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沙都年纪不小,起码有六十岁了,据说年轻时跟着纳赛尔总统在西奈半岛打过几场硬仗,后来一来二去的,就和苏联人勾搭上了。
这一勾搭,就是近四十年。
阿拉哈亚是曾经是前苏联的一个小据点,那些怀着各种各样目的的科考队都从这里进入大漠。而犹沙都,就经常充当他们的向导。
其实犹沙都年轻时并不叫这个名字,只不过干他这一行的人,总不好顶着个真名,所以干脆用了个化名。这个化名取得极为恰当,犹沙都在阿拉伯语中是“向导”的意思,他几十年来很好的完成了这项工作。一来二去的,他的真名反而无人知晓了。
犹沙都斜倚在破板门前,叼着埃及特色的水烟壶,“达瓦里希,抱歉,这次的任务,老汉我不接。现在不是入漠的时节,明知故犯,神会惩罚我的。”
一下子两方人就僵持住了。
不过后院里一声婴儿的啼哭声打破了僵局。
彼得看了犹沙都一眼。犹沙都不紧不慢的说道:“儿媳妇肚子争气,就像母羊一样,又下了一个带把的崽子。”
“过几年,怕是会把你这把老骨头吃的皮都不剩——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嘛。”彼得笑道。
犹沙都没理他,只是一口又一口的吸着水烟。
最后,他用浑浊的眼睛看着彼得说道:“放在40年前,我是敢拒绝你们的,那时候你们是一群有理想的人,但现在嘛,我是没那个胆子——不止是现在,换成二十年前我都不敢违逆你们的意志。”
“我会给你一大笔钱,足以让你的三个孙子用到成年。”彼得许下了承诺,同时扔了三捆美元给犹沙都。
“得,我这把老骨头卖给你们了,”犹沙都深知敬酒不吃吃罚酒的后果,果断答应了彼得。而且对他来说,这笔买卖很划算:自己一把年纪,也不知道还有几年好活,这三万美元足够自己一家接下来十年的开销了。
犹沙都答应后,提出了一个要求:“进大漠不能开车,只能骑骆驼,骆驼是神的使者,有它们在,或许神会宽恕我们。而且,哪怕不考虑神的因素,大漠对车子也很不友好。”
队伍中的众人陷入了沉默,如果不能开车,行动速度和运载能力都会下降好几个档次。
汤姆回想起了自己的梦境,不由得替老汉说了一句话,“确实,骆驼是要可靠一些。”
阿廖沙皱了皱眉头,不过彼得拽了拽他的衣角,他也就闭嘴点头了。
亨特博士也表示赞同,犹沙都老汉在进沙漠这种事情上,比在场的所有人都要专业,那自然是听他的。
在沙漠中,可以十多天甚至更长时间不喝水的骆驼确实是极佳的坐骑。达成共识后,犹沙都老汉在短短几小时内就给队伍筹集了三十峰精壮的骆驼。镇子上饲养的骆驼,大多是单峰驼,犹沙都老汉挑选的,也全都是单峰驼。
骆驼分单峰和双峰,由字面意思可以看,单峰驼只有一个驼峰,双峰驼有两个,老汉选择单峰驼的原因是它们更适应沙漠。双峰驼更适合在寒冷气候下活动。而单峰驼被阿拉伯地区的人驯养了数千年的单峰驼,更适应这里的环境。
犹沙都老汉将三十头骆驼赶到了自家门外,骆驼们身长三米,高达两米,长着浓密的睫毛和小巧多毛的耳朵。将骆驼聚拢后,老汉又吃力的搬出了一个大桶,阿廖沙见状,赶紧接了过来。
七八十斤的桶,阿廖沙脸色都不带变的。
桶里是清澈的泉水。老汉在里面撒了一袋盐。
除了水,犹沙都老汉准备了不少精饲料。
“吃吧!吃完了要入漠嘞。”骆驼们就像是听懂了老汉的话一样,大口的吃起了饲料,还咕嘟咕嘟的喝水。
骆驼的胃有三个室,第一胃室有20~30个水脬,可以贮水,它们的红血球还能大幅膨胀吸水来贮水,所以骆驼能多日不喝水,水量充足时一次能喝五十多升水。
用了很久,老汉才喂饱了骆驼们。在此期间,阿廖沙带着大家一起把准备好的装备放在了骆驼身上,除了自己的补给,还带了不少饲料和盐砖。
汤姆想了想,还带上了一袋茶叶和一包椰枣干。椰枣可是个好东西,在埃及本地有种说法,在沙漠里,一颗椰枣,足以维系你三天生命:第一天,你吃掉枣子的皮,第二天吃掉果肉,第三天吃下果核。
虽然有些夸张,但椰枣确实是大自然给人类的馈赠。在东西方文化中,枣都是神圣的,都是神灵的馈赠。东方更是把枣和仙人联系在一起,秦朝时炼气士安期生就对始皇帝说过自己去过蓬莱仙山,山上的仙人用大如瓜的枣来款待他,始皇帝信以为真,赐金璧数万。
当然,汤姆一行人也带了充足的水源,为了防止水腐败变质,亨特博士还在每个水囊里加入了一点朗姆酒,阿廖沙他们的骆驼脖子上还挂着几袋子烈酒:伏特加、朗姆还有本地的白草酒。
汤姆所在的这支队伍,有些像古代的驼队,在不暴露自己巫师身份的情况下,队伍携带的食物大概够他们吃一个月,水也够喝半个月,犹沙都老汉的作用就是在路上替他们寻找绿洲和地下河,以补充水分。
不过说实在的,就以巫师那个“清水如泉”的出水速度,累死汤姆和赫敏也没法提供足量的淡水三十头骆驼里,真正负重的只有十八头,剩下的全是队员们的坐骑。犹沙都老汉还带了几包黑漆漆的粉末,据说是特殊的饮品,泡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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