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眼下这些大周的将士无须十年,在北辽深处面对辽人的这一刻,他们即是英雄。
“儿郎们,准备好刀枪,送这些草原的狼崽子升天!”沈逸的军令,在身旁随从们的齐声呐喊之中,传达到了每个大周战士的耳朵里。
刀出鞘,枪亮尖,两军相隔数百丈的距离,辽人的大股重骑兵犹如黑潮般踏破绿草而来,只眨个眼的功夫就要冲到眼前一般。
将士们咬紧了牙关,握紧了刀柄枪杆,死死地盯着辽人的马蹄,然而,却无一人动弹。
沈逸麾下将士做好了冲锋的准备,身子半伏在马背上,竟没有一匹马冲出去,似乎已经放弃冲锋,就等辽人冲过来似的。
但是两军交战,谁的冲势更猛,谁就占了先机,辽人风驰电掣般的速度,两万匹战马,八万只马蹄的踏地声似要引地地动山摇,以这样的气势撞进来,对大军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这道理谁都懂,沈逸也懂,偏偏他没有下令冲锋,就那样看着辽军冲来。
但若是离的够近,便能看到沈逸的嘴唇微微喏动,低低的声音只有身边的马杰与周二虎才能听见。
“三百五十丈....三百丈....两百丈....”
沈逸眼睛死死地盯着辽人最前方的骑兵,默念着两军相隔的距离,等到辽人冲至两百丈时,沈逸突兀大喊:“御!”
一声令下,前排整齐的重盾竖起,两百丈外,辽人如沈逸所料的放开缰绳,拉开马弓,一支支羽箭飞射而来!
然而羽箭未至,天地间忽闻炸响,第一声之后,便是声声连至,不绝于耳!
“嘭!...嘭嘭.....”
一阵一阵的炸响,掀起漫天烟尘,一百五十丈外的位置,冲的最快的辽骑脚下大地忽然炸开,炸断马蹄、掀翻骑兵,更有甚者,炸烂了的身子都抛飞上了天空!
已经飞射出的羽箭受热流影响,威力大减,寥寥几支射在周军盾牌上发出轻微的“叮叮”声响,丝毫也造不成杀伤,还没来得及射出的,就更不用说了。
辽人第一牌的骑兵人仰马翻,断肢横飞,然而松开缰绳使马弓的他们来不及勒马,前排倒了,后排还在狂猛地往前冲,一排一排的骑兵,不断地炸响、不断有尸身抛飞上天...
“威武!威武!”将士们放声呐喊,还没照面,辽人已损失惨重!
“厉害啊!”马杰看的心潮澎湃,赞道:“还是少爷鬼点子多啊!”
“神特么鬼点子,这叫智慧!”沈逸戳了戳脑袋,没好气地骂了一句,旋即又将目光转向辽人骑阵,眼神未有片刻放松。
这掀翻辽人骑阵的玩意,叫做地雷。
虽然还远远没达到金属触点式地雷的品质和威力,但从效果上来说这么叫应该没错。
从小天山收集来的黑火药,沈逸便用特殊的木罐子,加上小片金属物制成了地雷。
木罐子里装上火药,在上头的隔扣放上火石与金属片,一旦火石受力产生摩擦,继而产生火星,那么处于地下狭小空间状态的黑火药,将自然而然地产生爆炸,掀翻踏上它的骑兵!
最早的地雷,是明朝的“钢轮飞火”,也是全世界最早的地雷,但如今深处北辽境中孤军作战,这么简陋的条件下,根本没法搞出严格的钢轮飞火,只能退而求其次,用金属片和火石代替。
也因为制造的人不是什么熟手工匠,地雷的发火时机以及准确性存在误差,但在北辽两万人的铁骑下,这点误差几乎就会被完全填平。
沈逸其实并不太懂地雷,这都是崇平的研器营靠着他的点子琢磨出来的东西,但这东西有一个很大的缺点——不够隐蔽。
火石的稳定性终究不比先进的金属式触点装置,它不能埋的太深,只要在平坦的路面上,正常人一眼能看出来。
因此在之前西域作战时,这东西根本派不上用场。
但草原上丛生的绿草,就很好地遮盖住了这个缺点!
这些东西,是昨夜沈逸带人趁夜埋下的,不止埋的位置讲究,就连今天大军站的位置也讲究。
大军立于地雷区二百丈外,辽人的马弓射程为一百八十丈,他们一般会在两百丈的位置张弓搭箭,只那么几秒放松缰绳的松懈,就是造成最大杀伤的时机!
因此沈逸领着大军站在那儿未动,一丝一毫也没有挪动,一旦动了,估算的距离就不准确了。
这是当初在战场上收集到的信息,就与辽人习惯在千米处发起冲锋一般,都是沈逸命良平安干的事,除了让他接受战场上的洗礼,便是发挥他极佳的悟性和观察能力,来收集这些情报。
打仗第一打的是钱,谁有钱谁底气就足,第二打的就是情报,谁的情报多,谁就占得先机!
北境的措手不及,在于没能掌握辽王拥有火炮的情报,输在情报上,这一战,沈逸就要赢在情报上!
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自省。
沈逸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完美无缺的天才,所以他会思考败在哪里,哪里还能改进,如此一来,便会不断进步!
轰鸣不断的炸响震地人耳朵发鸣生疼,辽军的惨嚎声片刻不停,战马的哀鸣声令人心疼——沈逸也很心疼,那都是他的战利品。
原本这时候上一轮弓箭齐射效果将会更好,但毕竟袭粮道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章鹏飞已经将人手压缩到了三千,不能再要求他更多了。
辽人的冲锋速度骇人,冲势凶猛,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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