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预计在城市中只待一晚,但是昨天向郊区行进时,于林发现了一处中型烟酒超市,对于一个合格的烟民来说,一天可以不吃饭,但是一天绝对不能没有烟,现在又是末世,没有人和你要钱,超市商店里的东西随便拿,于是于林就心安理得的进去搜刮了一番。
可惜,他的偶像谢文东有一句话说得很对,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他进去搜刮烟草,成为了他这几个月来犯得最大的一个错误。
本来丧尸由于惧怕阳光照射,不会在白天出来,可是那个烟草超市中却没有阳光啊,如果于林只是在最外面随便搜刮一些也没事,可是他好死不死的看到了最内侧那些昂贵烟草,于是他悲剧了。
在这个占地上前平米的中型烟酒超市中,有着数十只躲避阳光丧尸,他们躲避在阴暗处,等待太阳落山,出去觅食。可是这些丧尸很幸运,因为一个傻帽主动送上门了。那些躲避阳光的丧尸,怎么可能放过这么一个鲜活的食物,他们从桌子下,柜台中,屋子里一一走出,对于林进行了疯狂的攻击。
不过于林手中的卡宾枪不是吃素的,在借助一个柜台为依托,消耗了自身三分之二的弹药后,于林成功的击杀了烟酒超市内所有的丧尸,还好是在白天,否则枪声直接会吸引更多的丧尸来围攻他。
由于这一战的耽搁,他没有时间在天黑前回到自己停放在外环路上的车辆那里,只能就近找了一辆废弃的大巴车,将里面的几只丧尸清理后,就在大巴车上过了一夜。
于林看着东方泛起了鱼肚白,微微抬头看着车窗外的丧尸开始向着周围的建筑物中缓缓行去,他开始收拾起了自己的物资和装备。扎上武装带,套上他的美军骑兵作战背心,将m1a1卡宾枪放入背包中,取出毛瑟驳壳枪与枪套链接,把保险调至连发状态,这把古董级的手枪就成为了一把装弹量二十发的微型冲锋枪。
说起来,于林最喜欢看的就是雪豹与我的团长我的团,里面两个主人公,都是这样来使用这把枪的,虽然这把枪不是很漂亮,但是贵在结实耐用,保养方便,再者他是二战时期少有的自动武器之一,杀伤力也不错,有效射程是50—150米,这个射程甚至已经超出了目前许多现代冲锋枪的有效射程。
距离灾变已经五个月了,于林在他的秘密仓库中龟缩了三个月的时间,主要原因是,他灾难片看得比较多,知道像这种灾难刚刚爆发时,人类生存的几率是最低的,那时的丧尸拥有充足的食物,而且刚刚变异的他们,还保留着生还时,大部分身体素质,但是他们的原本强壮的身体,会随着他们身体机能不断下降而随之下降。
其实丧尸也是一种生物,是生物就需要进食,只有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这是一句真理,适用于任何生物,当然也包括丧尸。三个月的时间,丧尸吃光了他们能吃的一切,但是毕竟尸多人少,在灾变一个月后,这些丧尸就已经很难找到活着的人类了。
城市中的人类,要么已经变成了丧尸,要么就是被丧尸吃掉,还有一小部分跟随着当时来救援的部队逃走了,当时于林用自己的望远镜也看到了国家救援部队,但是他没有去跟随他们逃跑。
也许是小说和电影看多了,每一部小说和电影中,都是说活人才是末世中最可怕的存在,对于这点,他自己也是深信不疑,人类本身就是野兽进化来的,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着相当残暴的一面,也许在和平年代,因为法律的制约可能已经将内心的兽性深埋在了心底,但是这是一个没有了法律约束的末世,人类内心深处的兽性会被激发出来,然后无限放大,最后人类自己也就会变成一只活着并且有思想的丧尸。
于林不想和太多人接触,他有实力,有足够的武器,而且他还拥有一个可以永远藏身的避难所,所以他选择了远离自己的同类,他不相信他们,从灾变前他就不相信他们,在这个末世中,他的这种思想变得更为坚定了。
大巴车外已经看不到一只丧尸了,于林慢慢的从车中走了出来,掏出了一根黄鹤楼1916,这是他昨天用一百八十发子弹换来的,很贵,贵到他自己都感到一阵肉疼,如果可以选择,他宁可不要这些灾变前价值一千多块钱一条的香烟,要知道,虽然他的弹药还有很多,但是他可不会制造子弹,这东西是消耗品,能少用一个就少用一个,他的日子还长,由不得他如此挥霍。
叼着烟,看着清晨的阳光洒落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于林恍惚间感受的了一种安详,一种极为诡异的安详,仿佛现在这个世界才是他渴望的世界,这个想法甚至让于林觉得自己已经疯了,末世剥夺了他的一切,财富,地位,权利什么都没有了,可是他突然发现他感到庆幸,为自己活在这个末世中感到庆幸,也许他真的疯了。
甩了甩自己的脑袋,将那些莫名其妙的思想抛到了脑后,于林开始加快脚步向着环城路的方向前进,他必须回到山上的秘密仓库去,那里才能让他感到真正的安全,况且他现在找到的食物足够他消耗一星期左右了,还有就是他是步行的,到达环城路还要二十多公里的路程,虽然这点路程对于一个前任特勤的他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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