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还是那些草,牛的数量翻了好几倍,渐渐的,草就不够吃了,牛群开始祸害庄稼。
糟蹋庄稼,农民们可就不会管它们是不是神牛了,该赶就赶,该抽就抽,牛群在乡下的日子一下子变得水深火热。
牛群一看农村包围城市的策略不灵了,那干脆直接中心开花。
于是,牛群开了八十几年的讨论会,终于制定出了“流浪神牛”计划,跟着贫民向城市迁徙,新德里、孟买都是它们的目的地。
这就是为什么孟买的街头会有很多牛招摇过市的原因,都是可怜牛,要是在老家呆得下去,谁会来城里当流浪牛啊。
“法拉奎,为什么这里会有这么多流浪牛?”
法拉奎一听南易的问话,立刻献宝般的说道:“boss,在前面有一片牧草地,我给boss养了十几匹马瓦里马,这些牛是去那边吃牧草的。”
南易一听,虽然心生不满,不过还是不动声色的说道:“你有心了。”
汽车继续往前行驶,没多久就到了一圈栅栏的边上。
在栅栏的里面,就是孔雀山庄的范围。
透过栅栏往里看去,南易差点忍不住甩法拉奎一个巴掌。
只见在栅栏的那头,山庄主干道连接山庄大门的地方,密密匝匝的站着两百七八十人,站在前面的是韩振赫,还有一个印度人,狄瓦曼,孔雀山庄的管家,南易看过他的照片。
南易知道山庄里有两百多个工作人员,可没想过法拉奎会搞什么迎接仪式。
“真是他妈扯淡。”南易吐槽了一句,转头冷着脸对法拉奎说道:“下车,除了佣人,其他人让他们回自己的岗位。”
“是是是。”
法拉奎一看南易不满,赶紧下车,连滚带爬的就往人群过去,靠近人群,喊叫了几声,人群就开始骚动散开,最后只留下五六十人还留在原地。
“过去吧。”
南易看着人群散开,就对校花说了一句。
南易甫一下车,狄瓦曼就带着人迎了上来,走到近前,俯下身,伸出手触碰了一下南易的脚背,“先生,欢迎回家。”
“谢谢,狄瓦曼。”
“先生。”
达利特女兵的队长普兰从狄瓦曼身后走了出来。
“普兰,你辛苦了。”
南易说着,向普兰伸出左手。
普兰看着南易伸出的手,脸颊抽动了几下,好一会才伸出左手,试探性的往前递出,然后马上往回收。
南易不等她收回,就一把握住,右手在她的手背上拍了拍,一切尽在不言中。
普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又抬头看看南易的脸,眼眸变得湿润。
印度人左手的用途可以说是世人皆知,在印度的社会构成中,达利特是不可接触者,是低贱之人,达利特女人更是低贱中的低贱。
奸淫掳掠杀,犹如达摩利斯之剑,始终悬挂在她们的头顶。
普兰原来生活在一个村庄里,有一天,她捡牛粪回家的途中被五六个男人拖进了树林里,被惨无人道的蹂躏几个小时之后,又被关押豢养起来,之后,就是半个多月的暗无天日。
她是幸运的,通常达利特女人被奸污之后,多半会被当场杀死。
就是因为幸运,她才能遇到鲁班木业的伐木队,才会被救下来,才会有机会手刃仇人,才会有机会叫普兰。
普兰原名不叫普兰,这个名字是因为普兰听了普兰·黛维的事迹,视她为偶像,这才给自己改的名字。
“aliizzwell[alliswell]。”
南易再次拍了拍普兰的手,轻轻的把手抽回,转头对狄瓦曼说道:“让大家都先回去,你陪我到处看看。”
“是,先生。”
狄瓦曼让佣人们退下后就回到南易的身边,带着南易和萩原小百合两人在山庄里巡视起来。
山庄里也有牛的存在,不多,南易只看到五六只,相比较外面的牛,山庄里的牛长相更周正一点,看样子是有意的挑选过。
走到近前,南易还看到一只长相很奇葩的牛,浑身披着棕黄色的毛,蹄子分成两辦,和普通的牛略有区别,看形状更像是大象的蹄子。
不看头部,这应该是一只普通的黄牛,而且是一只营养不良的黄牛,因为它的身上有很多褶子。
可要往头部看去,就能发现这头牛没有牛角,耳朵还特别大,形状雷同波尔山羊的耳朵,可这长度……
南易走到近前,摸了摸彷如拉布拉多的牛头,看牛没有什么过激的举动,南易才捧起牛的一只耳朵,拉直,估计了一下长度。
“起码有八十公分。”
南易嘀咕了一下,往牛的背上看去,在牛的脖子往后一点,有一块鼓起的瘤子,按照这个特征来看,应该是婆罗门牛。
可是,狗脸、羊耳、牛身、象蹄,脖子下面还垂着一层叠着一层的褶皱,这是沙皮狗和拉布拉多繁殖的后代,再和羊通奸生出的孙子,血脉遗传,上梁不正下梁歪,孙子又不安分的和牛好上生出来的曾孙?
“卡哇伊,永尾君,你认识是什么牛吗?”在南易边上的萩原小百合看见牛的长相就惊呼道。
“我也不知道。”南易回了一声,转头问狄瓦曼:“狄瓦曼,你知道吗?”
“先生,这是婆罗门牛,只是长得比较奇特。”狄瓦曼回答道:“就是因为它长得奇特,所以才养在山庄里。”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是哪个实验室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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