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他出道的时间很短,奈何天赋异禀,才华横溢。
一年前,他横空出世,瞬间颠覆了整个乐坛。
第一张专辑的每一首歌都登上了华语乐坛的排行榜,更是常年霸占前三。
他就像是坐着火箭一样,短短一年时间将乐坛所有大奖全部都拿了个遍,更是火到了全球的每一个角落。
如今的他是,华语歌坛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传奇。
最重要的是,他才刚刚过完21岁的生日,可以说,他在乐坛的征程才刚刚开始,前途不可限量。
裴灵蕙得意的说道:“我经纪人送给我的,还是最前排的位置哦。”
晚上三个小妮子兴奋的连晚餐都没有吃,直接去了市中心的蓝馆会场。
这是可以容纳五万人的演唱会大厅。
他们很快就进去了。
进去的时候,会馆里面已经坐满了人,密密麻麻只看到攒动的人头。
他们好不容易才坐上自己的位置。
果然是整个大厅最佳的位置。
面对舞台正中央,距离舞台也很近,舞台上的一切都可以看的清清楚楚。
演唱会很快就开始了……
厉贝贝并不是沈岸之的粉。
但是也听过沈岸之的歌。
他确实很有才华。
厉贝贝想起上辈子,她跟沈岸之还有一面之缘。
那个时候,她在横店拍戏。
那个时候沈岸之还没有出名。
那天他拿着自己写的歌词去剧组自荐,说是给电视剧创作的主题曲。
本来他们是没有机会见面的。
但是那天晚上,厉贝贝在横店的一家面馆吃晚饭的时候,正好看到一个人被店家轰出来。
原因是他竟然吃霸王餐,吃了三碗最贵的牛肉拉面之后,竟然不给钱,老板拉着他就要报警。
后来厉贝贝替他给了60元的饭费。
沈岸之很感谢她,将自己身上唯一值钱的钢笔送给了厉贝贝。
还跟厉贝贝说了那支笔的来历,是他小学语文老师送给他的。
那个时候,他的语文老师就说,他很有才华,将来说不定可以成为当代有名的诗人。
他也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但是努力了几年,他依旧住在地下室。
写了无数首歌,但是却并没有被任何一个制作人接受。
都说他的曲风过于怪异,不符合市场。
那个时候,沈岸之真的已经身无分文,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
他将最重要的钢笔送给厉贝贝,其实代表要放弃了。
后来厉贝贝建议他不要找制作人了。
自己注册一个媒体平台账号,将自己的歌曲发布上去。
沈岸之后来也这么做了,没想到一炮而红,红出天际。
但是后来厉贝贝就再也没有碰到过沈岸之了。
因为她很快就被苏青黛给害死了。
不过,这辈子,厉贝贝还没有碰到沈岸之。
不过沈岸之已经红了。
果然是金子,即便被黄沙掩埋,也总会发光。
只不过,厉贝贝有些好奇,这辈子的沈岸之在那次霸王餐之后,遇到的是谁?
“贝贝,你在想什么,演唱会开始啦!”
厉贝贝的思绪被裴灵蕙拉扯回来。
演唱会开始。
整个会馆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
大家疯狂却又整齐的叫喊着沈岸之的名字。
而在这些热烈而亢奋的尖叫声中,沈岸之站在升降台上从舞台中央缓缓升起……
厉贝贝看清楚了舞台中央的那个人。
容貌还跟记忆中的少年一模一样。
但是眉眼早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沮丧和阴霾,取而代之的是掌控全场的自信和张扬。
看着舞台上那个肆意的身影,厉贝贝心里竟然一阵欣慰。
尽管明知道这辈子,沈岸之的成就跟他没有丝毫关系。
演唱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有个互动环节。
就是场馆的灯光会全部熄灭,只留下一束流动的灯光。
短暂的音乐响起,灯束会在场馆里面随即流动。
音乐停下来的时候,灯光也会跟着停下来。
这个时候,灯光停留在哪个观众的身上,就会作为特别嘉宾邀请上舞台。
这个特别嘉宾可以随意点歌,和沈岸之共唱一曲。
这个环节可以说是所有人最期待的环节了。
可以跟自己的偶像站在一个舞台上,在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合唱一曲,应该是一辈子最难忘的回忆吧。
但是会场里面足足有五万个观众。
想要成为这个天选之子,这个几率堪比中彩票了。
会场灯光熄灭的时候,整个演唱会大厅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尖叫声。
大家的亢奋的声音像是潮水一样。
大家几乎都站起来,纷纷想要抓住那束光一样。
光束流淌过的地方,就像是在大海之中掀起的千米巨浪。
整个演唱会一下子被推向了高潮。
很快,音乐就停了。
光束也瞬间停了下来。
厉贝贝只觉得有一束光照在自己的身上,亮的几乎叫她睁不开眼睛。
厉贝贝揉了揉眼睛,还没有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身子几乎要被旁边的裴灵蕙和上官莞尔给晃晕了。
这两个小妞几乎比她还要兴奋:“贝贝,是你!!啊啊啊,你被选中啦!!!啊啊啊啊”
在一阵尖叫声中,厉贝贝觉得自己的耳膜都要破了。
不过会场其他地方几乎都是一阵哀叹之声。
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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