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五个人的证词,覆盖了舒悦在房间的整个过程,从进酒店,到吵闹,保安上楼劝解,发展到威胁,最后离开酒店,都有目击证人。这显然是事先就商量好的,不可能等到早上,警察来以后,大家才自由发挥!
从一开始在法庭,方婕就有种感觉,目击证人的证词太完美了,简直是无懈可击!
这样的证词,加上凶器上的指纹,和擦拭手上血迹的纸巾,说舒悦不是凶手,有人会相信吗?
林伟翔他们能够早于李燕发现尸体,那说明在舒悦离开酒店、李燕也巡过楼之后,他们有人出过房间,并到207号房门前观望过,才有机会发现蔡志辉和刘凌的尸体!
那这个出了房间的人,是林伟翔他们之中的哪一个?他看到凶手没有?
假设这个发现尸体的人,看到了凶手,他能够说服其他四个证人包庇凶手,帮助凶手毁灭证据嫁祸他人吗?
方婕觉得,要说服余波包庇凶手恐怕很难!
但也不能排除,这个发现尸体的人,成功说服其他四个证人的可能性。必须要五个人观点一致,他们才有可能商量出一套无懈可击的证词。而且那时候宋永文在楼下,楼上的人商量好了,还要通知宋永文。
对了,还要安排人去舒悦家,把舒悦当晚穿的外衣和手机偷走。
但是他们几个人都在酒店没出去,又是谁去舒悦家偷的东西?难道是真正的凶手去偷的?凶手好像没义务帮助林伟翔他们,制造陷害舒悦的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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