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明仿佛很喜欢我的房子,总是称赞它布置得舒服。
我不置可否。
其实这所房子十分普通,面积也不算大,装修非常简单,完全谈不到设计,并不象一个有钱人的住所。可是严偏偏喜欢这种风格,搬过好几次家都大同小异,最后我也养成习惯,忘记掉以前心向神往的精致豪宅,一个人住也装成这个样子。
有一次我问浩明:“你家是什么样?”
他思索片刻,说:“很大。”
“就这样?”
“只怕要让你失望了,我家并没有特别之处,不过是一幢极大的老式屋子。”
我微笑。浩明太过谦虚。我在杂志上见过几张照片,那幢大宅占据整个山头,气派如一座堡垒。
浩明问我:“如有兴趣,下次带你去看看?”
我笑着摇头,“我是狐狸精,你家那五只著名的獒犬只怕容不得我进门,先把我撕成碎片。”
他轻轻打我一下,“开什么玩笑。”
我看他一眼,很平静地问:“浩明,你不会不知道我的职业吧?”
他轻笑:“吃喝玩乐也好算一门职业?真服了你。”
“我是认真的。”我正色地说。
他沉默片刻,说:“是,我知道,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
我不语。
浩明说的没错,当然没有什么关系。对男人而言,只要他不打算同你结婚,女人是舞女亦或吧女全没有关系,反而比正经女人更容易到手,更容易踢开,更不用花心思。
是不是因为这个,我心想,浩明才选中我做他的红颜知己?
日子一久,浩明的行踪渐渐瞒不过人,小报上开始出现风言风语,藏头露尾地暗示程氏继承人流连花丛,不务正业。
有些八卦杂志比较刻薄,索性直接写出类似烟花女再下一城这样的标题,里里外外影射我再度施展狐媚功夫,勾引温良纯厚的世家子弟。
杂志送到我手里,我便悠悠闲闲地翻看,看过随手丢进垃圾筒,有拍得漂亮的照片便剪下来欣赏,也不生气。
是,社会上通常称呼我们这样的女人为烟花女子。我并不介意。平心而论,同野鸡□□狐狸精一干称呼相比,这还真算是一个美丽而贴切的名字。可不是吗?我们的一生其实也就如烟花一般,只有那么短短的一段,于是我们不得不在那一段时光里令自己闪亮而夺目,用尽我们一生的美丽,而后便归于黑暗。
浩明来的时候我从不说起这些,他便也表现得若无其事,如常地与我喝酒谈天,对外面的传言一字不提。
我也曾留意程家的反应,想象着程氏的家长会怎样暴跳如雷,公关部如何忙不迭地辟谣,又何时会找上我开谈判,挥舞着巨额支票叫我见好就收,勿再苦苦纠缠,否则便让我好看之类。
其实我不怕这种场面,倒是有一点好奇与期待,反正我又没打算与他们斗。只要他们上门,我便把浩明双手奉还,顺便收下支票,算是这些日子的咖啡钱,就此把整件事结束掉。
只可惜我还是低估了程氏。
程家毕竟是世家望族,行事自有他们的一套,对外面的传言始终保持沉默,既不解释,亦不承认,对我更是一无行动,仿佛我这个人并不存在。
真沉得住气。我不得不佩服,看来世家的钱确实比暴发户的难赚。
我不相信他们是真的不在乎,只不过不想我知道他们着急,生怕我受到鼓励,更加贪得无厌,便故意表现得漠不关心,好让我知道他们并没把我当一回事,更不打算为浩明赎身,借此逼我先向他们摊牌,或是索性知难而退。
我心里暗笑。若是程氏知道我根本没想同他们玩,他们白白紧张了一场,不知道会不会气得吐血。
日子过得飞快,晃眼间便过了半年。
骤眼看去,这半年里仿佛一切都没有变化,浩明依旧在我这里流连,程氏仍然与我沉默地对峙,而我依然是街头小报上最热门的话题。
可是有些东西已不知不觉地变了样子。
当我发觉我对酒宴舞会开始感到厌倦,呆在家里不再无聊难耐;当我发现我夜里不再失眠,清晨七点便起来出门散步;当我留意到家里的花草越来越多,烟酒却越来越少,我知道,与浩明说再见的时刻已经来了。
当晚浩明如往常一样下了班过来,手里拿着一只小小的盒子,进门便随手递给我。
他一直维持这个体贴的习惯,每次上门都会带一样礼物,有时是一小瓶香水,有时是一盆植物,通常并不值钱,但是明显下过一番心思,我总是很高兴地收下。
这次也不例外,我接过来便搁在桌上,心里仍在考虑如何向他开口,也顾不上拆看。
他的表情却不同往日,仿佛有一点紧张,又带一分喜悦,问:“叶,这样东西,你愿意接受?”
我一怔。
连忙拆开纸盒,里面是一只精致的红色丝绒盒子。
我吸一口气,整个人呆在那里。
不需要打开盒子才知道里面是什么。
怎么办呢?我有些茫然地想。
实在是太过意外,我一时几乎失去思考的能力,心里只觉得讽刺。这一天不知是什么日子,以至于我们同时选中它来摊牌,只不过我是要同他分手,而他竟是要向我求婚。
浩明静静地看着我,轻声地再问一次:“叶,你可愿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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