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在座的还有国安总局局长江云。听龙谦郑重其事地为伍氏解释司法体系建立的原则,早已在心里窝了一股子火。心想你这个三姓家奴(伍廷芳先效力清廷后入民国内阁如今又投蒙山军,是有此讥)也敢如此挤兑我家大帅,未免有些不自量力了。当即反驳道,“汪案造成了无辜百姓的死亡和一名士兵的重伤,理应军法处置。何况,民党采取如此卑劣的手段行刺国家最高领袖,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如不严惩,岂不是纵容敌人变本加厉?”江云看了眼龙谦,“伍先生。民党此举激怒了蒙山军将士。好几个司令官责问于我。养兵千日,难道你们就不能以血还血?我也不瞒你,若不是我家司令严厉制止,孙文的脑袋早就不在他脖子上了!”
策划了东直门行刺案的汪兆铭就关押在国安总局的临时监狱。案情已审理完结。江云早已提出了处置意见。汪兆铭作为主谋,喻培伦作为执行人,死刑。黄复生及陈璧君作为从犯。处以发配西北垦荒终身。但龙谦压了下来,没有批复。
伍廷芳早就听说过龙谦手下的这号人物。但却是第一次见,出奇的年轻,像一个正在念书的大学生,尤其是他垂下眼睑的时候很有几分腼腆的样子。无论如何想不到这样一个眉目清秀的青年竟然掌握着龙谦最为强大的情报部门。伍廷芳来北京后即向唐绍仪打听了汪兆铭的事,唐绍仪说,汪兆铭落在江云手里就麻烦了,他那个衙门太神秘,谁也不愿跟他打交道,包括军方将领以及政务系统的人。江云刚才**裸的威胁还是暴露其年龄,伍廷芳不认为是对自己的警告,但听起来确实不舒服。
“法律之为法律,在于她的公平。文明国家之所以为文明国家,在于人人平等。江先生跟随总统已久,难道就不理解总统建立文明国度的真意吗?”
江云“我读书少,不像伍先生学贯中西,却也知道杀人偿命是自古的大道理。据说当初汉高祖入关中,与秦地百姓约法三章,第一便是杀人偿命。那刘邦号称废除了秦始皇的严刑峻法,也不能不保留这一条。汪兆铭策划谋刺未成,累及无辜,跟亲手杀人有何区别?便是伍先生为审案法官,难道可以因同是出身民党便徇私枉法吗?若是如此,伍先生所言之公平何在?”
龙谦很是诧异地看了眼江云,这个反驳极为犀利,让伍廷芳有些接不上话了,没想到这小子这些年很是读了些书呢。但此刻不是争论此案的时候,于是摆摆手制止了江云,“伍先生,如果不是碍于汪氏的身份,此案早已处置了。正如江局长所言,他造成了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处理是必须处理的,就算我不追究,死于他手的无辜百姓总要一个说法。江局长刚才并非虚言,国安总局是有那个能力的。但我历来反对用刺杀的手段解决政治问题,那样未免太下作了。既然伍先生希望用公正的审判处理此案,可以,我答应了。就将其作为新中国第一个要案来审,以此彰示我们依法治国的决心。”
依法治国?注重证据?江云默然地注视着自己唯一的上司的面容,他其实已经不关心关在秘密监狱中的汪兆铭,那已经是个死人,失去了任何的意义,他关注的是那些尚未暴露的敌人而不是笼子里的囚犯。
“不,这不是我的规矩,我这一行不需要证据,我不审问只判决。”江云在心里对自己说。
要说有人真正理解他的内心,那么这个人就是我。江云的目光从领袖脸上移开,转移到了黑色办公桌上那盆苍翠的盆景上了,不再参与他们之间的对话。而他们之间的对话显然已经结束了。
伍廷芳虽然曾是孙文的阁员,但与汪兆铭并无深交,之所以提出此事,确实受了昔日民党要员的委托,见龙谦如此表态,“总统如此心胸,定能开拓一番从未有过的新局面。老朽在此谢过总统了,非是为汪氏,而是为天下黎民。”
“正是这句话。不过,伍先生啊,法治虽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因为即便中枢有此决心。要让下面都能正确地体察依法治国的本意,需要时间,更需要大量的视法律为生命的司法人才。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全体民众中普及法律,让民众知法守法,才是治标之策啊。”
“总统金玉良言,伍某牢记在心。总统如此明晰法治之艰难,伍某以为正是国家实施法治的前提啊。请总统放心,伍某一定竭尽全力,不辜负总统的厚望。”激动之下。一向崖岸高峻的伍廷芳竟然如此地表态。
如果明了伍廷芳近年来的所作所为。就明白其人为何对于建立现代司法体系如此的热衷了。
伍廷芳不止一次地惋惜清廷的覆亡。在伍廷芳看来,清廷的新政不是花架子而是真干,而且,差一点就实现司法独立了。
研习西洋法律多年拿到英国法学博士头衔的伍廷芳自1882年自香港回国。从给李鸿章做私人秘书开始。到清廷下达修律大臣任命前。伍廷芳不过候补四品,十八个月间,清廷四次颁旨擢升其官职。参与修律时,他已是外务部右侍郎。
伍廷芳确实不辱使命,为司法独立和文明审判大干快上。《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商律》、《破产律》、《大清印刷物品专律》等多部新法都由其担当修订。
伍廷芳深恨肉刑。刑部监狱犯人死亡率高达35,大量的犯人死于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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