辰空闲,她一个人做完所有的活,才花一小半时间。所以也懒的讲什么罗嗦。阿南见她老实,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平日里其他方面也没少帮忙。比如知道她家穷,也不知上哪儿搜罗了一些旧衣服棉絮的给她,也算是因祸得福。
别以为旧衣服就很好得!工作这么久,周幸知道除了他们这种粗使,还有比她们更不得脸的存在。比如扫地的、扫厕所的、劈柴的等等。因为是内部员工,所以旧衣服有时候教坊会收拢起来给他们穿,或者是他们自己去讨。可以说周幸自己穿的份,绝对能要来,省着点可以惠及父母。但这么一大包的衣服,要弄到还是得费点心思花点人情账的。为此周幸很感激,越发不好意思讲罗嗦。何况她还不想当花魁,琵琶什么的,学了做啥去哟?虽然是羡慕那些才女什么的,但是她天生少那根筋呀。
所以剩下的俩钟头,她都没去摸琵琶,而是埋头苦干改衣服。碎布呢就收好跟旧棉花凑一起,可以打棉絮。这种棉絮是黑色的,上辈子她们家用来做垫被,这一世嘛,估计用这个做盖被都算奢侈。在她穿越的时间倒退三十年,谁家嫁女两套棉絮那都是很体面的事了。农村跟古代多少有些相似之处,这也是她为什么穿越之后可以适应的原因,当然吃不饱除外。可以想象,这床棉絮拖回家,会在她们村引来多大的震动。如果可能再攒出点纯的旧棉絮,自己也买了添点,扎扎实实的打一床棉被的话,她们家就算脱贫了。
带着胡思乱想,麻溜的把活干完。看了下外头,唔,难得的晴天。便到月恒面前问道:“姐姐,今天好大太阳,我拿你的被子出去晒晒可好?”
正在看书的月恒头也不抬:“嗯。”
周幸耸耸肩,也不打搅她,径自把月恒的被子搬到太阳下晒起来。顺便把自己的被子也弄下来晒。再拿着个拍被子的藤拍有一下没一下的拍着,太阳晒得好舒服啊!拍了大概有一刻钟,自己晒得一身暖意再收拾好家伙折回房间,恰好月恒道:“茶!”
利落的冲好茶放到月恒面前之后就退到了一边,月恒对女使们冲的茶,纯当解渴,也不挑剔手法。一面喝着,一面悠闲的翻书。周幸悄悄的溜到她身后蹭书看,她看书的速度比月恒快多了,这是物资书籍发达时代的人的通病,不爱反复细看吟咏。就是古文看不大懂,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一遍看不懂看两遍呗。蹭着看了两本书,倒是有些词也能明白了。今天月恒在看《霍小玉传》,通俗小说比较容易懂,她以前还看过电视剧知道大概类容,在后面看的不亦乐乎。
不想月恒突然“啪”的一声把书合上:“你识字?”
周幸吓了一跳,赶紧摇头:“认识几个,就、就看着有趣……。”
月恒回头盯着周幸一字一句的说:“你!识!字!”
“呃……真不认识多少!”
月恒点点头:“会写?”
周幸摇头,她那种在古代不叫会写,何况她写的是简体字,在古代就是错别字。
月恒直接抽出一本千字文字帖丢给周幸:“去圆桌上临!”
“啊?”周幸不知所措:“我不会用毛笔。”
“……。”月恒无语:“明日起我写字你伺候!”
“好!”这一声应的爽快,没错!比起琵琶,当然是书法更有用!上辈子就考上大学不能读,可以学文化什么的,真是太开心了。
看到周幸这个傻样,月恒难得一笑:“不会写,就先把千字文背下。不认得的字问我。”
“嗯!嗯!我就在外间背,姐姐要是有事,只管唤我。”
“去吧!”
周幸抱着本《千字文》就跑了,反正《霍小玉传》她也知道结局,看不看都不要紧。《千字文》的生僻字不算少,周幸就去厨房里弄了根炭条,在黄纸上一个一个抄下来。才看完一遍,就觉得光线不足。又赶紧跑到院子里把被子收进来铺好。欢欢和阿南也手拉手回来了。
月恒的屋子是典型的三间结构,一间卧房兼书房,一间类似于客厅的外间,还有一间是欢欢的卧室兼杂物间。欢欢一进屋,就先见到外间圆桌上的乱七八糟,奇怪的问:“姐姐教幸幸识字了?”
“嗯。”
欢欢拎起一张黄纸问周幸:“这是什么呀?”
周幸答:“不会用笔,写着好玩。”
欢欢扑哧一笑:“你还真逗,用炭条写!亏你想的出来,也不怕脏。”
周幸傻笑。
阿南在旁边松了一口气,很好,这货傻缺去学写字,必然没时间练琵琶,潜在竞争对手少了一个,可喜可贺。唔,明天再去帮这傻缺弄点烂棉花什么的,再耽误她点时间!
欢欢也想,这是培养算账女使了?苦逼的幸幸,学这个有什么前途?咱这一行识谱就行。周幸还不知道自己被同情了,还当捡了个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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